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網友
原本對此人是有點好感的,因為你不能不佩服他看官場的透徹.但總覺得此人自己還身在官場並在領導身邊的時候,便如此作踐官場及領導,未免一點有違職業道德之嫌,特別是最近看了他的一些文章,覺得其人越來越自以為是,越來越喜歡嘩眾取寵,原有的一點好感已經蕩然無存了.
博客回複:
謝謝您!為了讓思路顯得清晰一些,我把您的話分作三段,一一回複。
1、原本對此人是有點好感的,因為你不能不佩服他看官場的透徹。
答:我不知道您為何方神聖,在此表示感謝。感謝您不是因為你曾對我有點好感,而是您願意在我博客裏表達自己的看法。也正因為您是匿名發言,我才會鄭重回答。我不是個好鬥的人,尤其不喜歡同生活中真實的人交鋒。如果您是真名實姓說話,我也許友好地說聲謝謝就算了。這同我的寫作習慣有關,我永遠隻寫虛構的東西。真實的人和事,哪怕是違法亂紀,我都不會聞問。那有黨紀國法去管,與我何幹?我的寫作永遠不會針對生活中真實的人和事,包括這樣的博客回複。
我也並沒有像您所說的那樣,對官場有多麼透徹的看法。我當年在官場隻是一個普通的看客,沒見過什麼大世麵。比方經常見諸報端的那些普通人難以想象的官場醜聞,我無緣參與,也無緣得見。知道些事情,也隻是道聽途說。正因為這個原因,我的小說從來沒有人對號入座。我從未親眼看見過一個我小說中的真實原型,怎麼會有人往我小說裏的座位上坐呢?如此,我的觀察肯定不會透徹。倘若有人覺得透徹,也許隻是我秉承一個正常人的思維,思考了一些不正常的事情,得出一些我自己覺得正常的判斷。或許,這也就是您所說的那種“自以為是”吧。
2、但總覺得此人自己還身在官場並在領導身邊的時候,便如此作踐官場及領導,未免一點有(似乎應作“有一點”)違職業道德之嫌。
答:我真不知如何回答您這意思。我隻聽說黑道上有這樣的規矩:不得冒犯老大,不然就要挑腳跟。官場至少在桌麵上講還不能叫做江湖吧?哪怕帝王時代的官場,盡管潛規則很多,也不會有哪條律例令官員們必須蠅營狗苟而相互包庇。倒是自己在官場的時候俯首貼耳,離開官場就反戈一擊,更顯得像小人。您在官場嗎?難道您打算以後離開官場寫小說?
我不覺得自己作踐過官場,更沒有作踐過哪位領導。讀您原話的意思,分明是說我小說裏有哪位領導的影子。我想說的是盡管有拿生活中真實人物寫小說的作家,但此法絕不高明。我永遠不會把真實的人物作為模特兒去寫。太不厚道。這意思前麵提到過。拿我的小說去比照現實官場,不過冰山一角而已,哪裏談得上作踐!
如此便是有違職業道德,那些檢舉揭發貪官的人簡直就是道德敗壞了。不知道您所講的職業道德是哪裏來的規範?依您的邏輯,也許近幾年被媒體報道過的幾樁官場大窩案,當事人都是最講職業道德的。他們七八年甚至上十年沆瀣一氣,貪贓枉法,可謂精誠團結啊!他們都是您所說的職業道德的典範?您大概也不想向他們學習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