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談語文教學中的“情境表演”(1 / 1)

談語文教學中的“情境表演”

閱讀教學

作者:孫平

“情境表演”是學生喜聞樂見的一種學習形式,“情境表演”既符合學生直觀、形象的思維特點,又能夠滿足學生表現欲望強烈的性格特點,是一種比較有效的教學手段。在實施“情境表演”的過程中,我們應該明確“情境表演”的一般要求與基本方法,通過有效的“情境表演”,既充分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又真正提高學生的語文學習水平,從而全麵提高學生的語文學習能力。筆者認為,在課堂教學中,適時、適當進行“情境表演”是必要的,但應該注意處理好以下問題:

1. “情境表演”前教師必須明確目的和意圖。語文教學中的“情境表演”不是目的,隻是學生學習語言的手段,通過表演激發學生興趣,強化學生語言運用實踐,提升學生聽、說、思、背等能力。所以,“情境表演”應該為學生深入地理解課文內容服務,為體現語文課堂中的語言“訓練”而表演,為學生語文能力培養和發展而表演。隻有明確了這個問題,我們才能在課堂上有目的、有針對性地對學生作出有效的教學引導,使“情境表演”才會產生應有的效果。

2. “情境表演”須讓學生熟悉文本。學生對課文內容有一個“基本的了解或理解”這是進行“情境表演”的前提,離開了這個前提,教師的引導則難以產生應有的效果;離開了這個前提,學生則無從進行特定條件下、特定環境中的“情境表演”,此時極容易出現學生“為表演而表演,為表現而表演,為熱鬧而表演”的情形,或蜻蜓點水,或避重就輕,或舍本逐末。為此,筆者主張,“情境表演”,必須在學生對課文內容有了一個比較全麵的了解或理解的前提下進行才有意義。那些在學生對課文或文本內容了解不多、理解不夠情形下的“情境表演”分明是操之過急、急功近利的不當教學行為,其結果隻能是事與願違,欲速而不達。

3. “情境表演”應與學生合作學習緊密結合。“情境表演”不是獨幕話劇,也不是某一個學生的獨角戲,學生難以用個體的形式去完成。“情境表演”應體現為人人參與的“群口練”。在準備過程中,它需要同學之間的不斷磨合,需要通過學生共同的討論、交流、協調與合作才能夠得以完成。教師應讓學生在小組內分角色表演,再通過競賽評比,促進表演水平的提升。這樣全員參與,“學會協調、學會合作”,也是學生作為未來事業建設者的一種必備的技能。

4. “情境表演”可打通由課內向課外延伸通的道。引導學生編演課本劇,是學生能力形成與發展的一個有效環節。由於學生具有較強的參與熱情和表演欲望,做劇中人比做普通的閱讀者更令他們興趣盎然。加之在排演中可以自己準備道具、自己設計服裝、自己選配音樂,他們有了展示身手的舞台,實踐才幹的場所,極大程度地調動和維持他們學習語文的積極性。在這個過程中,教師應該先讓學生熟悉課文內容,掌握故事情節,熟記人物的語言、動作,然後布置和引導學生準備、編排、表演。從另一個層麵來說,表演本身就是一種實踐,能有效地發展學生的思維力、表達力,同時排練也是對學生組織、協調能力的鍛煉,從“大語文”觀來看,這些能力也是學生語文能力應具備的。

學生各自的生活環境、生活體驗、生活積累、認知水平都不盡相同,每個表演者在揣摩劇本時都可以根據自己的不同情況,從自身的不同角度對課文內容作出不同的理解,在處理人物的語言、動作、神態等方麵,都可以用不同的表達方式或表現形式,使人物形象栩栩如生,這些同時也都能反映出學生鮮活的個性特征和鮮明的人生態度。

5. “情境表演”須對學生進行有效的表演評價。對學生進行有效、合理的表演評價,是激發與維持學生表演興趣,促進學生能力訓練與提高的有效途徑。我們評價學生在情境表演中的表現,不僅要注意評價其語言、動作、表情、神態等,更應該注重評價學生的學習態度,參與的積極性,努力的程度,交流的能力以及合作的精神等。評價過程中要注意采用以激勵為主的評價方式,善意地提出合理化的建議或意見。評價方式可采用學生自評、同學之間互評、教師評價等多種方式進行。前兩種方式能夠更多地體現“以學生為主,以學生為本”的教學理念,更值得在教學中大力提倡。學生進行“情境表演”的過程體現著一種“訓練”過程、“培養”過程、“提高”過程和“發展”過程,而這一係列過程都需要通過著力落實《語文課程標準》所倡導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