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巧一:委婉地指出別人的錯誤
卡耐基的忠告:直接指出對方的錯誤,實際上就是在批評對方。
一天,查爾斯·史考伯經過自己的鋼鐵廠的時候,撞見幾個工人正圍在一起抽煙。他們顯然忘記了公司禁止吸煙的明文規定,或者像很多犯錯誤的人一樣存在僥幸心理。史考伯先生應該把他們揪出來,然後狠狠地批評他們嗎?或者把那塊“禁止吸煙”的牌子指給他們看?這都隻會讓對方感到難堪,並且對史考伯產生怨恨。隻見他不動聲色地走上前去,發給他們每個人一支雪茄,並對他們說:“我們到外麵抽去。”
這些工人當然不會跟著史考伯一起出去抽煙,而是對他說:“啊,我們忘記公司禁止吸煙的規定了。請你原諒。”然後趕快回到他們的工作崗位上去了。當然,我們能夠體會到他們心裏的那種複雜的感覺:既為犯了錯誤而感到自責,又為沒有受到懲罰或指責而感到慶幸,同時對史考伯先生也越發尊敬。他們以後一定不會犯同樣的錯誤了。
當你發現對方犯了一個很明顯的錯誤時,為了使對方能夠盡快地改正,於是你好心地對他說:“看,約翰,你剛才說的有這樣一個錯誤……”你滿以為他會感激你,但是結果卻讓你很意外,甚至讓你感到不可理喻——他堅決不承認自己犯了錯誤,更不用說感激你了。
你沒有必要因此而責備對方,這種事情太常見了,幾乎每個人都會有這樣的毛病。當別人指出自己的錯誤,尤其是直截了當地指出的時候,一般人似乎都受不了。他會因此而產生一種讓人覺得不可思議的強大的力量,正是這種力量迫使他拒絕接受你的批評或指正,即使他明明知道你是為他著想的。
心理學家指出,這種強大的力量中有很大一部分是自我認同感在起作用。當自己所相信的東西被懷疑或否定之後,每個人都會產生一種焦慮,感到自己的自尊被傷害了,甚至感到自己的安全已經沒有了保障。結果是,他會本能地拒絕承認自己的錯誤,即使他可能認為你說的是對的。因此,當你想要說服一個人,讓他明白自己的錯誤的時候,千萬不要直接指出對方的錯誤。
我相信,直接指出對方的錯誤,實際上就是在批評對方。任何人都不喜歡被他人批評,即使他明白自己確實做錯了,但是人們卻往往做這樣的蠢事。在我們身邊經常會遇到一些比較煩心的事情困擾著我們,但是很多時候隻要我們換種表達方式,也許就能輕易地達到我們的目的。
馬吉·嘉可布太太請了幾位技術非常好的工人加蓋房子。頭幾天,他們總是把院子弄得亂七八糟,到處都有木屑。一次,等他們結束了一天的工作後,聰明的嘉可布太太不露聲色地叫來她的孩子們,和他們一起把木屑處理幹淨,堆到院子的角落裏。第二天,工人們來的時候,她非常高興地對工人們說:“你們昨天把院子打掃幹淨了,我非常高興。老實說,這簡直比我們以前的院子還要幹淨。”
聽到這些話後,那些工人十分高興,以後都把木屑堆在了院子的角落。試想一下,如果嘉可布太太擺出一副雇主的姿態,那些工人會怎麼樣呢?他們會毫不猶豫地換另外一份活兒的,因為像他們這麼優秀的建築工人畢竟很少。
從上麵兩個例子的結果來看,間接地指出對方的錯誤是十分正確的。采用溫和的語氣,間接地指出別人的錯誤,這樣就不會引起對方的反感。
確實,我們隻要在指出對方錯誤的同時,注意維護對方的自尊,就容易收到很好的效果。這是十分符合人的本性的——正因為我們沒有辦法改變人性的弱點,所以隻有使自己所做的事情符合人性。那些聰明的人總是會想方設法這麼去做,因為他們知道這樣做的效果比直接指出對方的錯誤要好得多。
一些大公司或者機構的上層人物一般人通常很難見到,其中的部分原因固然是他們很忙,但是那些下屬的“過濾”也是一個重要的原因:他們不願意他們的上司被打擾,因此幫上司擋掉了許多看起來不那麼重要的客人。這對那些上層人物來說並不一定就是好事,卡爾·佛朗在當佛羅裏達州奧蘭多市的市長的時候,就曾經遇到過這樣的麻煩。
他奉行的是“門戶開放”政策。當時他規定,市民如果有事的話就可以直接來見他。但是,那些造訪的市民卻常常被工作人員擋在門外。後來,為了圓滿地解決這個問題,聰明的市長想出了一個高招兒:他叫人把他辦公室的門給拆了。這樣,他相當於在明白無誤地告訴工作人員不要再阻擋那些造訪者了。另一方麵,他用行動暗示了工作人員的錯誤,但並沒有直接指出來,這就給他們保留了自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