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江冬秀:小腳太太的逆襲(1)(1 / 3)

在這個才女名媛輩出的年代,江冬秀真可謂“一無是處”。這個從徽州深山裏走出的小腳女人,無才無貌,還因一身“悍婦”的習氣被後世人責罵“無德”。然而,江冬秀的一生卻比任何人都要幸福,她在用一生來實踐她那一套爽直清朗的人生哲學。

關聯人物:胡適、曹誠英、羅爾綱、徐誌摩等等。

漫長的婚約

1904年,母親馮順弟的做主,給十三歲的胡適定下了一樁婚約。女方名叫江冬秀,家中是旌德望族,祖父曾經位至翰林,是書香門第。

不過俗話說:“女大一,不成妻;女大三,抱金磚。”江冬秀生於 1890年,比胡適大一歲,不是好征兆。而江冬秀又屬虎,照老話說就是八字硬,將來必定是母老虎一隻。這橫看豎看都不合適,馮順弟一開始並不同意這婚事。

可江家對胡適卻是觀察已久,胡家雖然早已衰敗,但這個斯斯文文的白麵書生卻正好配得上江家探花後裔的門楣。於是江母百折不撓,又請私塾先生胡祥鑒從中撮合,算八字,得出一個“天賜良緣”的結果。

不管是天願還是人願,馮順弟還是應下了這樁婚事。更何況,此時的胡家和江家實力懸殊,的確是高攀。胡適幼年喪父,從小在婦人中間長大,對這個孤母是唯命是從,全然不會說半個不字。

然而,胡適走出徽州之後,眼界漸漸變寬,對於老一輩的包辦婚姻也很是苦惱。當時的知識分子們天天呐喊著要衝出封建桎梏,紛紛拒絕包辦婚姻。礙於孝道,胡適並沒有毀棄母親訂下的婚約,但心裏卻是一百個不願意,一直將婚期往後拖。

1908年,家中已經準備好了一切,修書一封,命胡適回家結婚。胡適當即以求學為借口,推三阻四,堅決不回去。於是,這樁婚姻又一次懸而未決。這段時間,胡適的學業和感情都極其不順,於是他開始自暴自棄,日日叫局吃花酒,甚是浪蕩。後來在朋友的幫助下,他考取公費留學生,獲得了前去美國讀書的機會。在出國之前,他都未曾回過老家,害怕一旦回去,就會被押進新房,從此戴上舊式婚姻的枷鎖。

然而,在幽深僻靜的徽州群山裏,有一條曲曲折折的小道,連接著胡家和江冬秀的娘家。在胡適外出求學的時候,江冬秀常常顛著小腳,走過這四十裏路,去胡家幫忙。她在家中也算是個小姐,來到胡家卻幫著做粗活累活,令馮順弟十分地過意不去。

胡適收到家中來信,常常聽得江冬秀的賢惠,自然可喜。自己長年在外,如今有個賢內助幫著盡孝道,也未嚐不是好事。於是,1911年春天,在美國的胡適第一次提筆給江冬秀寫信:

屢得吾母書,俱言姊時來吾家,為吾母分任家事。聞之深感令堂及姊之盛意。出門遊子,可以無內顧之憂矣。今聞時時抱恙,遠人聞之,殊以為念。近想已健旺如舊矣,前曾於吾母處,得見姊所作字,字跡亦娟好,可喜,唯似不甚能達意,想是不多讀書之過。姊現尚有工夫讀書否?甚願有工夫時,能溫習舊日所讀之書。如有不能明白之處,即令侄輩為一講解。雖不能有大益,然終勝於不讀書坐令荒疏也。姊以為如何?

這封信大概就是胡適決心和江冬秀培養感情的開端。在兩人的感情生涯中,大眾輿論總是倒向胡適這邊,認為如此滿腹經綸的大學者娶了個小腳太太,實在是做了很大的犧牲。

殊不知,胡適也是個滿身風流債的主兒。在北平的時候,他日日買醉地荒唐浪蕩。去了美國,心稍微收了些,可也未曾少過柏拉圖式的戀人,先是女畫家韋蓮司,又是文藝少女陳哲衡。如此心猿意馬,當時要是毀了婚約,恐怕也是意料之中的事情。然而,江冬秀的智慧就在於:任你胡適之千山萬水地走出去,我這邊收一收繩子,你照樣得老老實實地走回來。

江冬秀頻頻去胡家幫忙,是因為她心眼兒實打實,卻也算準了胡適是個孝子。她能做的也就這些了,心意放在這兒,有目共睹。遠在大洋彼岸的胡適看到了,也動了心,便寫信對母親說,不要再讓冬秀做粗活了,給她留些閑暇讀書識字。於是馮順弟拿出腰包裏的私房錢,從外麵買了個丫鬟,陪同江冬秀,來胡家幫忙的事兒都交給了丫鬟。

由此可見,胡適對這個胸無點墨的未婚妻多少有些不滿意,但他畢竟是心腸軟,於是耐著性子來循循善誘,給她時間去學詩文,修煉些情操雅致,又勸她放足,把身上的舊習逐漸驅走。胡適想要的妻,是誌趣相投的新女性。偏生上天給他拋來個目不識丁的江冬秀,他盛情難卻,於是隻好費盡心機地改造這個“舊”妻。

江冬秀給胡適寫信,滿篇的錯別字,看著有些可愛,透著鄉人的質樸。然而,自從白字被胡適點破之後,她便不敢在先生麵前獻醜了,於是托人代寫。胡適收到書信一看,文辭通順,毫無錯誤,便知不是江冬秀親筆。

紙箋上的一來二往,也有小情趣,兩人互換了照片。當時的胡適一副西式作風,英俊瀟灑。而年輕時候的江冬秀麵若銀盆,眉眼生得十分端莊,一看就是擅長持家的麵相。胡適為江冬秀作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