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學家與著作(2)(1 / 3)

【盧克萊修】(約公元前99—前55)古羅馬詩人,唯物主義哲學家。生平無從查考。繼承和發展了古代原子論思想。強調原子的偏離運動,認為這是形成世界萬物的原因和意誌自由的根據。主張無神論,否認神造萬物,指出:隻有自然才是萬物的創造者。所謂“地獄”不過是人間悲苦的寓言,宗教是愚昧的產物。政治上反對元老貴族專製,主張民主政治和意誌自由。最早提出了社會進化和社會契約論的思想。認為地球上最先出現的是植物,後來才產生動物和人。人類最初過著野蠻生活,經過漫長年代的進步,逐漸學會用火和工具,進入文明時期。為了不損害別人,也不受人損害,自願訂立和約,建立國家。這些思想反映了奴隸主民主派的願望。著作有《物性論》。

【奧古斯丁】(公元354—430)羅馬帝國基督教思想家,教父學的主要代表。出生於北非,母親是基督教徒。本人一度信摩尼教,後改信基督教。公元396年任北非希波地區主教。他用新柏拉圖主義來論證基督教教義,使哲學與神學結合起來,宣揚宗教唯心主義。說什麼一切存在物都是上帝創造的。上帝是三位一體。人生來有罪,要得救全靠信仰上帝。還說“因為人有罪、所以奴役製度是合理的”,為即將崩潰的奴隸製度辯護。鼓吹教權主義,斷言世俗政權最終將為教會完全取代,為中世紀教權至上論提供了理論根據。著作有《懺悔錄》、《論上帝之城》等。

【安瑟爾謨】(公元1033—1109)歐洲中世紀基督教思想家,經院哲學唯實論的主要代表之一。意大利人。曾為僧侶,當過修道院主持,後到英國坎特伯雷任大主教。是最後一位教父和第一個經院哲學家。忠實追隨教皇格利哥裏,反對世俗王權。宣揚信仰高於理性,一般先於個別、教權高於王權的原則。提出決不是理解了才能信仰,而是信仰了才能理解。真實存在的不是具體事物,而是共相。有一個“無始無終的真理”即上帝存在於一切事物之先。並為上帝存在提出“本體論證明”,即從上帝的概念中,推論出上帝存在。在當時就遭到不少人的駁斥。著作有《證道篇》、《獨白篇》、《上帝為何化身為人》等。

【托馬斯·阿奎那】(公元1226—1274)歐洲中世紀神學家和經院哲學家。意大利人。父親是德國的伯爵,母親是王姐。畢業於巴黎大學,終生任神學教師、教授。在“理智來自天主”的前提下,承認理智的獨立地位。但又聲稱信仰高於理智,神學高於科學。主張“哲學是神學的婢女”,上帝是絕對的最初存在者,宇宙萬物的創造者,並從五個方麵(事物的運動變化、動力因、必然性、事物等級秩序、目的因)證明上帝存在。在一般與個別關係上,提出共相的三種存在形式:即作為認識概念,存在於事物之後;作為具體事物的本質,存在於事物之中;作為上帝造物的原型,存在於事物之前。把各種觀點調和在一起,而其根本主張是後者。他的哲學被教會規定為官方哲學。死後多次受教會的褒揚,被封為“聖徒”、“天使博士”等。其思想在西方有比較廣泛的影響。主要著作有:《神學大全》、《反異教大全》等。

【鄧斯·司各脫】(約1270—1308)中世紀蘇格蘭經院哲學家。唯名論者,愛爾蘭人。畢業於牛津大學,後到巴黎大學任教。主張哲學與神學相分離。認為神學的原則是信仰,哲學的原則是理性。信仰的對象是上帝,哲學的對象是自然,二者不能互相代替,應互不幹擾,平行發展。反對唯實論觀點,認為客觀上隻存在個別事物,共相不能脫離個別而獨立存在,也不能作為抽象形式存在於個別之內,隻能具體化為特殊事物。主張世界是物質的。曾提出物質能不能思維的問題。為此,求助於上帝的萬能,迫使神學本身來宣揚唯物主義。著作有《巴黎論著》、《牛津論著》等。

