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如何寫一條旋律?(1 / 3)

如何寫一條旋律?

音樂漫話

作者:Stephen Johnson

對海頓而言,旋律“是音樂的魅力所在,是創作中最困難的部分”。對莫紮特而言,旋律是“音樂的精髓,一個好的旋律作曲家會讓我想到一匹優質賽馬,而一個對位法作曲家充其量隻能算是一匹驛馬”。當斯特拉文斯基的音樂逐步轉向無調性的十二音序列音樂時,他仍堅持認為,“旋律是製度變遷中的唯一幸存者”。連更為大膽激進的現代派作曲家勳伯格也承認,“沒有什麼比被稱作一個更優秀的‘柴科夫斯基’更令我向往的了。人們將會熟悉我的音樂甚至哼唱它們”。

幾乎可以肯定,讀者們會對悅耳和刺耳的音樂有一個明確的感知,知道什麼樣的曲調聽起來算得上是好旋律。可以打保票地說,這樣的好旋律在大多數情況下更有可能是柴科夫斯基的,而不是勳伯格的。但如果我請你對“旋律”下一個定義,或者問你“好”旋律是由什麼組成的,你會如何回答?這是又一個很常見的情況——當我們聽到它時,我們知道它是什麼,但要準確地描述出我們所聽到的,那就另當別論了。

不過,讓我們在此稍作停頓。有一件事可能已經衝擊了成長在非西方文化地區的讀者們:上述提到的所有作曲家都清楚地表達了“旋律”(Melody,或者對勳伯格來說,是“曲調”,Tune)是“音樂”大框架下的鮮明要素這一觀點。事實上,無論在哪個時期或地域,這樣的特點似乎都是一個相對局部的現象。追溯到被稱為西方文明搖籃的古希臘文學,詞根“melodia”和“melos”通常用來表示“singing”(歌唱)和“song”(歌曲),在使用上通常可以與現在所說的“music”(音樂)互換。因此,如果你因為iTunes使用單詞“song”來表示所有類型的音樂作品——無論是舒伯特的《鱒魚》還是瓦格納歌劇《帕西法爾》的一整幕——而感到憤怒,那麼現在大可以安慰自己:iTunes隻不過是迎合複古潮流,恢複古典音樂術語罷了。

三十年前,我曾經非常迷戀一個年輕的土耳其穆安津(Muezzin,報告禱告時刻的人)的歌聲。他那慵懶的聖歌短句從一個小漁村的清真寺飄向大海,那歌聲是如此美妙,它能在任意短句的任意位置開始或終止,而其持續長度取決於歌者的肺活量和純粹的審美考慮。客觀地說,這種綿延不斷的永恒是它所有迷人的美麗中最本質、最重要的一部分。

我們可以在西歐最早的音樂錄音中感受到一些相似的東西。羅馬天主教素歌從節奏、樂句長度和音調起伏上都遵循唱詞自然朗誦的規律。但在某些情況下,也有一些接近於我們所說的“旋律”的東西開始浮現。以著名的讚美詩《人類救世主請速降臨》(Veni, veni, Emmanuel)為例,它以四個幾乎基於相同節奏型的樂句開始(相同音符數和重音),這四個樂句結束於一個與第一樂句結尾相同的再現。由兩個音符構成的兩個短小樂句“Veni, veni”推進了高潮的到來,隨後的結束樂句再次以與第一和第四樂句結尾相同的動機開始,構成了另一個再現。

盡管中世紀的音樂理論家並不知道現在通用的音樂術語,但我們聽到的是結構整齊、對稱平衡且變化發展的音樂。它們始終遵循一個基本原則:有節奏的重複和歌唱性的音樂線條遊走貫穿,最後以結束樂句優雅轉身,回到今天我們所說的“主音”上。無怪乎《人類救世主請速降臨》流傳至今,廣為傳唱,成為一首不乏現代時尚感的讚美詩。這樣我們就對經典的“讚美詩曲調”有了基本認識:它是一個圓滿完整的個體,將不同的唱詞融入到微小調整的反複中,給人留下難忘的印象。它的音樂結構令人感覺舒服,其富於情感的起伏牢牢抓住了我們的心。對於海頓、莫紮特、斯特拉文斯基和勳伯格(事實上也包括柴科夫斯基)而言,這顯然應該算作“一段旋律”,用莫紮特的話說,就是一匹“優質賽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