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彌蘭陀所問經(文)(1 / 3)

?玄奘覺得,印度的婆羅門教與中國的儒家,在某些方麵頗為相似。都是注重倫理和社會秩序的,並且將這種秩序納入到全民的道德規範之中。一旦有人破壞了這種規範和秩序,便會成為整個社會的公敵。

相比較而言,佛教關注的卻是個人,是對每一個具體的獨立的人的終極關懷。無論是“輪回”,還是“業”,都是自作自受。正信的佛教是沒有“報在子孫”這一說法的,所謂“報在子孫”隻是佛教與中國民間信仰相結合的產物,在正信的佛教徒看來,父母與子女之間隻有“緣”的糾纏,沒有“業”的替代,與君王之間的關係就更淡了,佛教的“修行”與“業”都是純個人的概念,因而與整個社會秩序關聯不大。

這種純個人化的體驗更容易在不同民族和人群中產生共鳴,這就使得佛教在世界範圍內具有一定的普適性,因而傳播得更加廣泛。相比較而言,無論是儒教還是婆羅門教,都很難真正走出國門,為其他國家的人所接受。

但在某個具體的國家中,佛教卻又始終比不上儒教或婆羅門教這種擁有極其強大的社會基礎教派。人畢竟是群居動物,不僅物質上需要社會的幫助,精神上也需要他人的認可,甚至會從其他人對自己的看法中獲得快感。

因而在中國,當佛教與儒教在某些教義上出現矛盾的時候,民眾往往更加傾向於儒教;在印度,當佛教與婆羅門教在教義上出現矛盾的時候,民眾則更加傾向於婆羅門教。原因無它,這是他們生活著的真實的世界——至少看上去是真實的。

不過,由於這兩種類別的教化所關注的重點畢竟不同,矛盾也僅限於幾個點,完全可以求同存異。這就使得很多印度人可以一邊信仰佛教一邊接受婆羅門教;就好比在中國,很多僧人被稱為“儒僧”,而很多儒生同時也是佛門居士一樣。雖然儒家與佛家在某些點上有著極大的不同和矛盾,但卻可以擱置在一旁,取其相融的部分來接受。

從《摩奴法典》中來看,婆羅門的地位確實極高,他們掌握神權,占卜禍福,報道農時,因而受到廣泛的尊敬,擁有無限的權威。他們可以免交各種稅;他們不得被判處死刑或任何類型的肉刑;向婆羅門贈送禮物的人會得到祝福,並且收獲善報。最受歡迎的禮物是土地,它可以“解除贈送者的一切罪孽”,因而婆羅門占有大量土地,常常是整個村莊。

婆羅門種姓雖不是世俗社會的統治者,但卻是世俗社會的立法者。因為隻有婆羅門為大梵之神聖知識的擁有者,而世俗的社會生活隻有依照《吠陀》聖典的核心精神來建立其規範,才有可能將神聖的精神領域與世俗的生活經驗融為一體,生活才可能以其世俗的方式來呈現其內涵的崇高。

說到世俗生活,《法典》裏麵也並不都是沉重的話題,還有一些有趣的東西,比如——

“隻穿一件衣服時不應用食,不應赤條條地裸浴,不要在路上、灰上或牝牛的牧場上大小便。”

“不要獨宿在無人棲息的家中,不要驚醒財富和學識比自己高的酣睡者。”

“不要因動怒而抓取人家的頭發,或打擊其頭部,或自己打擊自己的頭部,用油塗首後,不要用油接觸任何肢體。”

“打閃、打雷、下雨或流星到處從天隕落時,閱讀應中止到第二天的同一時刻。摩奴就是這樣決定的。”

“應當知道啟示即經典,傳承即法典,兩者在任何一點上都無可非議,因為義務的體係全部源出於它。”

“正義的最高根據在於《吠陀》聖典,所以刹帝利首先必須誦讀聖典,禮敬婆羅門。”

……

“看來,要全麵了解這些,我還得看一看《吠陀》。”玄奘喃喃自語道。

然而,當他向寺中僧侶提出這一要求時,卻被告知寺中沒有《吠陀》,隻能到婆羅門教的神祠裏去借。

玄奘也隻是出於好奇,並沒有想著一定要看,既然這裏沒有,也就算了。

看多了這種東西到底不太舒服,玄奘合上書,決定出去走走,散散心。

這座城市裏最盛行的娛樂活動便是說書,講的竟是佛教故事。正被《摩奴法典》弄得身心疲憊的玄奘聽到當地人繪聲繪色的說書,忍不住駐足傾聽。沙彌圓覺和來自迦畢拭國的使者阿提伐摩也被這些故事吸引住了。

“從這裏往西,在極西之地有一個地方,名叫巴克特裏亞,”一個頭纏白巾,腰紮泥嚩些那的小個子說書人坐在篝火旁邊,眉飛色舞地講述著,“大約一千年前,巴克特裏亞出了位梅南德國王,你們一定聽說過這個人吧?”

玄奘搖搖頭,其它聽眾也都搖頭。

說書人得意地一笑:“我想,你們一定知道他,佛經上把他稱為彌蘭陀王。”

玄奘恍然大悟:“就是《彌蘭陀王所問經》中的那個彌蘭陀嗎?”

“除了他,還有哪個彌蘭陀呢?”說書人驚奇地看了玄奘一眼,接著說道,“此人也算是個聖王了,他學識淵博,智慧過人,對佛教又很崇敬,但同時又提出了許多問題和疑惑。比如他想知道像他這樣未出家的人是否也能達到覺悟,如果能的話,僧人們為什麼還要過禁欲苦修的日子?佛徒們隻要虔誠供養佛陀的舍利,就能夠往生西方極樂世界,可是為什麼佛陀卻告誡弟子們不要那麼做?為什麼佛教認為自我並不存在?涅槃是否是佛教徒所要達到的最高目標和所要實現的最終解脫?它的本質又是什麼?法師既然知道彌蘭陀王,想來也聽說過這些故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