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9章 與人相處的九個基本原則(1)(3 / 3)

芭芭拉·安德森原本在紐約銀行工作的,但是為了兒子身體的緣故,想要遷居到亞利桑那州的鳳凰城去。因此,她提前寫了12封信分別寄給了鳳凰城的12家銀行。她的信是這麼寫的:

敬啟者:

我在銀行界的10多年經驗,也許會使你們快速增長中的銀行對我感興趣。

本人曾在紐約的“金融業者信托公司”,擔任過許多不同的業務處理工作,現在則是一家分行的經理。我對許多銀行工作,諸如與存款客戶的關係、借貸問題或行政管理等,皆能勝任愉快。

今年5月,我將遷居至鳳凰城,故極願意能為你們的銀行貢獻一己之長。我將在4月3日的那個禮拜到鳳凰城去,如能有機會做進一步深談,看能否對你們銀行的目標有所助益,則不勝感謝。

芭芭拉·安德森謹上

安德森太太是否如願以償呢?結果,鳳凰城的11家銀行表示願意麵談,因此,她還可以從中選擇待遇較好的一家!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結果呢?安德森太太並沒有陳述自己需要什麼,隻是說明她可以對銀行有什麼幫助。她把焦點集中在銀行的需要,而非自己。這就是她成功的原因。

站在對方的立場說話,就這麼簡單。但是卻有很多人,終其一生不知從對方的角度去看事情。

多年來,我常會到離家不遠的公園中散步。公園邊上有一塊布告牌,上麵寫道:“凡引火者應受罰款及拘禁。”但這布告豎在偏僻的地方,很少有兒童看見它。負責看管這一篇的是一位騎馬的警察,顯然這位警察先生對自己的職務不大認真,火災時常發生並且經常蔓延。

有一次,我跑到警察那裏,告訴他公園裏有一處地方失火了,火勢正在蔓延,要他立即通知消防隊。但是他卻對此非常冷漠,說不關他的事情。為此,我自發地保護起公園的公共財產。

最初,我根本不了解這些放火的孩子們的觀點。當我看到他們起火時,我非常憤怒,急於做好事。我騎著馬衝上去,向這些孩子們警告,說這樣會引起火災並會被拘禁。我還用權威的口氣命令他們把火撲滅,而且如果他們拒絕,我就威脅他們要把他們抓起來。

我發泄了心中的憤怒,全然不顧他們的感受,結果怎麼樣呢?那些兒童遵從了——懷著一種反感的情緒遵從了。但當我離開他們以後,這群反叛而充滿仇恨的孩子們又重新生火,並恨不得燒盡公園。

許多年後,我對人際關係的知識有了更多的了解,更懂得從對方的角度看問題。於是,我不再下命令了,我會騎馬來到放火的孩子麵前,然後對他們這樣說:“孩子們,玩得高興嘛?你們在做什麼晚餐?當我還是孩子時,我也喜歡生火——我至今還很喜歡。但是你們知道,在公園中生火是很危險的。我知道你們會小心謹慎,但是別的孩子可不像你們這樣小心。他們看到你們生火,也會照做,但是他們也許就忘記撲滅火,結果造成公園火災,燒光樹木。我希望看到你們快樂地生活,但是請你們把樹葉撥得離火遠些,好不好?在你們離開之前,你們要小心地多用些泥巴把火蓋起來,好不好?那樣就不會有危險了……多謝了,孩子們!祝你們玩得快樂。”

這種說法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孩子們非常合作,他們沒有怨恨,也沒有反感。因為我考慮到了他們的想法,他們能夠接受,所以他們照做了。

許多推銷人員,每天踏破鐵鞋,疲累沮喪,所獲卻並不多。為什麼呢?因為他們心裏想的都是自己的需要。他們不知道你我並不想買什麼東西,如果想的話,也一定會自己出門。顧客總喜歡主動采買,而非被動購買。

曾有過這樣一個故事,幾年前,我住在紐約一處名叫“森林山莊”的小社區內。一天,我匆匆忙忙跑到車站,碰巧遇見一位房地產經紀人。他經營附近一帶的房地產生意已有多年,對“森林山莊”也很熟悉。我問他知不知道我那棟灰泥牆的房子用的是鋼筋還是空心磚,他答說不知道,然後給了張名片要我打電話給他。第二天,我接到這位房地產經紀人的來信。他在信中回答我的問題了嗎?這問題隻要一分鍾便可以在電話裏解決,可是他卻沒有。他仍然在信中要我打電話給他,並且說明他願意幫我處理房屋保險事項。

他並不想幫我的忙,他心裏想的是幫他自己的忙。

亞拉巴馬州伯明翰市的霍華德·盧卡斯告訴我,有兩位同在一家公司工作的推銷員,如何處理同樣一件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