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時現場熱鬧非凡,氣氛緊張。對壘雙方的騎士,終於排成陣勢,一個個騎在馬上,帶著慣用的長矛,以及如果被打下馬後,才用來禦敵的短劍、盾牌。跟著比武大會組織者一聲令下,雙方武士開始交鋒。為求公平比賽,當然有依照騎士規章訂立的比武規則(譬如說不能攻擊下身),但是一旦打得性起,變成一場混戰,大群騎士團團亂轉,有的尚在馬上,有的則跌下馬來,在地上掙紮求生,局勢就一發不可收拾了。此時就會造成真正的傷害:騎士飽受馬蹄踐踏,頭盔砸扁,頭顱被夾而致死亡。手臂也難免讓亂揮亂舞的利器砍斷。混戰之中,所謂道德很快會被無休止的激戰所代替。
如無停戰命令,或勝負未分,就要一直廝殺下去,直至一方徹底失敗。比武完畢,傷者抬回家調養,希望還能活下去,他日東山再起,參加另一次比武大會。
但到了14世紀末期,比武大會的性質變了。騎士披著笨重耀眼的鎧甲,盾牌飾上盾形紋章,盔插羽毛,笨手笨腳,策馬跑來跑去,單人匹馬和另一個騎士交手。兩個騎士彼此或投矛、或衝刺——大同小異的戰鬥方式成了一般人喜愛的比武方式,足與集體比武爭一日之長。這種比武方式也很刺激,但比武者最多隻是被人挑下馬時昏倒在地。老一輩騎士往往瞧不起這種新式比武方法,仍然對往日借以訓練戰士的集體比武不勝留戀。一個曆史學家評論此種橫衝直撞交鋒和拚命混戰,說:“騎士到時如果要上戰場廝殺,也會勝券在握。”其實他還應該加上一句:“假如他幸運能活到那時的話!”
中古時代最著名的英國遊俠騎士,是12世紀的馬歇爾。馬歇爾的父親在亨利一世之女昂殊郡主馬蒂爾達的莊園裏專管馬匹事宜。馬歇爾8歲起在諾曼貴族坦卡維爾的威廉府充當隨侍,逐步由無名小卒,升遷至英國攝政的高位。
馬歇爾21歲時成為遊俠騎士,旋即以勇敢善戰馳名於世。在前後15年的戰鬥生涯裏,據說在500次比武大會上都未逢敵手,接連獲勝。有次與人交戰,頭盔遭砸凹,不能除下,隻得把頭放在鐵砧上,讓鐵匠給他把頭盔敲下來。
英王亨利二世為了獎勵他在比武場中武藝超群、英勇無匹,任他為朝臣。不久他即往聖地朝拜,回來之後協助亨利二世平定了理查德、傑佛裏和約翰三個王子作亂。英王亨利於1189年逝世,其子理查德繼位後,冊封馬歇爾為班布魯郡伯爵,鎮守威爾斯邊區。
馬歇爾不久即成為英國舉足輕重、權勢顯赫的貴族,1216年英王亨利三世登基時尚未成年,全國貴族理所當然推選馬歇爾為英國攝政。馬歇爾像國王一樣統治英國達3年之久,至逝世為止。馬歇爾一生,由一個遊俠騎士而晉升至英國攝政,可謂充滿傳奇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