【奧卡的威廉】(約1300—1500)亦譯作奧卡姆。中世紀英國經院哲學家,唯名論者。蘇格蘭人。曾就讀於牛津大學,後到巴黎大學學習,成為鄧斯·司各脫的學生。堅決主張教會權力與世俗權力平行並列,各自獨立。教皇不得幹涉世俗政權,人民可以自由選擇君主,君主背棄諾言濫用權力時人民可以將他廢黜。認為個別是客觀實在,感覺是知識的來源,否認一般的客觀性。說共相隻是人心中的相像,概念是“自然符號”,人們“約定俗成”的。提出“如無必要,切勿增加實體的數目”,主張把沒有實際根據的共相一剃而盡,被人稱為“奧卡姆的剃刀”。學說被教皇判為“異端”,本人被囚於教會監獄,後逃出受巴伐利亞王路易保護。著作有《邏輯大全》、《論辯七篇》、《皇帝權力和教皇權力》等。

【布魯諾】(公元1548—1600)文藝複興時期意大利哲學家,唯物主義者,反對封建神學和天主教統治的堅強鬥士。出生於意大利諾拉城。青年時廣泛閱讀哲學和科學著作,對三位一體說表示懷疑而被革除教藉。流浪於瑞士、法國、英國、德國達15年之久。1592年返回意大利,旋即被天主教會逮捕入獄,最後被宗教載判所燒死。主張萬物的本原在自然本身。自然即神,乃是第一本原。繼承了哥白尼太陽中心說,提出宇宙是無限的,太陽係隻是無限宇宙中的一個恒星係統。物質永恒,不可被創造,也不可被消滅。單子是事物的最小單位,是質料和形式的統一。對立的東西又是統一的。最少量的熱和輕微的冷是一回事,消滅的結尾就是產生的開端,愛與恨相反相成,最烈性的毒物有最好的療效。他的哲學沉重地打擊了神學世界觀,對歐洲近代哲學產生了廣泛影響。著作有:《論原因、本原和一》、《論無限性、宇宙和諸世界》、《論單子、數和形狀》、《驅逐趾高氣揚的野獸》等。

【弗蘭西期·培根】(公元1561—1626)英國唯物主義哲學家。出生於貴族家庭。畢業於英國牛津大學法律係。曾任掌璽大臣、大法官,授子爵,後被解職,專事著作。馬克思稱他是英國唯物主義和整個現代實驗科學的真正始祖。主張發展科學,提出“知識就是力量”的口號。認為要發展科學,就必需鏟除妨礙科學複興的“四種假相”即種族假相(人的本性產生的謬誤)、洞穴假相(個人的主觀片麵性)、市場假相(語言的濫用引起的謬誤)、劇場假相(迷信權威而引起的謬誤)。堅持世界的本原是物質,特質是能動的、具有內在的力量。運動是特質最重要的特性、不僅有機械運動、數學的運動、而且有生命的運動。一切知識來源於經驗,感覺是可靠的,錯誤產生於理性中。主張給理性的翅膀拴上重的東西,防止其過高的飛翔。科學在整理感性材料時,用的是歸納、分析、比較,並通過實驗檢查結論。他是近代歸納法的奠基人。但是學說也充滿著“神學的不徹底性”,除科學真理外,還承認有神啟的真理。主要著作有《新工具》、《論科學的增進》等。

【霍布斯】(公元1588—1679)英國唯物主義哲學家。出生在牧師家庭,畢業於英國牛津大學。當過培根的秘書。在英國革命爆發後,成為大資產階級和新貴族的思想代表。他把培根的學說係統化又片麵化了,建立起一個典型的機械唯物主義體係。認為宇宙是所有機械運動著的物體的總和。物體不依賴於人的思想而客觀存在,廣延是物體的根本屬性,機械運動是唯一的運動形式,人也是一架機器。認識來自感覺。概念僅是事物的名稱或符號,理性推理就是各種感覺觀念的加減演算活動。在政治思想上提出社會開始於自然狀態,國家是人們契約的產物。君主專製是最好的製度,並將理想的國家稱做“利維坦”(即海中巨獸)。主要著有《論物體》、《利維坦》。

