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家與著作
【孔子】(公元前551—前479)名丘,字仲尼,中國春秋後期魯國人,中國傳統文化的代表人物,思想家和教育家,儒家學派的創始人。曾任魯國司寇,晚年集中精力整理《詩》、《書》等典籍,刪修《春秋》;從事教育,打破“學在官府”的傳統,開私人講學之風。孔子的哲學包含新舊矛盾,反映了春秋大變動時期的麵貌。一方麵,他繼承了原始宗教的天命論,主張“死生有命,富貴在天”,君子要承認天是主宰。另一方麵,他又強調人們應積極努力,不要消極順應,“為仁由己”。他不否認鬼神,但又主張“敬鬼神而遠之”。他主張聖人“生而知之”,又強調自己是“好古敏以求之者也”,知識來自勤於學習,善於思考,主張學以致用。孔子是中國古代邏輯思想的啟蒙者,提出正名主張,認為名不正,則言不順,必須名實一致。強調推理要舉一反三等等。他賦於仁以新的含義,認為仁就是忠恕之道。實行德政惠民改革,舉賢才,順民意。孔子是中國古代美學的奠基者,將美學建立在仁的基礎上。認為仁是人的內在心理要求,在這個基礎上才能使社會合理、和諧。強調通過文藝喚起人們仁的要求。在中國美學史上第一次指出文藝的重大社會作用。他不排斥感官的聲色之美,但指出隻有同倫理道德的善完滿統一,才是“盡善”、“盡美”。
【老子】生卒年月不確。中國先秦時代哲學家,道家學派的創始人。老子的姓名,曆來說法不一,《莊子》稱老子名老聃。學術界不少人認為老子生活於春秋時代,但以《老子》一書為據,老子可能生活於戰國時代。他的思想體係是以“道”為核心,認為“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認為道是超時空的,萬物的本源,鑒於其道有象各物,多數學者認為老子思想是客觀唯心主義。老子認為事物都存在互相矛盾的兩方麵,對立雙方互相連結依存,同時互相轉化,事物都是運動的,揭示了豐富的樸素辯證法思想。他還指出:“以奇用兵”“柔弱勝剛強”,將辯證法運用於軍事。但他主張“聖人之道,為而不爭”,不講矛盾的鬥爭性。社會政治觀上,主張愚民政策。他的名言,“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之老死不相往來”反映他保守複古倒退的思想主張。他最早提出道的哲學思想體係,在中國哲學史上產生了深刻影響。並為道教、玄學奠定了理論基礎。他的辯證法思想對古代辯證法思想的發展起了積極作用。
【莊子】(約公元前369—前286)名周,宋國蒙(今河南商邱東北)人。中國戰國時期哲學家。主要著述《莊子》一書。他出身破落貴族,自幼家境貧寒,曾做過管漆的小官,後厭棄官,並拒絕楚威王聘請作相。他繼承發揚了老子的唯心主義思想。他認為“道”是萬物的本源,但不是老子所講的獨立於萬物之外的精神,而是萬物之內在的原因和絕對精神。“道”無處不在,主張唯心主義的“泛神論”思想。認為道瞬息萬變,因此事物無時無刻不在變動之中,反映了事物運動的客觀規律。否定質的規定性,並由此認為真理是沒有標準的,形成了相對主義的理論。對天人關係,他認為人為的一切都是不好的。主張任其自然。有其合理因素,也反映其宿命論思想。莊子對中國古代哲學發展有很大影響,魏晉玄學“祖述老莊”,融合儒道思想。宋明理學以儒為主,融合道、釋,吸收了莊子的唯心主義思想體係。他思想中的辯證法思想,對明清之際王夫之的樸素唯物主義和辯證法思想起了積極的作用。其思想在政治上的作用:一方麵被統治階級用來麻痹人民鞏固統治,起消極作用;另方麵,他不滿現實,主張自由自然的思想反映了農民的要求。對莊子哲學思想的評價褒貶不一。
