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不能幹政,打不打是政治家的事兒,怎麼打才是你的事兒。政治家要是說不能打,你就不能打。日本可倒好,政治家——陸海軍大臣就是武將,而且陸海軍大臣還擁有帷幄上奏權,一旦跟首相的意見發生衝突,陸海軍大臣就會行使帷幄上奏權,直接上奏天皇。這樣一來,內閣就解散了。陸海軍大臣跟內閣總理大臣發生衝突了,就隻好解散內閣,成立新內閣。陸海軍大臣的人選,因為一定是軍人來擔任,所以要有軍部推薦。如果軍部對這個新內閣不滿,拒絕推薦陸海軍大臣人選,造成的結果就是新一屆內閣流產,胎死腹中,你就不可能組閣。你這國家不能沒有國防部長吧?你可以沒有計生委主任,不能沒有國防部長。最後就形成一個慣例,內閣由軍部說了算,軍人讓誰當首相,誰就能當首相,隻要他不同意,你這首相就當不上。所以,整個國家的政治就跑偏了,到最後日本索性就由軍人擔任首相,“二戰”期間的首相全是現役軍人。
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絞死的12個納粹甲級戰犯,隻有兩個軍人,剩下的都是文官。一般軍人是不會作為戰犯審判的,因為軍人隻是服從命令,隻要不犯有虐殺戰俘、虐待平民的罪行,就不承擔反人類罪、戰爭罪,而政治家是作為戰犯審判的。德國被處死的戰犯10個是文官,遠東國際軍事法庭絞死的7名日本甲級戰犯,6個都是武將,因為武將直接掌權。武將要去參加選舉的話,不可能被選上,那怎麼辦呢?隻能非法政變。
三位首相被暗殺
在日本文化裏邊,有一種很畸形的東西,叫做下克上。日本的社會等級非常森嚴,咱們倆在這公司工作,我是前輩,你說話不用敬語,我就給你一個大嘴巴。為什麼日本兵以殘忍出名,轉嫁壓迫啊。昨天班長打我了,我怎麼辦?我隻能殺俘虜,殺老百姓,上級壓下級,下級隻能揀軟的欺負。但是,如果上級把我欺負得不行了,我可以起來把他殺了。當然,我也要自殺。這種行為被看做是符合武士道精神的。
一幫日本法西斯青年軍官,說我們為了救國,要把內閣大臣全殺掉,天皇直接領導軍部,走法西斯道路。於是,20世紀30年代,日本的法西斯青年軍官策劃了三次暗殺,全成功了。三位日本首相,相繼被殺掉。一開始原敬首相被殺掉了,這是自1885年內閣製建立以來首位被暗殺的首相。接著是濱口幸雄遇刺,幾個月後不治身亡。兩年之後,犬養毅又被暗殺,他是孫中山的哥們兒。殺掉這位首相後,給所有參與暗殺官兵的處罰是,做100個俯臥撐,鍛煉好身體,下回接著殺。你說殺個老百姓,都得判死刑吧,首相被殺了,做點俯臥撐完事。盛夏季節全副武裝在操場上做俯臥撐,這幫法西斯官兵剛一出去,他們的戰友,這個幫他背槍,那個幫他背水壺,那個幫他拿鋼盔,最後把他們抬起來,在軍營裏遊行,大家給他們叫好。這時候天皇震怒了,你們口口聲聲說,這個忠於我,那個忠於我,我任命的首相,你們說殺就殺,你們眼裏還有天皇嗎?於是要求審判這些人,法院開庭。
當時有十一個青年軍官受審,在審判前,一份由35萬人以鮮血署名的請願書送到法庭,請願書由全日本各地同情凶手的民眾發起簽署,請求法庭從寬發落。另外,有十一名法西斯右翼青年,切下自己的小指頭給法官寄去,如果要判他們死刑,我們願意替他們死,他們是為了國家好。法官看到一瓶手指頭後,宣布辭職,我判他們死刑,我的手指頭也得被切下來。沒人敢接手這個案子,最後不了了之。有了這些縱容,這幫殺紅了眼的官兵越玩越大,先後發動了“九·一八事變”和“二·二六兵變”。
用個氣球平兵變
1936年的“二·二六兵變”,以香田清貞大尉為首的1000多名法西斯右翼官兵,襲擊了首相、外交大臣、財政大臣、陸軍大臣、陸軍教育總監等人的官邸,占領了東京警事廳。大尉就是我軍的上尉,日本的軍銜是將、佐、尉三級,每級分大、中、少三等。財政大臣被當場殺掉。天皇的侍從長身中六槍,不知道是叛軍的槍法太準,還是日本手槍太神,沒有一槍打中要害,全是胳膊、腿這些地方。叛軍軍官一看,侍從長還沒死,在地上躺著抽氣,於是拔出戰刀想把他的腦袋砍下來。日本的手槍是非常“先進”的,自殺的時候,扣扳機都扣不動,經常卡殼,堪稱世界上故障率最高的手槍。所以日本軍官都帶著除了絆自個兒跟頭管用,其他什麼用都沒有的戰刀。叛軍軍官一拔刀,侍從長的夫人就撲在老頭身上,說他馬上就要斷氣了,你就給他留個全屍吧。這個軍官可能一聽是那麼回事,中了六槍不可能不死。把刀往鞘裏一插,對不起,把你屋子弄髒了,轉身走了。日本強盜殺完主人,都跟仆人這麼講,對不起,給你添麻煩了。很有“禮貌”的民族。夫人馬上把侍從長送醫院,侍從長奇跡般生還。此人就是日本二戰期間最後一任首相——鈴木貫太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