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左立冬秀,樸素真吾婦。軒車來何遲,勞君相待久。十載遠行役,遂令此意負。歸來會有期,與君老畦畝。築室楊林橋,背山開戶牖。辟園可十丈,種菜亦種韭。我當授君讀,君為我具酒。何須趙女瑟,勿用秦人缶。此中有真趣,可以壽吾母。
晴耕雨讀,紅袖添香。胡適此時對於婚姻想必是樂觀而向往的,並且不乏文人雅趣。他曾自言家庭觀是東方式的,母親對於他來說是不可忤逆的,因此在婚姻中,“壽吾母”也是極其重要的一環。胡適對於江冬秀的情也多來自胡母的美言。江冬秀用賢德征服了胡母,殷切地做好了一個妻子的本分,她已經贏了一大半。
1917年,胡適回鄉,這次他終於同意迎娶江冬秀,但是前提是必須在結婚前見一麵。二人早早地就換了照片,這本不算什麼,可在舊習中,婚前男女不可相見,否則不吉利。幾番周折之後,江家同意讓兩人見麵。於是胡適去江家赴宴,宴席上卻不見江冬秀。胡適尋去閨房,江冬秀聞聲便躥到床上,拉下帳子,任憑外麵鬧翻了天也不出來,謊言稱病。胡適心裏想,事已至此,見不見又有什麼關係,何必強人所難,索性算了吧。後來胡適才知道,原來這一切都是江家長輩從中作梗,他們一邊同意兩人見麵,一邊又不讓江冬秀出來見他。
就在這一年冬天,長達十四年的婚約終於修成正果。胡適寫了副對聯:“三十夜大月亮,二十七老新郎。”老新郎倒是無妨,可這江冬秀多等了他十年,早就成了老姑娘,若是其中有什麼變故,隻怕江冬秀也就成了又一個朱安。這十年來,村中流言不斷,有人說胡適在國外娶妻生子,也有人認為江冬秀的執著是一廂情願。所幸,她遇到的是胡適,過程再怎麼曲折,終究得了個大團圓。
記得那年,你家辦了嫁妝,我家備了新房,隻不曾捉到我這個新郎。這十年來,找了幾朝帝王,看了多少世態炎涼。鏽了你嫁妝剪刀,改了你多少嫁衣新樣,更老了你和我人兒一雙。隻有那十年的陳爆竹,越陳便越響。
三分戲謔,三分淒涼,餘下幾分不知名的悲喜,胡適這首詩像是給這場遲來的婚姻添加一個注腳。漫長的婚約背後,是他備受稱讚的君子修為,亦是江冬秀盼了十年的苦盡甘來。
人生八行書
雖然胡適一直懷著“我當授君讀,君為我具酒”的美願,可江冬秀終究未能成為才女。她晚年提筆寫自傳,依舊是白字滿篇。來客唐德剛看了她的手稿不禁大笑,卻又對江冬秀的文章大為激賞,唐德剛歎道:
我細細咀嚼,真是沾唇潤舌,餘味無窮。它的好,就好在別字連篇;好在她“不善述文”;好在她無“詠絮”之才!這種純真的人情、人性,要以最純真、最樸素的筆頭,才能寫得出來。一經用“才華”來加以粉飾,失其原型,就反而不美了。
——唐德剛《胡適雜憶》
是的,這就是江冬秀。讓她題詩作文必定會捉襟見肘,但若讓她來談談做人,恐怕其中的胸襟果敢又不是一般人能踐行的。都說江冬秀是無知婦人,其實這婦人最有雅量。當年在京城,胡適家可謂是門庭若市,胡適的得意門生羅爾綱就曾經長年住在胡家,徐誌摩執教北大的時候也寄居於此,更別提那些隔三岔五來談詩論道的文人們了。麵對這些“蹭吃蹭住”的客人們,江冬秀最是周到,不僅事無巨細地照顧飲食起居,看到了徐誌摩衣服破了個洞,羅爾綱的冬衣太薄,便連忙親手來縫補。一天兩天這麼做不算什麼,但若連年如此盡心,必定是發自肺腑的古道熱腸。羅爾綱曾說:“我處胡家五年,我卻常常感到,假如適之師夫人是個留學美國的女博士,我斷不能在胡家處五年。”
在金錢方麵,江冬秀十分豪氣,家中有人來借錢,定是盡己所能,這一點與胡適十分契合。離開家鄉多年,她卻一直堅持給老家的學堂捐錢。
她從無小姐太太的架子,十分的豪爽隨性,因此交往起來也就不必拘禮。唐德剛說:
“胡老太太向來未叫過我什麼‘密斯特’或‘先生’。第一次見麵,她對我就‘直呼其名’。幾次訪問之後,我在她的廚房內燒咖啡、找餅幹……就自由行動起來。”
——唐德剛《胡適雜憶》
在美國的時候,有一天她忽然打電話給唐德剛這個安徽老鄉,邀他來家中吃飯。唐德剛一路揣測著胡太太做了什麼盛宴,結果來到胡家,江冬秀從廚房裏端出一碟徽州風味十足的豆渣。
江冬秀待人接客的是鄉人的熱心醇厚,無關身份,因為不算計,所以顯得十分“真”。試想,如果沒有江冬秀這位熱心的鄉人太太,胡適這個孟嚐君恐怕也不能維持多久。
若說才能,江冬秀最值得稱讚的才能可能就是持家了。她做得一手好飯菜,照顧人也是盡心盡力,極其細致,家庭主婦這個位子還是可以坐穩的。不論胡適是交遊還是做學問,她一直都是賢內助。胡適與江冬秀的陰曆生日在同一天。1920年,胡適寫了一首《我們的雙生日 (贈冬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