馬宏沉默了一會兒繼續說道:“我懷疑他一直在我身邊,收到的信封是我到達指定地點的時間,在我達到他的要求後才有下一步的指示,在這段時間,用之前同樣的方式我又去了一次倉庫,還是練習開鎖。作案前半個月他讓我定了一張車票,開往寧城的汽車票,之後一個月仍然是熟悉線路。作案前一個禮拜收到了視頻,是目標金店裏麵的擺設,環境等,看樣子是人偷拍的,有好幾部視頻,看完後都刪掉了,作案前三天收到了具體行動的時間表。”
“一月四日晚上,我們四人在倉庫碰了麵,相互熟悉了一下,一個小時後便回到家中,就在那時我還不知道目標是哪家店,隻有另外兩人知道,他們是負責載我們去的,隻有他們知道路線和目標。”馬宏回憶著。
“一月五日早上六點我在地下商場的一家店裏換好了衣服,就是觀察的那家服裝店,衣服提前放在了試衣間,三十分鍾後,在路口等來了另一個人,騎摩托車,一樣的衣服,麵具,手套等等,全都是一樣的,七點左右我們和另外兩人在江城大橋橋下碰麵,那個時候才告訴我們目標金店和逃跑路線。”
“我們八點出發,直奔目標而去,騎摩托車的兩人在負責挾持人質。我和另一人負責拿黃金,七分鍾後撤離。多一秒少一秒都不行。”馬宏回憶著。
“為什麼?”劉天浩問道。
“那兩人告訴我們說離這裏最近的警察從接到報案到趕到金店需要八分鍾,人質控製得好還可以拖一兩分鍾,所以必須在七分鍾內完成,不管拿了多少,都得走。”馬宏顯得有點自豪,“接下來才是重點,搶劫還好,怎麼消失才是關鍵。”
“難怪我們去現場勘查的時候發現有些櫃子是開著的,裏麵黃金卻還在。”王嵩說道。
這一點也是整個刑警隊最疑惑的地方,劫匪是怎麼消失的,毫無線索。
“我們直接往西走,那邊是老城區,監控少,路過了三個紅綠燈,但是都是綠燈,順利通行,你說奇怪嗎?”馬宏突然問了一句。
劉天浩並不知道案件具體是怎麼回事,沒有答話。
“最後一個紅綠燈後,和另外兩人分開走,我和這個摩托車手進入地下商場,下去也分開了,所以其他人怎麼消失的我根本不知道,”馬宏笑道:“你們還想指望著我破案嗎?”
“破不破案你不用關心,你說說你怎麼消失的。”周軍回道。
“進入地下商場後,我就把背包拿給了賣早餐的,在路過那家服裝店的時候,突然出來七八個人,和我穿的一模一樣的衣服,再然後我就去了公共洗手間,裏麵藏著一雙鞋,出來已經煥然一新,衣服褲子鞋子整個都換了,最後徑直去了汽車站,剛好坐上那班車,在出城的時候也看見警察設卡,但是我身上沒有什麼是和搶劫相關的,所以警察很快就放行了。”
“有那麼多時間換衣服?”王嵩問道,當時他們追擊的時候,直接封鎖了商場的所有出口,哪怕有時差,直接跑還得及,這要換了衣服再走?肯定會被逮個正著。王嵩搖搖頭,想不明白。
“你以為多久?不到三十秒啊。”馬宏感歎道,“其實隻換了鞋,褲子是道具,就像魔術一樣,一扯,三秒就搞定了,衣服是雙麵的,另一麵是藍色的輕薄羽絨服樣式。所以在警察封鎖出口之前就走掉了,而時間把握得剛剛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