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言一句三冬暖,惡語傷人六月寒”。據有關方麵的調查,60%以上的醫患糾紛都是因為缺乏有效的醫患溝通引起的。具體表現為醫務人員對病人不尊重、不關心、講話生硬隨便、不負責任、表情淡漠、操作機械、注意事項的交代不清楚等,造成病人及家屬極端不滿,進而引發不必要的糾紛與衝突。
語言交流是當今世界事業拓展的工具,隻有具有良好的語言交流能力的人,才能大展宏圖,醫療界也不能否認它的作用。醫療界一個成功的領導,一個出名的學者,哪一個有語言障礙?同樣語言交流也是醫患交往的最好工具,是心理治療和護理的重要手段,醫務人員必須通過交談了解患者的病情,掌握患者的心理狀態和所期望的是什麼,從而在物質上和精神上實施有效的護理。掌握語言交流技巧必須有廣泛的興趣和多學科的知識,古希臘醫學家希波克拉底說:“了解什麼樣的人得了病,比了解一個人得了什麼樣的病更為重要。”可見,醫務人員除了提高語言修養、語言藝術外,還要有廣泛的興趣和廣博的知識,這樣才能使交流順利進行下去,醫患關係才能得以發展。
3.從操作的專業性、規範性角度不斷增強醫務人員的法律意識。
某些醫務人員不注重法律基礎知識的學習,缺乏自我保護意識。隨著法製建設的深入,病人法律知識的普及和文化水平的提高,社會上開展的保護消費者權益的活動使病人樹立了“病人便是顧客、便是上帝”的新準則,對醫療護理工作的要求日益提高,並且有了更多的戒備心理,對醫療護理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或一些不理解的行為都希望有個說法,以求得心理的平衡。同時對於某些重病患者,因為病情複雜或病因不明,患者家屬情緒緊張、易激惹,希望盡快找出病因,並得到及時有效的救治,所以當患者病情治療效果不顯著,對醫務人員工作挑不出問題時,會對醫務人員的工作表示不滿,容易發生衝突。
所以,醫務人員不僅要不斷增強自身的法律意識,而且要在工作中嚴格要求自己操作的專業性、規範性,以減少或避免給予患者更多的口實或者處於質疑的被動性,為以後可能碰到的法律仲裁做好伏筆。
醫患糾紛法律層麵的解決是社會的一個進步,同時對醫護人員也是一種精神與心理的減壓,對患者是更公平的交代,所以醫護人員對法律的認知與重視將是以後長期的趨勢與自我不斷提高的重要要求。
4.重視臨床病曆的書寫。
隨著《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的實施,臨床病曆將作為客觀資料成為醫療糾紛或醫療事故必須出證的材料之一。因此,臨床病曆必須客觀、真實、完整、準確,醫務人員不應對文字記錄不重視,隨意塗抹、字跡潦草、記錄不及時、不仔細、不全麵等,否則當麵臨舉證倒置時就會承擔無憑據、偽造、失職等法律責任。
本科室曾經收治過一位腦出血的患者,女性,61歲,家屬在剛入院第一天就告訴其責任醫務人員治療效果不佳,責任醫務人員耐心解釋說,作為腦梗死不像闌尾炎,動完手術就可以立馬解除病灶,而是要循序漸進地治療,不僅療程長,而且見效慢。並且告訴患者家屬在患者治療護理時,家屬一定要配合做好康複訓練。但是家屬不理解,從此對醫務人員充滿敵意,無論怎麼解釋、做工作,始終不配合。半個月後,患者好轉出院。但是半個月後家屬忽然來醫院鬧,說當時有一種藥沒有給患者輸進去(其實此藥每天都會輸,並每次都做了告知),我們當時對其的無理取鬧非常氣憤,但是又不能跟家屬針鋒吵架,於是我們快速拿出輸液卡檔案(我們醫院在患者出院後將保留輸液卡一個月),結果還沒等我們跟患者家屬一一核對,其便迅速轉身溜走,從此我們科室更重視此方麵的培訓與管理,幾年來沒有發生一起由於病曆書寫不清晰而導致的醫患糾紛。
總之,要減少和避免醫患糾紛,就必須不斷增強醫務人員的法律意識,樹立主動學習意識與服務意識,堅持以“病人為中心”的服務宗旨,嚴格執行各項規章製度,規範護理記錄,不斷提高醫務人員的業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