【惠施】生卒年月不詳。宋國人,中國戰國時期哲學家,名家“合同異”學派的代表人物,學說散見於《莊子》、《荀子》、《韓非子》、《戰國策》、《呂氏春秋》、《說苑》等書中。惠施曾任魏國相15年,促成魏齊二王互尊。形成六國稱王局麵,後魏王聽信張儀連橫,將惠施逐到楚,後返魏出使領國。惠施博學善辯,他與莊周關於魚樂的濠上之辯是很著名的辯論。他是戰國時期名辯思潮中“合同異”學派的主要代表人物。《莊子·天下》篇記載了這一學派的主要哲學思想。他注重對客觀世界的研究,主張“弱於德,強於物”,不同於隻注重研究思維形式和社會政治的名家。《莊下·天下》篇記載惠施的十個論題,被稱為“惠施十事”,集中反映他的哲學和邏輯學思想,他認為萬物具有差異,同時又有關係,但他認為同一性是絕對的,忽視事物的差別和質的相對穩定性,走向相對主義。“惠施十事”中反映了同中有異,異中有同的辯證法思想。《說苑》一書記載了惠施“善譬”的類推方法,揭示了從已知到未知的認識推理過程。《韓非子說林》記載了惠施關於“同中辯異”的思想,包含了複合三段論的推理過程。
【墨子】(公元前476—前390)名翟,魯國人,中國戰國初期思想家,墨家學派的創始人。曾當過工匠,後是戰國時期士”階層人物。長期在諸侯國之間奔走宣傳他的政治主張。其主要言論後經弟子集錄成《墨子》一書,有五十三篇,是研究墨子思想的主要依據。他在哲學上的主要貢獻是他的唯物主義認識論。他強調“耳目之實”的感性認識,認為事物有無,隻有通過看、聽得來,直接感覺是認識的來源。在名實關係上,認為不是以名符實,而是以實正名,名副其實。以樸素的唯物主義認識論否定了唯心主義先驗論。他的認識論的局限性是忽視理性認識的作用。他一方麵強調決定人們命運的是“力”不是“命”,反對孔子唯心主義的天命論;另一方麵,又肯定“天誌”和鬼的作用,把天說成有意誌的人格神,宣揚“順天意者”“必得賞”。在政治上,他主張“兼愛”、“非攻”、“尚賢”、“尚同”,認為隻要“兼相愛”“交相利”,社會就不會有互相傾詐的現象。用人上主張任人唯賢。他的思想反映了從奴隸製下解放出來的小生產者階層的二重性,有進步性一麵,又有局限性一麵。墨子思想在中國哲學上起過重大影響。
【楊朱】中國戰國初期思想家,楊朱學派創始人,與孟軻同時代。楊朱學派的思想散見於《孟子》、《莊子》、《韓非子》、《呂氏春秋》、《淮南子》諸書中。楊朱思想的特點是“為我”、《貴已》和《輕物重生》。孟子曾批評楊朱的“為我思想”,他說“楊子取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為也”(《孟子·盡心上》)。韓非也曾說“今有人於此,義不義危城,不處軍旅,不以天下大利,勿其脛一毛”(《韓非子·顯學》)。韓非稱楊朱派為“輕物重生之士”。楊朱學派在孟軻生活時代影響很大,被稱為“楊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孟子·滕文公下》)。
【告子】中國戰國時期哲學家,生平事跡不詳。他的言論的片斷主要在《墨子·公孟篇》、《孟子》中的《公孫醜》、《告子》等篇中。告子曾與孟子辯論人性問題,與墨子辯論政治問題。他主張性無善惡,他說“生之為性”“食色性也”“性無善,無不善也”,認為人性是生來就有的,是男女飲食的自然本能,人的善惡則是社會屬性,是後天才有的。他認為道德並非天賦,而是後天人為的結果。告子關於道德的起源的觀點,是樸素唯物主義的觀點。他不同於荀子認為人性是惡的,隻有用道德來改造的思想。也不同於老子、莊子認為人性是天然的,反對用道德來改造的觀點。但告子把人性歸結為與動物類似的本能,使其陷入抽象人性論。
