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什麼是廣告真實?徐寶璜提出了簡單而又明確的界定,他說:“廣告非一味誇大其詞也,必求名副其實,廣告所述優點,必於其貨品中一一見之。”廣告真實“或可謂廣告之新聞化歟”,明確指出了廣告的真實性和新聞的真實性是相通的。
廣告不讓於新聞,必須著眼於“為多數人所注意”
徐寶璜主張辦報要有讀者觀念,“所收之廣告,應確為毫無欺騙性質之商業與人事之消息”,而且是讀者所需要的。他把廣告“應確為毫無欺騙性質之商業與人事之消息”同“所登之新聞,應確為多數閱者所注意之最近事實;所載之社論,應確為對於時事所下之正當透辟之批評”並列為報紙材料的“品質”,作為吸引讀者、擴大報紙銷路的正當方法之一。這裏“消息”一詞值得我們深思。他說“正當廣告中之最足以推廣一報之銷路者,為分類廣告”。“每一種類,均有一部分人,急欲取而讀之”,“此種廣告乃小型之新聞”。他又說保證商業廣告的真實性,“排除誨淫之廣告,即虛偽欺人者,亦不收登”,如是這種商業廣告“不啻商業新聞,深得社會之信任,商業因之頗為振興”。我們隻要聯係他給新聞下的定義就可以知道,他心目中的新聞媒介廣告,指的是為受眾所需要的信息。
(一)他認為新聞媒介廣告應是受眾需要的信息,強調了消費者的利益。因此,他特別強調,“故編者心中,應常有貨物與顧客二者,並存期間,對於貨物之佳處,與顧客之利益,先有明了之了解,然後以平易簡明之文,將其一一說出,如店夥之廣告顧客然,原原本本,絕無張皇招搖之概。如是自能動閱者之興趣,而激其觀感也”。他又說:“設經理廣告者得人,則可代商人編得當之廣告,並指導一切,使其貨品皆為應時之物,而索值又較市價為下。如是登出之廣告,必發生較大之效力,而使其獲利。商人見廣告有效,必願常登。”他接著說:“廣告固多不招自來者,然有待於招攬者,亦為數不少,使經理得人,必知招攬之方法,冬日則招攬冬貨之廣告,夏日則招攬夏貨之廣告。隨時留心,隨事注意。常能出新意,見商人所未見到者,急走而告之,為之擬適宜之廣告,以備登載,如是則廣告自不患其寥落矣。”這些論述強調了廣告應符合顧客的利益,要把握受眾需要的傳播時機。字裏行間滲透著為受眾服務的思想。廣告營運,要充分考慮受眾和廣告主的需要,在很大程度上要依照他們的需要、他們的規則來塑造市場。但徐寶璜先生更強調的是受眾的需要。
(二)廣告要為受眾服務,就要研究受眾的接受心理,講究藝術性。廣告是一種商業宣傳,而宣傳“蓋用極準確語言,導世人入於正當樂園也”。“所謂廣告者,任何方法之宣傳,能轉移心理,引起注意,以達其目的也。”他在《新聞事業之將來》一文中指出新聞事業應“廣告藝術化”,認為講究廣告的藝術性有六個方麵:即真實、選字、選句、地位、變換、附圖等。總之,徐寶璜認為廣告“若能化成藝術,或有文學上之意味,非特尚美於一時,亦可見效於俄頃也”,“能觸動閱者之需要,引起閱者之信用,於是則廣告之效力尤大也”。
綜觀徐寶璜的廣告觀,他對廣告的研究不僅有經濟學、新聞學、宣傳學的視野,也有美學、心理學的視野。他所處的年代,我國的新聞媒介主要是報刊,但他論述的報紙廣告的原理、原則,同廣播、電視等新聞媒介的廣告是相通的。
參考文獻:
①徐寶璜:《新聞學》,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1994年1月版
(許清茂:廈門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博士生導師;邵凡軒:廈門大學新聞傳播學院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