戲劇講究發聲,故將其擬作自然之音。如老生的嗓音應具備小龍虎音、雲音、鶴音、猿音;淨角具備大龍虎音、雷音;小生、正旦則應具備鳳音、雲音、鬼音。還以笛象征龍吟、笙象征鳳嘯、琴象征和風、鼓象征雷震。各音皆有神主之。
此外,還有大仙爺,東嶽廟喜神殿的正上方就設有殿堂專門供奉。傳說大仙爺就是狐仙,常在夜間出行,戲子們多在晚上演出,所以都供它為神。
在民間,喜神與財神、貴神、福神一起被視為吉神,立牌位供奉,無具體形象。其方位應天象而變,遇到喜神則為大吉。
(三)民間習俗走喜方
紅雙喜字,表達了人們對於一對新人締結婚姻關係的慶賀,寄寓了新人對於婚後幸福美滿生活,尤其是早生貴子的祈求。紅雙喜字作為新人祈喜的圖符,能夠帶給新人幸福,那就意味這圖符應與神靈有關。
其實,紅雙喜圖符中還隱含著一個已為人所淡忘了的神靈,即喜神。貼紅雙喜習俗的來源,與古代迎喜神活動,即“走喜方”有關。
走喜方是喜神崇拜的主要表現形式。走喜方,即朝著喜神所在的方向行走,以期喜神顯示吉兆,賜給幸福。走喜方主要是即將出嫁的少女的一種民俗活動。所以,喜神多與婚姻有關,是賜給婚姻幸福美滿的神靈。
走喜方活動,在正月初一舉行。天剛亮。三三兩兩即將出嫁的姑娘,便相邀出門,朝著喜神的方向走去。民間以最早打鳴的公雞所在的方位,為喜神所在的方向。
所以,姑娘們在除夕夜基本上是不睡的,要豎耳靜聽,仔細辨識雞的第一聲鳴叫所在的方向。天亮後,姑娘們便朝著第一聲雞鳴的方向走去。
能否獲得喜神的賜福或者能否碰上好運氣,取決於途中能否遇到令人高興的事物或被認為是吉利的兆頭。人們把令人高興的事物或吉利的兆頭,看作是喜神的暗示。
遇上了這類事物,預示著將來婚姻順利、幸福或這一年的運氣好。反之,人們又把那些令人不高興的事物或不吉利的兆頭,看作沒有碰上喜神而有厄運的標誌。
通常,人們以易見的事物作為是否碰上喜神,即是否交好運的標誌。如喜鵲與烏鴉就是常使用的標誌。喜鵲為吉祥鳥,其斑駁的花色,“嘰嘰喳喳”的叫聲都給人熱鬧、喜慶的感覺。大年初一走喜方遇上喜鵲,被認為是吉慶之事。
喜鵲報喜的說法由來已久。撰於春秋時代,為我國最早的一部鳥類學著作《禽經》中就已提到。
在自然界裏,鳥類中喜鵲除肩頭各有一塊白斑及腹部為白色外,整體一色,羽毛之顏色並不美麗。但自古以來,人們卻喜愛喜鵲鳴聲的嘹亮和柔和。“鵲噪兆喜”,認為鵲聲是喜事的預兆。
在《禽經》中,就有“人聞其聲則喜”的記載。其實,鵲噪兆喜早在漢代劉歆的《西京雜記》“瑞應”中,就談及“乾鵲噪而行人至,蜘蛛集而百事喜”這種傳統的習俗。鵲,曆來在民間有喜慶的意義。
喜鵲喜歡近人。在捕食時,常跳躍一下,或轉一下身體,翹一下尾巴,發出一聲或連續兩三聲動聽的鳴叫,很受人們歡迎,認為是喜兆。
而烏鴉則是不祥之物。如遇上烏鴉,則以為晦氣。但也有解除晦氣的辦法,即繼續走下去,一直到碰上喜鵲為止。
如果碰上的喜鵲數目超過了前麵所遇的烏鴉數目,則被認為吉兆壓住了凶兆,可以安安心心回家了。如走時先遇上喜鵲,則是大好事,要趕快回家,避免遇上烏鴉,以衝了喜兆。
除了喜鵲與烏鴉之外,還有很多事物可以作為走時所遇到的吉兆與凶兆的標誌,而究竟什麼是吉兆,什麼是凶兆,在很多情況下全憑各人的感覺,信則有,不信則無。
因此說,要碰上喜神,首先確定喜神所在的方位至關重要。喜神所在的方位確定好了,可直接朝喜神走去,碰上喜神就容易多了。不過,據說喜神行路不定,所處方位經常變化。
民間以最早鳴叫的雞所在的方位,來確定喜神所在方位。而乾隆皇帝認為這種方法不夠準確,於是還鄭重其事地下旨,編撰過一本有關尋找喜神的方位的書《協紀辯方書》,其中的《義例·喜神》說:
喜神於
甲巳日居良方,是在寅時;
乙庚日居乾方,是在戌時;
丙辛日居坤方,是在申時;
丁壬日居離方,是在午時;
戊癸日居巽方,是在辰時。
這些法則,主要不是用於走喜方習俗,而是用於由走喜方衍生出來的婚嫁習俗,即花轎“迎喜神”。新娘上轎之前,要由陰陽先生據上述法則,來確定喜神的方位和出現的時辰。然後,按算定的時辰起轎。
在起轎前,讓轎口朝向喜神的方位放置,新娘上轎,略停一會,稱作迎喜神,然後才起轎往男方家。此習俗在古代民間十分流行。
此外,我國各地還有正月初一迎喜神的習俗,也是對準喜神所在方位,在一定時辰出迎、焚香、鳴鞭炮、並趕豬羊等,仿效古時候的牲牢饗神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