【孟子】(公元前372—前289)名軻,生於鄒(今山東省鄒城市),相傳是魯國貴族孟孫氏的後裔,曾受業於子思的學生。學成後周遊各國,宣傳他的仁政思想,企圖使諸侯放棄以暴力實現統一的作法。他的主張未被采納,後退而講學。也曾與學生一起序《詩》、《書》,作《孟子》七篇。孟子繼承發揚了孔子的思想,抨擊楊朱、墨子的思想,被尊為亞聖”。孟子政治思想的核心為仁政,他主張“勞心者治人,勞力者治於人”的等級製度,但強調重視民眾,說:“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以維護君主統治。他認為人性是善的,隻要發揮人性中的仁、義、理、智等四善端,就能“知天”。主張重道德修養,並推崇“舍身取義”的道德原則。他剔除孔子天命思想中人格神的含意,把天看作有道德屬性的精神實體。強調本體的自覺。對中國主觀唯心主義的建立發展起過積極作用。
【孫武】生卒年不詳。中國古代傑出的軍事家,春秋末期曾任吳國將軍。著有我國最早的一部兵書《孫子兵法》。孫武生活在春秋末期和戰國初期,各國征戰頻繁,規模日益擴大,戰爭需要總結作戰的戰略戰術,也為研究其規律創造了客觀條件。孫武係統地總結戰爭規律,提出了係統的唯物主義和辯證法思想。他認為戰爭的規律是可以認識的,必須從政治、軍事、天時、地利等客觀情況分析研究戰爭的勝負,不是從主觀臆想和迷信天命。而且隻有“知彼知己,百戰不殆”,即隻有對戰爭的對方進行全麵了解分析,製定戰略戰術才能取得勝利。他提出亂治,怯勇、弱強、攻守、勞逸、飽饑等矛盾對立的蕩疇,並指出它們不僅互相依存,而且在一定條件下可以互相轉化。認為人可以利用矛盾轉化,發揮主觀能動作用。他主張戰爭中要靈活機動,掌握主動權,“致人而不致於人”。並提出攻其不備,出其不意”“避實而擊虛”等戰略戰術思想。孫武的軍事思想不僅對古代,而且被現代的軍事家重視,其辯證法思維推動了我國辯證法思想的發展。
【孫臏】中國戰國時期軍事家、思想家。齊國人,其出生及姓名無確切記載,大約生活在與商鞅、孟軻同時代。曾與龐涓同學兵法,後龐涓任魏國將軍,因忌其才華,將他騙到魏國,並處以臏刑(去膝蓋骨),為此後人稱他孫臏。他逃回齊國,齊威王任命他為軍師,曾兩次大破魏軍。《孫臏兵法》記述了孫臏的主要思想。孫臏繼承和發展了《孫子兵法》的思想,總結了戰國中期前的戰爭經驗,豐富了中國古代軍事思想中的樸素唯物主義和辯證法思想。他把道看作是戰爭的規律,道是可知的,掌握了戰爭的規律就可以取勝。並提出“恒勝有五:得主專製勝;知道勝;得眾勝;左右和勝;量敵計險勝。”客觀地總結取勝的規律。他提出用各種方法分散敵力,然後“我並卒而擊之”,集中優勢兵力殲敵,強調人在戰爭中的能動作用。還提出“以萬物之勝勝萬形”,即用多種方法以應敵人千變萬化的情況才能取勝。
【公孫龍】(公元前325—前250)戰國末年趙國人,中國戰國時期名家的主要代表人物。曾為平原君門客,善辯論。在哲學上提出了著名的“離間白”思想,創立了“堅白相離”的學說,認為眼能得到白而不能得堅,手能得堅而不能得白,所以石頭不能同時得到堅與白,表明他的客觀唯心主義和二元論思想。公孫龍“白馬非馬”之說,雄辯地論證了種屬差別和包含關係的邏輯學原理,並第一次提出了名必須有確定性的正名原則,論證了名與實的關係。但他論證“雞三足”“牛羊五足”等名題中,又陷入了偷換概念、混淆概念的詭辯之中。《公孫龍》是他的主要代表作。
