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爬山回來,女兒講了幾件有趣的關於“宅男”“宅女”的事,並為我做了注解。
所謂“宅男”就是經常待在家裏,不愛出門卻又追逐時尚的男生。“宅女”便是經常待在家裏,不愛出門卻又追逐時尚的女生。
爬山時,女兒邀請了同學鬆鬆(12歲)。遊玩時,鬆鬆問她:“你一人待在家裏,不出自己的房間門能過多少天?”女兒回答說一天都待不了,因為要出來吃飯上廁所。可鬆鬆說她可以待36天(誇張的成分比較多,但也看出她能待很長時間),理由是房間裏有廁所,吃飯可以讓大人送進來。她還說了句很時尚的話:“因為我是宅女。”
女兒形容“宅女”愛追求時尚的時候,特意說了鬆鬆今天頭上戴的一個頭飾——像個小帽子的卡子,歪歪地別在頭頂的右上側——很是好看,尤其是從後麵看去,像極了揪起的一個翹翹的小辮子。
話題既然涉及了“宅女”,必定引出了“宅男”。她們公認的“宅男”是同學浩浩(12歲)。這個小男生也愛待在家中,空閑時間就玩玩遊戲,而且經常把自己打扮成很有品位的男士形象。一次我們同時去參加一個同事的宴席,女兒和他都去了。據說,孩子們在大廳裏玩耍了一會兒,準備到樓上的包間找父母時,浩浩對我女兒說:“上樓的時候不要跟平常一樣隨便,你看這場合多高檔,我們要像紳士一樣走路,才會顯得我們很有氣質。”說著,他便開始像“紳士”一樣走路了。隻見他昂首挺胸,目視前方,踮起了腳跟上樓梯,惹得服務員都駐足觀望,可他依舊保持這種姿勢。這樣子在女兒的眼裏十分滑稽,她在今天涉及“宅女”話題時談了出來,以此證明浩浩是“宅男”。
提起他的紳士形象,我突然想到幾年前的一件事,那時這些孩子們大概上三年級。
那個周末,我帶女兒到浩浩襄樊的家玩,晚飯時分,他媽媽請我們一起在“名典咖啡屋”吃煲仔飯。有趣的是,浩浩一坐下就對著服務員優雅地一揮手,喊了一聲:“服務員,點單!”惹得我們對他另眼相看。吃飯時,他坐得很規矩,不時地將胳膊肘直立在桌麵上,用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托住高腳杯的杯體,慢慢地將配送的紅酒送入口中,並做出品嚐狀。這動作配合大廳裏播放的舒緩樂曲,讓人很自然聯想到常出現在電影裏的演員的優雅姿態。
今天,女兒及其同學都認定浩浩是“宅男”,並舉例證明。我想,按照她們的自定義,或許真應該這麼認為。隻是,我認為“宅男”與“宅女”這種新新人類名詞過早地步入了12歲少男少女的生活環境,總讓人有些隱隱的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