【洛克】(公元1632—1704)英國唯物主義哲學家。出生於英國一個律師家庭。畢業於牛津大學法律係。當過輝格黨領袖舍夫茨別利的秘書和家庭教師。英國“光榮革命”後,在執政的輝格黨政府中任貿易和事務大臣。他詳盡地論證了培根關於知識起源於感性世界的基本原則。反對笛卡兒的天賦觀念論。堅持人的心靈原本是一塊“白板”。一切知識來源於後天的經驗,但又認為除了來自外界的感覺經驗外,還有來自心靈的活動“內省經驗”,二者都是知識的來源。除第一性的質即廣延、形狀、運動等為物體固有的性質外,第二性的質即色、聲、味、嗅等不反映物體本身性質。政治上擁護君主立憲製,提出立法、行政、聯盟(外交)分權原則。主要著作有《政府論》、《人類理解力論》等。

【貝克菜】(1685—1753)又澤作巴克萊。英國主觀唯心主義哲學家。愛爾蘭人。曾任愛爾蘭克羅因主教。晚年放棄學術研究,專事宗教事物和其它什物工作。利用和歪曲洛克關於第一性的質和第二性的質學說,否認經驗的客觀內容,提出“存在就是被感知”、“物是感覺的組合”。為了擺脫唯我論困境,又求助於神。認為萬物存在於上帝的心中,最終走向客觀唯心主義。頑固地反對唯物主義和無神論,聲稱“物質是虛無”,因果關係是記號或符號之間的關係。其哲學在西方有很大影響,至今仍被許多資產階級學者奉為“真理”。主要著作都是年青時寫的,有《視覺新論》、《人類知識原理》等。

【休謨】(1711—1776)英國唯心主義哲學家,不可知論者,曆史學家,經濟學家。出生於敗落的貴族家庭。肄業於愛丁堡大學。曾任英國駐法使館秘書、代理公使、副國務大臣等職,死於愛丁堡。認為一切知識來自經驗,但在經驗之外是否有客觀事物存在,則避而不答。聲稱“我不超出感覺一步。”提出所謂的客觀物體不過是“一簇印象”,自我隻是“一束知覺”,因果關係是“習慣性的聯想”。宣稱一切認為在感覺之外有物質實體或上帝、精神實體存在的主張,都是“獨斷”。其哲學思想對後來西方哲學發展產生影響。主要著作有《人性論》、《人類理解力研究》《英國史》等。

【孟德斯鳩】(1689—1755)法國啟蒙思想家、法學家。出生於貴族家庭。繼承了伯父的男爵封號和波爾多市法院院長的世襲職務。到過西歐各國及近東地區旅遊考察。回國後專事著作。主張自然神論。承認神存在,但神不過問世界的事。世界是物質運動形成的,它永恒地生存著。法是“事物性質產生的必然關係”,一切事物都有自己的法,不必求助上帝。認為地理條件和環境決定一個民族的精神麵貌和政治法律製度。君主立憲製最好,主張立法、行政、司法三權分立。這一原則成為以後資產階級政治製度的理論基礎。主要著作有《波斯人信劄》、《論法的精神》、《羅馬盛衰原因》等。

【盧梭】(1712—1778)法國啟蒙思想家、哲學家、教育家、文學家。出生於日內瓦鍾表匠家庭。從小失母,十歲開始過流浪生活。做過學徒、店員、仆從、家庭教師、樂譜抄寫員、大使館秘書等工作。因反對君主專製和教會統治而遭迫害,流亡德國和英國,晚年定居法國巴黎,病死在一間破房中。主張認識來源於感覺經驗,感覺來自外部物體。但又認為物質是消極的本體,精神才是積極的。在社會政治思想方麵,以抽象的人性為出發點,論證了人類社會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指出人類經過了從自然狀態的原始平等到文明時期的不平等的發展過程。私有製和專製製度是不平等的基礎和條件。追求自由、平等、幸福是天賦人權。國家權力來自公民的協議或契約,公民有權選舉君主,也有權推翻踐踏民約的暴君。主張建立“理性的王國”即資產階級民主共和國。盧梭的這些思想成為法國大革命的理論旗幟,並對以後各國資產階級民主革命產生深遠影響。主要著作有《論人類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礎》、《民約論》、《愛彌兒》、《懺悔錄》等。

