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江南城市與人(6)(1 / 3)

在西遞村中,幾乎家家戶戶都有一種獨特的邊門,沿著門框雕刻著“商”字形圖案,任何一個穿堂入室的人,都要從“商”之下走過。在徽州人看來,“商居四民之末,徽俗殊不然”(許承堯《歙事閑譚》),“商”字形圖案或許正是這種觀念的一個具象。這讓我記起了此前看過的一部徽商家譜。在那部家譜所附的一幅墓圖上方,寫著好幾個“×××朝奉”的字樣,令人相當吃驚。因為小時看“三言二拍”,“徽州朝奉臉”和“徽州朝奉口氣”,總是明清小說中塑造反麵人物性格的典型形象。紹興師爺範寅在所著《越諺》中,也將“朝奉”二字列為浙東一帶的“賤稱”。其實,在徽州,就像高懸於芸芸眾生頭頂上這個“商”字形圖案一樣,朝奉卻是一種受人敬重的尊稱。徽州人口中的“朝奉”和“孺人”,相當於時下慣用的“先生”與“太太”。至於“朝奉”的由來,有許多不同的說法。清代前期趙吉士在《寄園寄所寄》中曾記載說,明太祖初定徽州,徽民夾道相迎,朱元璋垂詢他們的身份,徽民皆自稱“朝奉”。於是,洪武帝就順水推舟道:“多勞汝朝奉的!”金口玉言,徽人便認為得了皇帝的集體加封。出身於黟縣的清代考據學家俞正燮,査證出“朝奉”和“員外”是相同的涵義。因此,“朝奉”這個稱呼在徽州的普及,就和“員外”在其他地區的普及是同樣的。宋代稱富人為“員外”,因為富人能夠得到賜爵,但是在正員之外;而“朝奉”也正是與員外相似的“賜爵階也”(《癸巳存稿》卷四)。稍後於俞正燮的著名學者梁章钜在所著《稱謂錄》中也有“朝奉”一條,他先是引用翟灝《通俗篇》中的考證說,秦始皇曾許富商烏氏倮為“朝請”,而徽州人中十之六七是商人,所以自稱“朝奉”,以表達對烏氏倮這位商界前輩的追慕。梁氏還指出,“朝奉”一詞淵源有自,除了秦代有“朝請”外,漢代還有“奉朝請”,意思是“逢朝會請”,即每逢上朝便應召議事,並不實指某個官位。當時的三公外戚,皇室諸侯,多為“奉朝請”。到了宋代,才有了明確規定,“朝奉大夫”是從六品的官員,而“朝奉郎”則係正七品。梁氏最後總結說:朝奉,“在宋為官,今為掌質庫之稱”。梁章钜所說的“掌質庫”,也就是指從事典當業的商人。這是因為:自明代中葉以來,由於在社會生活中白銀使用的日益普遍,城鄉居民對貨幣的依賴日益加深,各地都出現了常設的當鋪,而經營當鋪的主人幾乎都是徽州人,因此,原先在徽俗中用以稱呼富翁的“朝奉”二字,後來竟成了典當業主人的代名詞。直至本世紀30年代,在鴛鴦蝴蝶派筆下“益大當”的馬老先生,仍然是位循資累進的“頭櫃朝奉”(趙苕狂《典當》)。

在明清時期,“徽州朝奉錫夜壺”一說,曾在江浙一帶廣為流傳,徽商的形象是相當不佳的。《雲間雜識》曾記載了這樣一樁趣事:成化末,有顯宦滿載歸,一老人踵門拜不已。宦駭問故,對曰:“鬆(江)民之財,多被徽商搬去,今賴君返之,敢不稱謝。”宦慚不能答。

在傳統社會,“富人總是為窮人所怨恨,(而)外來的富人則更是遭到加倍的怨恨”(查姆·伯曼特《猶太人》)。無論是在西方的猶太人,還是中國的徽州賈客,他們的境遇都再好不過地說明了這一點。

其實,徽州人或許並不比曆史上出現過的商人更加刻薄或吝嗇。從總體上看,他們“雖為賈者,鹹近士風”(《戴震文集》卷十二),是一個素質較高的地緣性商人群體。根據餘英時先生的研究,當時,儒家的道德規範已深深地影響著徽商的實際行動一文化水準較高的徽商直接從宋明理學中汲取道德的啟示,而一般粗通文墨的商人則依賴通俗化的儒家倫理(《士與中國文化》)。在不少人的心目中,童叟無欺是“天理”,短斤缺兩是“人欲”,因此“存天理,滅人欲”——買賣上的絕對公平是天經地義的一件事,能做到這一點,在相當程度上亦即所謂的“良賈”,也就稱得上是“服賈而仁義存焉”,更可以理直氣壯地發出“良賈何負於閎儒”的呐喊。這恰好印證了王陽明所孜孜提倡的“四民異業而同道”、“雖終日做買賣,不害其為聖賢”的主張。這樣,在“道”的麵前,士農工商也就處於完全平等的地位,並沒有高下之分。不知這是否就是“商”字形圖案所折射出的文化底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