【荀子】(公元前325—前238)名況,字卿,趙國人,中國戰國時期傑出的唯物主義哲學家,早年在齊稷下“遊學”,後曾做過楚國的蘭陵令,晚年從事教學和著述。創立了先秦完備的樸素唯物主義思想,主要反映在《荀子》一書中。自然觀上,他提出天人之分的思想,他說“天行有常,不為堯存,不為桀亡”,認為自然界有其客觀規律,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精神與物質的關係是“形具而神生”,即先有物質的存在,才有依附於物質的精神。他反對唯心主義的“天命”、“天誌”,認為天不能決定人的命運,同時提出了人定勝天的光輝思想。認識論上,他認為人有認識事物的能力,客觀事物是可以被認識的,人的認識是通過感官,由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強調行在認識中的作用。荀子用唯物主義改造了孔子的正名說,他重視概念和思維形式的研究,但認為名為實所規定,名實必相附。對我國古代邏輯學發展有很大貢獻。人性論問題上,他主張“人性惡”,認為人本性是不安份的,通過教育可以改變,隻要努力學習,“人皆可以為堯舜”。荀子的思想是集先秦唯物主義之大成,對我國唯物主義思想的發展起了很大的作用。但受曆史局限,其唯物主義在許多方麵還不能貫徹到底。
【韓非】(公元前280—前233)戰國時期韓國人,法家學派的主要代表。荀況的弟子,出身貴族,曾多次上書韓王變法圖強,未被采納,後著書得到秦王賞識,公元前233年出使秦國,被秦臣李斯等陷害下獄,服毒自殺。他的主要思想收於《韓非子》一書中。韓非繼承和發揚了荀子的唯物主義思想,認為道是萬物產生發展的根據和規律。認為人必須遵循客觀規律。同時強調人的主觀能動作用。他首倡“矛盾之說”,他說“時有滿虛,事有利害,物有生死”,認為事物都是由對立雙方組成,自然與社會都是充滿矛盾的。認為矛盾不斷變化、轉化,事物不停運動。對古代辯證法發展作了較大貢獻。在認識論上提出了“參驗”觀點,認為認識必須要經實際檢驗,“循名實而定是非,因參驗而審言辭”。在社會曆史觀上,他注重進化,反對複古。社會道德觀上,他反對儒家提倡的仁義道德,主張“以法為教”。在邏輯學上他提出了參驗法,以達名實相符,推動古代邏輯學的發展。他的哲學思想的局限性是將矛盾的對立絕對化,否定同一性。他的自然觀是唯物主義的,曆史觀是唯心主義的,主張“性惡”,認為人天生性惡好鬥,必以法治之。
【董仲舒】(公元前179—前104)廣川(今河北景縣)人,中國西漢時期唯心主義哲學家。漢景帝時任博士,漢武帝時提出“罷黜百家,獨尊儒術”被采納,曾稱後任江都易王劉非和膠西王劉端的國相,後辭官著書,仍被漢武帝尊崇。他的著作很多,尚存的有《春秋繁露》和《舉賢良對策》,是研究他的哲學思想的重要材料。董仲舒哲學思想的基石是天的學說,他把天作為他哲學體係的最高概念,認為“天者,萬神之大君也”,“天者,萬物之祖,萬物非天生”,天創造了萬事萬物。他還用陰陽五行學說論證天是有意識的,並在天人關係上提出了天人感應說,成為他唯心主義哲學體係的核心。他認為天人感應表現在:①天人相副,天按自己的意誌創造了人類,人與天類似。②譴告說,認為君王是替天行事,天子與天相通,天可以指導譴告人間禍福。他的哲學體係貫穿著形而上學,認為“道之大原出於天,天不變,道亦不變。”否定發展變化。他的認識論是以名正實的唯心主義認識論,認為認識的目的是認識天意,天意表現為名號,事物是名號的體現,掌握了名則可認識事物的是非。他還以天人感應和五行說為理論基礎,形成的“三綱”、“五常”為核心的倫理思想體係,認為道德是“天意”、“天誌”的表現,“君臣父子夫婦之義,皆取諸陰陽之道”,是天經地義。其哲學思想集中反映上各時期封建地主階級的思想,適應封建統治的需要,對社會的發展起了積極的作用,但他的思想,特別是倫理思想中的“政權、族權、神權、夫權”成為幾千年封建統治者奴役中國人民的精神枷索,維護封建統治,對中國社會的發展起了阻礙作用。