【拉美特裏】(1709—1751)法國啟蒙思想家,唯物主義哲學家。出生於富商家庭。畢業於荷蘭來頓大學醫學係。曾任法國近衛軍醫,因抨擊封建神學被撤去軍軍醫職務,逃亡荷蘭,後病死於德國。主張特質是唯一實體,機械運動是唯一運動形式,人和動物都是一架機器,隻不過人比動物多幾個齒輸、幾條彈簧,更複雜一些而已。感覺經驗是客觀事物的反映。感官不會斯騙我們,經驗完全可靠。理性的推理判斷無非是“觀念的排列組合”。指出上帝是“謊唐的假說”,宗教是一副“神聖的毒藥”,唯心主義則是宗教的幫凶。豪邁地說:任憑全宇宙的力量也動搖不了一個真正的無神論者。主要著作有《心靈的自然史》、《人是機器》、《伊壁鳩魯的體係》等。

【狄德蜀】(1713—1784)法國啟蒙思想家,唯物主義哲學家、文學家,“百科全書”派的領袖。出生於一個工業者家庭,畢業於教會專科學校。因反對封建教會的黑暗,多次遭受迫害,書被焚燒,人被監禁。出獄後組織和主編《科學、藝術和工藝百科全書》,簡稱“百科全書”。曆經20多年艱辛,終於完成了這部35卷的巨著。主張物質分子是萬物統一的基礎。分子不生不滅,數量無限多樣,處於永恒運動狀態。靜止是相對的,運動是絕對的。除了位置移動外、還有事物內部分子運動引起的“激動”。意識是物質進化的產物。在物質本身就有一種類似感覺的反映能力,即“感受性”。認識的方法有三種,即觀察思考和實驗。其哲學雖然未超出機械唯物主義的範圍,但有豐富的辯證法思想。他始終不渝地堅持唯物主義和無神論信念。臨列前憤怒地拒絕了神甫勸他放棄唯物主義和無神論思想的建議。恩格斯評價他是為真理和正義事業而獻出了整個生命的人。主要著作有《對自然的解釋》、《關於物質和運動的哲學原理》、《達蘭貝爾和狄德羅的談話》、《拉摩的侄子》等。

【愛爾維修】(1715—1771)法國啟蒙思想家,唯物主義哲學家。出生於巴黎一個宮庭醫生家庭,畢業於教會專科學校。曾任政府總包稅官職務。因堅持唯物主義和無神論思想,遭受迫害,職務被撤銷,書被判決焚毀。主張知識的對象是自然。物質是指有形物體固有的廣延性、不可入性、運動性和體積等特性的集合,機械運動是一切存在的原因。感覺來源於外物對感官的作用,完全可靠,錯誤產生於人的感情和無知。提倡抽象的人性論,將“自愛”和“自我保存”看成普遍的永恒的人性。人是環境和教育的產物,而環境和教育的改善又決定於天才人物。從而陷入“環境決定人,人支配環境”的循環論。主要著作有《精神論》、《論人的理智能力和教育》等。

【霍爾巴赫】(1723—1789)法國啟蒙思想家,唯物主義哲學家。出生於德國的巴伐利亞,後移居巴黎。畢業於荷蘭來頓大學。繼承了其舅父的姓氏、男爵爵位和遺產。他家的沙龍是先進思想家們聚會的場所。積極參加和支持(百科全書》的編輯與出版工作。主要的功績是將法國唯物主義係統化,提出一個完整的機械唯物主義哲學體係。強調物質與運動統一,認為運動是物質存在的形式。但把運動歸結為物體位置的移動。將物質定義為“以任何一種方式刺激我們感官的東西”。宇宙中一切事物互相關聯,形成一條因果的無窮鎖鏈。一切都是必然的,否認偶然性存在,從而陷入宿命論。認為宗教產生於無知、欺騙和野心家的利用。提出神是獨夫、民賊和暴君,殺害了千千萬萬人。宗教是“神聖的瘟疫”和一切罪行的根源。主要著作有《揭穿了的基督教》、《袖珍神學》、《神聖的瘟疫》、《自然體係》、《社會體係》等。

