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玉葉聽後連連叫好。
邵連順又說:“你現在想辦法去找董文斌,調查他出示證詞的真偽性,這很關鍵。如果有假,讓他出示書 麵證明是有難度的,隻能偷偷錄音。”
丁玉葉點了點頭。
當晚9點,丁玉葉來到董文斌的住處,可他不在家,丁玉葉就呆在他的門外等著。自從上訪以來,丁玉葉 在門外等人已經等習慣了,她既不煩,也不惱,就那麼耐心地等著。站累了,就將帶著的報紙墊在樓梯上坐一 會兒;無聊了,就把隨身帶著的書看上一會兒,以此來消磨時間。
10點25分,丁玉葉看見一位肥頭大耳,拎著一個鼓鼓囊囊黑提包的四十多歲的男人掏出鑰匙正在開那扇她 一直緊盯著的門,就猜想他一定是董文斌了。她走上前去打了個招呼:“董總,您好。”
董文斌麵帶詫異地說:“你是誰?”
丁玉葉說:“我是碧泉市六中的老師,叫丁玉葉。您在碧泉市當過文化局長,我在電視上看見過您。”
董文斌說:“哦,是家鄉人,快進屋裏坐。”他說話的口音帶著濃重的鄉音。他住著一套三室兩廳的房子 ,客廳裏有些淩亂。
丁玉葉問:“您家人呢?”
董文斌感歎地說:“愛人還在碧泉,正在辦調動啊!你找我有事?”
丁玉葉說:“我找您有一點兒小事想核對一下。”
董文斌問:“啥事?”
丁玉葉說:“請您回憶一下,去年‘5。1’您回碧泉市沒有?”
董文斌想了想說:“回去了。”
丁玉葉問:“‘5。1’這天中午,您在不在瑤池賓館吃飯?”
董文斌毫不遲疑地說:“在瑤池賓館吃飯呀!當時,省電影公司去了兩個副總。我們在那裏吃飯的時候, 還碰上了宣傳部的葛部長,紀檢委的王書記呢。”
丁玉葉問:“是王亞天書記嗎?”
董文斌說:“對,就是他。他在陪省紀檢委的客人。”
丁玉葉聽後十分高興,乘勝追擊,問:“那天中午你遇上了一場車禍沒有?”
董文斌說:“沒有。不過事後,我聽人說市紀檢委的車撞死人了。”
丁玉葉感到是火候了,忙接住話茬說:“那天撞死的就是我的妹妹和外甥女。”
董文斌說:“啊,就是你的妹妹和外甥女?”
丁玉葉說:“是的,我就是為此事來找你的。案子市中級人民法院已經判了,說肇事司機是市紀檢委的馬 小安。而我們看到的卻是另一個人。市紀檢委的人說,當時是您把馬小安從駕駛座上拖下來的。”
董文斌說:“沒有這回事,我當時根本就不在現場嘛!真是豈有此理!怎麼把我也扯進去了呢?這個王亞 天!”
丁玉葉想了想,覺得把法院的判決書給他看,他會更加惱火,便說:“董總,既然是這樣,您能不能寫個 證明材料給我,就說‘5。1’那天您不在車禍現場。”
董文斌忙說:“我什麼都不知道,我什麼也不寫,我不介入你們的事。”
事情正按照邵連順預料的方向在發展,丁玉葉也不著急,說:“董總,那我就不為難您了。隻是市紀檢委 再來找您時,還望您像今天這樣站在公正的立場上說話。”
董文斌說:“我不知道這件事,我不介入。你放心好了。”
丁玉葉萬分感激地說:“謝謝您。”
董文斌也客氣地說:“好走。”
丁玉葉來到江灘公園,找了個僻靜處,把微型錄音機打開,迫不及待地將剛才的錄音放了一遍,裏麵的聲 音十分清晰。她滿意地露出了笑容。
從省城回來後,丁玉葉親自執筆向省高級人民法院寫“上訴書”,同時也向同級碧泉市人民檢察院寫“抗 訴書”,表示不服碧泉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判決。
“上訴書”和“抗訴書”中主要陳述了兩點理由:一是被告馬小安犯罪情節特別惡劣,兩死五傷,造成經 濟損失六十餘萬元(小轎車、摩托車、賠償費、醫療費),判決不適用緩行,應依法從重處罰;二是被告馬小 安被判緩刑依據不足。原審法院適用緩刑從輕處罰被告馬小安的事實依據是投案自首,而事實是,馬小安的自 首日期是11月5日,離出車禍的5月1日整整過了半年之久,這何以說明馬小安主動自首?很明顯是最後不得已 而為之!而原審法院濫用“法官自由裁量權”在三至七年的幅度內取起點刑,同時適用緩刑,明顯是枉法裁判 ,是不能令人接受的。違反了刑法第六十七條關於自首的規定。因此,強烈要求省高級人民法院糾正原審法院 對馬小安判三緩四的錯誤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