【陸賈】(公元前240—前170)中國西漢初年的政治家、思想家。青年時期從劉邦定天下,曾奉命賜南越趙陀為南越王,使其向漢稱臣。劉邦死後,為翦除諸呂迎立文帝作了重要貢獻。他著有《楚漢春秋》9篇,《陸賈》23篇,《賦》3篇。多已失,尚存《新語》、《楚漢春秋》。政治上主張提倡仁義德治,“無為而治”。在曆史上認為人類社會是發展的,經曆了“先聖”、“中聖”、“後聖”三個發展階段。宇宙觀上,提出萬物都是“天地相承,氣感相應而成者”,“堯、舜不易日月而興,桀、紂不易星辰而亡,天道不改而人道易也”,認為萬物是氣生成的,自然界和人類社會都是按自己各有規律運行發展的,陸賈發展繼承了先秦唯物主義並以此批判迷信思想,但他的唯物論和無神論不徹底,仍留有“天人感應”的神秘思想。
【賈誼】(前200—前168)洛陽人,中國西漢初期政治家、思想家。漢文帝初,年僅20歲就以“頗通諸子百家之書”被推薦為博士,參與朝議,很為文帝重視,遷為“太中大夫”。後因觸犯守舊勢力,被貶梁懷王太傅,梁懷王墮馬死後,賈誼抑鬱而死。他的著作有《賈誼》58篇,《賦》7篇,已失散。現存有《新書》10卷,即《賈誼》58篇,其中《道德說》、《鵬鳥賦》是他的重要哲學著作。他提出“道德造物”的命題,認為萬物由“道”與“德”造成,德以道為本,道以德為用。他力圖把道家的精神道改造為物質的道,但沒有實現唯物主義的改造。在認識論上他繼承了荀況、韓非的唯物主義傳統,他的哲學形成完整的體係,是西漢時卓越的哲學家。
【揚雄】(公元前53—公元18)西漢哲學家、文學家、語言學家。蜀郡成都(今屬四川)人。成帝時任給事黃門郎。王莽時校書天祿閣,官為大夫。早年長於辭賦,後轉而研究哲學。政治上對現實不滿。哲學上提出以“玄”為萬物根源的學說,運用古老的術數觀念,企圖建立包羅萬象的宇宙模式。認識論上提出“作者貴其有循而體自然”,強調如實反映自然現象。倫理學上提出“人之性也善惡混”的觀點,認為“修其善則為善人,修共惡則為惡人。”其唯物主義傾向對桓譚、王充等人有積極影響,其唯心主義成分為韓愈、朱熹等人所推崇。主要著作有《太玄》、《法言》等。
【王充】(公元27—97)字仲任,會稽上虞(今浙江上虞)人,中國東漢時期唯物主義哲學家。幼年家境貧寒,後曾作過小縣吏,晚年失官,生活貧困。主要著作《論衡》反映了其豐富的唯物主義思想。在自然觀上提出了唯物主義的元氣自然論,認為萬物是元氣生成,是物質實體,否定有意誌的天。由於元氣精粗厚薄不同,形成物的種類差別。精神與物質的關係,認為人的精神不能離開肉體單獨存在,否定靈魂不滅和鬼神的存在。認識論上提出“實知”“效驗”的唯物主義觀點,認為事實是檢驗認識的標準。感性必深化為理性認識。他主張“漢高於周”的曆史進化觀,並認為“禮義之行,在穀足也”。社會生產力發展製約社會及倫理道德的發展,批判董仲舒天人感應道德論。王充的哲學在中國哲學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推動了古代唯物主義和無神論的發展。他還是對中國古代邏輯學有較大貢獻的思想家,較全麵地闡述了論證方法。但他以自然規律解釋社會現象,導致曆史循環論、宿命論,表現了其哲學局限性。
