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形象設計概述

第一節形象設計的內涵

一、形象設計的定義

(一)什麼是形象

《辭海》的定義是:“一是指形狀、相貌。二是指文學藝術區別於科學的一種反映現實的特殊手段。即根據現實生活各種現象加以選擇、綜合所創造出來的具有一定思想內容和審美意義的具體生動的圖畫。社會生活和自然現象都是文藝作品的描寫對象,但社會生活是主要描寫對象。因此,文藝作品中的形象主要是指人物形象,其次也包括社會的、自然的環境和景物。”

由此可見,“形象”的含義具有廣義和狹義兩種內涵。廣義的“形象”是指人和物,包括社會的、自然的環境和景物。狹義的“形象”則專指人而言,指具體個人的形象、相貌、氣質、行為以及思想品德所構成的綜合整體。形象是一種抽象的東西,它是對事物形狀、性質、狀態抽象化的觀念,是一種和評價相關聯的觀念狀態。

(二)什麼是設計

《漢語大詞典》的定義是:“根據一定要求,對某項工作預先製定圖樣、方案。”也就是說,設計必須通過具體的操作實施才能完整表現,它不同於一般意義的“創作”。例如,繪畫被稱為“創作”,它是一次完成的藝術,畫家的思想表達出來了,也就完成了作品。而同為美術範疇的工藝美術則被稱作“設計”,它不是一次完成的藝術,工藝美術家的設計隻是塑造思想和表現計劃的開端,設計之後還要根據圖紙進行加工,經過一係列的工藝流程才能成為完整的作品。也就是說,它要通過集體或者由多步驟的具體操作實施才能完整表現設計者的思想,設計者是第一位創作者,但不是作品的最後完成者。

設計是為了構築形象,其目的是運用不同的手段來表現新的形象。

(三)什麼是形象設計

形象設計,是運用多種設計手段,利用多種不同環境和客觀因素,通過視覺衝擊力造成視覺優化,從而引起美感和新的判斷心理的視覺傳達過程。形象設計的對象是人,是通過物質反映出人的精神活動。

形象是人們觀察一個人時的最初視覺感受,往往是第一印象。這種印象經常是膚淺和不可靠的,隨著對其行為、動作和言語的深入觀察,人們會對一個人的形象進行再檢驗,重新作出判斷,得出新的印象。新的判斷與其形象給予人的印象有時相符,有時相悖。因為形象是由身體(如身材、胖瘦、麵容等)和其他附著物(如衣服、飾物等)以及氣質言行等非物質化因素共同構成的。雖然身體受生理條件的限製,通常不易改變,但通過美容、化妝可以進行修飾,而身體的附著物的選擇變化餘地則更大,人們可以通過選擇得體的衣服、飾物裝飾自己,它們可以美化氣質甚至改善言語效果,給人好感。相反,氣質、言行等非物質的內在因素也會影響製約身體及其附著物的裝飾效果,或更美,或更醜。

因此,形象的設計工作十分重要,尤其是電視節目主持人的形象更是能直接影響著節目的效果。電視觀眾最終會透過現象看本質,不斷修正對主持人的第一印象,主持人隻有根據節目和自身的特點以及受眾的審美要求,調整、修正自己的形象,做好形象設計工作,才能樹立起主持人和節目的良好形象。

二、形象設計的思想基礎

形象設計的思想基礎,其源頭要追溯到鮑豪斯(Bauhaus)。

鮑豪斯(Bauhaus)是德國建築學說的一個流派,其形成要上溯到1907年在德國成立的“德意誌工作聯盟”。這個工作聯盟是最早以推動社會性和產業性的設計運動為目的的團體,由藝術家、工藝家、建築家、技術人員、企業家等有著工作和文化關係的眾多人員所組成,其特征提倡“完全而純粹的功用”,其目的在於用機械生產優質產品,積極地使產品規格化、標準化。工作聯盟的運動對歐洲各國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從 1909年開始,奧地利、瑞典、瑞士、英國等國相繼誕生了類似的組織。在這種設計的現代化潮流中,1919年,德國魏瑪美術院與工藝美術學校合並,創立“國立魏瑪鮑豪斯造型藝術學院(Das Staat lichBauhaus Weimar)”,即鮑豪斯。

鮑豪斯的設計教育理念,是提倡技術與藝術的統一,並把如何使兩者結合起來作為主要課題。因此,鮑豪斯被人們稱為藝術改革和藝術教育的先鋒派,具有進步思想。盡管由於種種原因,這所學院於1933年被迫解散,但它所遵循的造型教育理念,從德國向美國等許多國家擴散,作為近代設計的起點,在世界各地開花結果,至今仍是藝術教育的主要方式。

鮑豪斯的影響更重要的還在於設計觀念的更新。在創建鮑豪斯時發表的“鮑豪斯宣言”,作為改革的理想和奮鬥的目標,充分體現了“藝術與技術的新統一”的設計教育理念。

這種設計思想和理念可以概括為三個要點:

(一)設計的指向應該是人

現代社會中,人是一切活動的核心。而設計的目的應該指向人,應以人為中心,從人的因素來考慮與人有關的一切活動,並為這個活動提供一切最好的條件。在過去的手工環境下,生產力還不是強大得能夠為人的所需著想。而在現代社會中,我們所需要的、所想要的,或是沒想到的,設計師都替我們想到了、辦到了。這裏並不是單純的經濟因素起作用,它還包含了從物質文明到精神文明的哲理。設計是美與用的結合,是形象思維與抽象思維的交融,有透過物質反射出人文精神的特質。在這個過程中,占據中心位置的應當是人,而不是技巧本身。

(二)設計要遵循自然規律

設計的任務就是要改造自然,創造美好的生活。如果不認識自然,不能掌握自然的規律,就不可能去改造自然,也就不可能有設計創造。在設計構思的實際過程中,往往要受到各方麵的限製。首先要考慮到使用對象的需要,不同的性格、年齡、性別、文化、習慣等有不同的要求。材料性能的局限,對造型也有不同的要求。加工技術的工藝及其成本核算。也影響設計的實施。這些客觀存在,都是不能回避的問題。設計的任務,就是要解決物質與生活、藝術與技術之間的矛盾為生活更好地服務。任何設計都會遇到客觀條件的製約,但正是這些製約條件,既限製了設計,也成就了設計。正如一個走鋼絲的雜技演員,這根鋼絲限製了演員的表演,但也正是在鋼絲上表演種種高難度技巧才成就了演員的雜技表演藝術。設計的藝術表現必須建立在物質的基礎之上,離開自然與客觀的規律,設計將是空洞的和不可實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