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端午節基本風俗(2)(1 / 2)

黃晟,字明遠,鄞縣人,唐朝末年的一名武將。他曆任佽飛都副兵馬使、左散騎常侍、浙東道東西副指揮使、明州刺史,為官18年間,建明州羅城9000米,重造浮橋,深受明州百姓愛戴。

相傳,在三江口姚江桃花渡江麵,潛藏著一條豬婆龍,出沒無常,興風作浪,吞食百姓,百姓們都不敢坐船渡江。每年端午前,百姓們要用童男童女、家禽豬羊等投入江中,以乞求平安。這事被武官黃晟知道後,他發誓要除掉這條妖龍。

五代後梁開平三年四月二十四日,豬婆龍又出來作孽,為保護黎民,黃晟手持長劍,縱身躍入姚江,在江中與妖龍搏鬥,血染江麵。妖龍雖除,但是黃將軍卻因失血過多而英勇犧牲了,死時才50歲。百姓無不失聲痛哭。

宋太祖得知此事後,在開寶八年追封黃晟為“江廈侯”;宋理宗在淳祐八年加封他為“靈翼侯”。

明州百姓為了紀念黃晟,就在桃花渡南岸造了一座“佽飛廟”,四季香火不絕。每年的端午節,寧波城家家戶戶用菖蒲做劍,在菖蒲根雕成黃將軍的模樣,染上雄黃,掛在門前,祈求得到黃將軍神靈的嗬護,永保平安。

端午在門上懸掛艾草、菖蒲的習俗,據說還來源於這樣一個傳說。

唐僖宗年間,黃巢領兵造反。這年五月,黃巢大軍兵臨鄧州城下。黃巢騎馬到城外勘察地形,在一個村外的路口,遇見一位年輕婦女,背著一個包袱,一手拉著一個小孩,另一隻手卻抱著一位年紀較大的男孩,正慌忙逃路。

黃巢以為這個婦女不仁,抽刀欲斬。後經詢問,方知原來大孩子是婦人大哥的遺孤,小孩子是婦人親生子,她寧願讓自己的孩子受苦,也不願讓侄兒遭罪,為的是不負大哥的托孤之意。

黃巢一聽,對這位年輕婦人肅然起敬,認為她是天下少有的義婦,於是揮劍砍下路旁的艾草菖蒲,讓她拿回家去掛在門上,並嚴令將士:“進軍途中,如遇門掛艾蒲者,必須加保護。”

這位婦人聽了,半信半疑。但是她回到城裏後,還是把這件事情告訴了左鄰右舍。

第二天正是端午節,黃巢的軍隊攻打鄧州城,隻見家家戶戶門上都掛了艾草菖蒲。黃巢果然信守對那位婦人的承諾,領兵離去。

從此,端午節掛艾草菖蒲的習俗,就這樣流傳下來了。

(九)民間躲端午的習俗

躲端午,是端午節習俗,指接新嫁或已嫁之女回家度節。簡稱躲午,亦稱躲端五。

俗以五月、五月五日為惡月、惡日,諸事多需避忌,因有接女歸家躲端午之俗。

此俗在宋代似已形成,陸遊《豐歲》詩有“羊腔酒擔爭迎婦,遣鼓龍船共賽神”之句。《嘉靖隆慶誌》亦記載:“已嫁之女召還過節”。在《灤州誌》中,也記載有:“女之新嫁者,於是月俱迎以歸,謂之‘躲端午’”。

(十)民間端午雨占驗習俗

端午雨,是民間歲時占驗習俗。俗信端午節下雨,不吉,反之則吉。此種俗信在宋代即已存在。

陳元靚在《歲時廣記》引《提要錄》寫道:“五月五日哨,人曝藥,歲無災。雨則鬼曝藥,人多病。此閩中諺語。”

許月卿在《次韻蜀人李施州芾端午》寫道:“臨川人謂端午日雨,鬼旺人災。”清趙懷玉詩自注亦引有“端陽無雨是豐年”的諺語。

端午節預示著炎熱的夏天即將來臨,動植物生命活動進入鼎盛階段。農人根據端午節內雨水節氣的應驗度,來推測下半年的雨量,進而適時地調整下半年的農事。

農諺有“初一開江雨,初五劃船雨,十三、十四磨刀雨,十七、十八洗街雨,二十龍曬衣”;農諺“頭八(五月初八)無雨二八(五月十八)休,三八(五月二十八)無雨種綠豆”。

意思是說:初八如無雨,十八多半也無雨,如果二十八繼續無雨,則預示著下半年為旱年,隻適宜種綠豆之類的耐旱作物。

(十一)鬥草的習俗

關於端午節鬥草的起源無考,現在普遍認為與中醫藥學的產生有關。遠古先民艱苦求存,生活單調,暇餘以鬥蟲、鬥草、鬥獸等為戲自娛,及至傳說的“神農嚐百草”形成中醫藥學後,每年端午節,人們到郊外采藥,插艾門上,以解溽暑毒疫,衍成定俗。

在收獲之餘,往往舉行比賽,以對仗形式互報花名、草名,多者為贏,兼具植物知識、文學知識之妙趣。

兒童則以葉柄相勾,捏住相拽,斷者為輸,再換一葉相鬥。白居易《觀兒戲》詩寫道:“弄塵或鬥草,盡日樂嬉嬉。”

據梁朝人宗懍在《荊楚歲時記》中寫道:“五月五日,四民並踏百草,又有鬥草之戲。”《年華記麗》寫道:“端午結廬蓄藥,鬥百草,纏五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