【荀悅】(公元148—209)東漢潁川潁陰人。字仲豫。政論家、思想家、史學家。著作有《申鑒》5卷,《漢紀》30卷。荀悅的《申鑒》主要是政論,表述其政治、倫理、哲學思想。荀悅提出“性三品說。”即人性有善惡,分為三品,上品君子性善、下品小人性惡,中人則善惡混,由此提出法教論,認為人道的根本是仁義,仁義在政治上的實施就是禮教與法治。禮教用於君子,桎梏鞭撲加以小人,而中人應刑禮兼施。法與教相輔而行,但教更為重要。荀悅對世俗盛行的卜筮並不信賴。對所謂“日時禁忌”也采取批評態度,認為天義、地理現象與人事吉凶無關。《申鑒》中還表現了荀悅反對土地兼並,主張“興農桑以養其生”、“先豐民財以定其誌”等社會政治思想。
【何晏】(公元190—249)三國時期魏國南陽苑人。字平叔。與王弼、夏侯玄為魏晉玄學倡導者、貴無論創始人之一。因依附曹爽為司馬懿所殺。著作有《論語集解》、《道德論》(多已散失)、《無為論》、《景福殿賦》等文。何晏宣揚貴無論,認為天地萬物都是有,但有產於無,又複歸於無,無是世界的根本。把《論語》中的道解釋為無。主張君主無為而治。對“聖人體無”的理解為聖人無喜怒哀樂之情。
【王弼】(公元226—249)三國魏國山陽人。字輔嗣。魏晉玄學倡導者,貴無論創始人之一,中國哲學史上影響較大的唯心主義哲學家。著有《老子道德經注》、《周易注》、《周易略例》等。王弼哲學思想根本觀點是以無為本。他從本末、動靜、一多、自然無為等諸關係,論證無是萬物賴以產生的根據,萬物的本體,無表現在萬物之中,隻有通過萬物才能把握它,無是不隨萬有變動的絕對的根據。王弼的認識論表現在言不盡意,得意忘象的學說上,提出達意要通過象,明象要通過言,但又過分強調忘象得意,如果隻停留在言象上,不可能認識無,須用忘象以求其意的方法把握和認識無。對於名教與自然的關係,肯定名教出於自然,主張根據自然原則導入名教。
【阮籍】(公元210—263)三國時魏國陳留人,字嗣宗。思想家、文學家。著作為《阮嗣宗集》,其中《達莊論》、《大人先生傳》、《樂論》、《通易論》等是造詣很高的哲學論文。阮籍的自然觀具有唯物主義的觀點,認為天地是自然而然地存在和發生的,萬物由天地所生,萬物雖形態各異,但天地、萬物自然一體,最後都統一於氣。認為“道”取法於自然,“道”具有自然界規律的意義。人的形體和精神都是自然界的產物,身體是自然界的“精氣”,精神則是自然界某種運動的功用。阮籍對名教與自然關係的觀點是矛盾的,他反對虛偽的名教,諷刺那些虛偽的禮法之士像破褲中的虱子,向往沒有君臣、名教的自然社會,可又謂尊卑之製,順應了自然,提出“禮樂正而天下平”,調和名教與自然的折衷主義見解。
【嵇康】(公元223—262)三國時期魏國譙郡(今安徽宿景)人,字叔夜。文學家,思想家。著作被編成《嵇康集》。嵇康的自然觀受王充元氣自然論影響,認為萬物都是稟受元氣而產生。元氣中包含陰陽二氣,陰陽的變化推動了萬物的發生。嵇康承認事物的客觀存在,但認為思想、感情是主觀自發的,在《聲元哀樂論》中指出聲音是獨立於人們意識之外的客觀之物,但又把聲音與音樂混為一談,否認音樂與情感有聯係。強調了“美”的標準決定於主觀感受,而不在於欣賞對象的本身,否認了美的事物的客觀標準。提倡修心養神,認為形神互相依賴,但神更為重要。譏諷司馬氏提倡的虛偽名教,主張“越名教而任自然”。推崇無為政治,向往自由自在,不受擾亂和逼迫的自然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