【斯賓諾落】(1632—1677)荷蘭唯物主義哲學家。出生於猶太商人家庭。年青時因懷疑猶太教義而被革除教藉,被迫流居海牙等地,靠靡鏡片為生,在貧困中死去,年僅45歲。他堅持唯物主義。認為實體即自然界,它是一切事物統一的基礎。實體隻有一個。自然與上帝是一回事,否認有超自然的上帝存在。思維與廣延是實體的兩種屬性,不是兩種實體。從而反駁了二元論。具體事物是實體的“樣態”。實體本身不動不變,但樣態是運動變化的。堅持從世界本身來說明世界,提出實體的存在是自因,從而把事物的相互作用表現出來了。認為感覺經驗不可靠,隻有推理和理性直觀得來的知識才是真理。主要著作有《倫理學》、《知性改進論》等。

【萊布尼茨】(1646—1716)德國唯心主義哲學家、自然科學家、數學家。出生於德國萊比錫大學一位哲學教授家庭。曆任外交官、宮庭顧問、國家圖書館館長,柏林科學院第一任院長等職。主張精神性的單子是世界的本原。單子運動具有先定的和諧。上帝是最高的單子。普魯士社會製度是最好的製度。認為普遍的觀念先天潛在人的心靈中,經過雕琢就成為清楚明白的概念。在物理學、數學、邏輯學等方麵都作出了重要貢獻。他同牛頓一起,並稱為微積分的創始人。提出了運動量定理(運動量等於質量乘速度的平方)和充足理由律。又是數理邏輯的先驅。設計並製造了一台手搖計算器。主要著作有《單子論》、《人類理解力新論》等。

【康德】(1708—1804)德國古典哲學的創始人。出生於東普魯士的哥尼斯堡,父親是一位虔誠的教徒和馬鞍工匠。畢業於哥尼斯堡大學折學院。曆任家庭教師、大學講師、教授、校長等職。除去過但澤旅行外,一生未離鄉土。其哲學思想分為前批判時期和批判時期。在前批判時期,提出關於潮汐延緩地球自轉和太陽係起源於原始星雲的假說,有明顯地唯物主義頌向和辯證法因素。批判時期形成了先驗唯心主義和不可知論的哲學體係。基本特征是調和唯物主義和唯心主義,把各種對立的哲學派別結合在一個體係中。在認識論方麵,承認外部世界不依賴於人的意誌而是獨立存在,它是感覺的泉源。但又斷言它不可認識。認識的對象隻是“現象”,即人們心中形成的表象,在現象與物自體之間,劃一道不可渝越的鴻溝。倫理道德方麵,將完全沒有經驗內容的必須如此行動即“絕對命令”,作為道德行為的最高準則。意誌自由是實現這一準則的條件,靈魂不死和上帝存在則是達到來世幸福的保證。最後,在《判斷力批判》中,斷言上帝創造世界的目的,在於使科學和神學,必然與自由在“文化—道德”的人中達到統一。康德哲學是德國資產階級特別軟弱時期的反映。主要著作有《自然通史和天體論》、《純碎理性批判》、《實踐理性批判》、《判斷力批判》、《未來形而上學導論》等。

【黑格樂】(1770—1831)德國唯心主義哲學家。出生於德國斯圖加特城的一個官僚家庭,畢業於杜賓根大學神學院。先後曆任家庭教師、大學講師、中學校長、大學教授、校長等職務。主張在自然和人類社會之前,存在著一種作為世界本原的“絕對精神”或“絕對觀念”。它在自我運動中,將自己外化為主體和客體兩個方麵,又使兩者相互轉化,達到具體的同一。絕對精神的發展,經過了邏輯階段、自然階段、精神階段。與此相應,黑格爾的哲學體係也由邏輯學、自然哲學和精神哲學三部分組成。他認為自己的哲學體係是對絕對精神運動發展過程最完滿、最真實的反映,因而是絕對真理的完成或實現。普魯士國家則是人類社會發展的頂峰。黑格爾的哲學體係是唯心主義的保守的,但卻包含了辯證法的“合理內核”。恩格斯指出,他的最大功績,就是恢複了辯證法這一最高的思維形式。主要著作有《精神現象學》、《邏輯學》(即《大邏輯》)、《哲學全書》(包括《小邏輯》、《自然哲學》、《精神哲學》)、《哲學史講演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