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蔣碧微:戀愛與婚姻的落差(2 / 3)

強悍的蔣碧薇當即便出手了,她索性將畫帶回家藏起來,她對徐悲鴻說:“凡是你的作品,我不會把它毀掉,可是隻要我活在世上一天,這幅畫最好不必公開。”

民國時期的師生戀不少,可到徐悲鴻這程度卻也罕見。徐悲鴻全然拋棄了昔日的膽怯與懦弱,這一回,他就要愛得滿城風雨、轟轟烈烈。與蔣碧薇私奔之時,隔著片海洋,他也謹小慎微,有熟人來拜訪,就把她藏在衛生間裏,生怕引起非議。可是,如今就在一座南京城,他有妻有兒,卻毫不避嫌地在眾人麵前對孫多慈體貼關懷。其中差距,隻怕還是因為愛的程度不一樣。

同時進行中的兩段地下情

在這場長達十年的三角戀中,蔣碧薇永遠都是最失態的那一個,她呈現出爆發狀態,一次又一次,悍婦一樣去爭奪屬於自己的地位。可徐悲鴻總是不動聲色地忍受著她的每一次瘋狂舉動,然後以一種近乎唯美的方式來補救,為他和孫多慈的愛情正名。

事實上,正當徐悲鴻追求孫多慈的時候,張道藩與蔣碧微之間的戀情也正燒得燙人。張道藩給蔣碧微寫信道:

親愛的雪,我本來不願意你用這個名字,因為雪雖然很潔白,但是太容易溶化了;可是我現在叫你雪了,就讓你自己所選的這一個字,永久留在我的心坎上吧……我的雪本來是人家的一件至寶,我雖然心裏秘密地崇拜她,愛著她,然而十多年來,我從不敢有任何企求,一直到人家侮辱了她,虐待了她,幾乎要拋棄了她的時候,我才向她坦承了十多年來,深愛她的秘密,幸而兩心相印,這一段神秘不可思議的愛,但是忽然人家又要從我的心坎裏把她搶了回去……請問上天,這樣是公道的嗎……

蔣碧微回信道:

宗,來到重慶之後,隻過半日睛天,我既無法排遣這種苦悶的生涯,因此更加消沉,我深悔從前在南京的時候,沒有早一點接受你的愛,否則我此時一定會有更多的回想,以慰我破碎的心,但我也悔恨為什麼要接受你的愛,弄到今天這樣的痛苦……

顯然,兩人正在熱戀中。

為了獲得孫家的親睞,徐悲鴻決心掃清障礙。1938年7月,徐悲鴻在報紙上登了一則啟事:“鄙人與蔣碧薇女士已經脫離同居關係,彼在社會上一切事業概由其個人負責。特此聲明。”

可是無論徐悲鴻如何努力,孫父的態度還是堅決反對兩人的結合,最終帶著女兒離開了廣西。他固執地說:“徐先生和我女兒是師生,要想打破這層關係,我是決不許可的。”這也是孫多慈最終與徐悲鴻無果的最重要原因。

這則啟事發在廣西一家報紙上,兩行小字,不甚顯眼。不過事情還是很快就在朋友間傳開了,蔣碧薇也從朋友手中看到了那則啟事。“同居”二字,著實灼傷了她的雙眼,十幾年後,蔣碧薇在《我與悲鴻》中,反複聲討的都是“十八歲我那年放棄一切與他私奔,如今卻換來這麼個下場”,那口吻像是失足少女淪為中年棄婦之後喋喋不休的怨懟,絕無書香門第閨秀的姿態。

蔣碧微選擇了最後一條路

1937年,對日戰爭全麵爆發,重慶不久後也遭到轟炸,張道藩於是將蘇珊送到廬山躲避日本人的轟炸,這樣一來,他和蔣碧薇就更加熱火朝天。

1942年,在新加坡等地滯留三年之久的徐悲鴻突然返回國內,重新回到了他的家,這讓蔣碧微十分尷尬,此時她與張道藩形同夫婦,而徐悲鴻的突然返回既讓她不好拒之門外,又不好與之破鏡重圓。她隻好給張道藩寫信,述說苦惱,張道藩回信給她指出了四個選擇:一,離婚結婚;二,逃避求生;三,忍痛重圓;四,保存自由。所謂離婚結婚,就是張道藩與其法國妻子離婚,蔣碧微與徐悲鴻離婚,然後張、蔣兩人再結婚;所謂逃避求生,就是兩人雙雙放棄現有的一切,然後一起遠走高飛,也就是張道藩願與蔣碧微私奔,如果這樣,可就是蔣碧微的第二次私奔了;所謂忍痛重圓,也就是與徐悲鴻破鏡重圓;所謂保存自由,也就是與徐悲鴻離婚,維持現狀,既他們仍然是情人情婦。

蔣碧微選擇了最後一條路。

為世人詬病的巨額分手費

徐悲鴻此時盡管早已知道蔣碧微與張道藩同居一事,但由於未能娶到孫多慈,就希望與蔣碧微重圓舊夢,他讓他的朋友們幫忙,去勸說蔣碧微,他自己也淚流滿麵地乞求蔣碧微的諒解。蔣碧微早已看透了徐悲鴻的為人,這個被小報記者們譏諷為“遍地是丈母娘”的大師根本不可能安分地做一個丈夫,因而,她絲毫不為所動,她說:決不願“再和一個要惡意遺棄我的人共同生活”,並且,根據他的愛好,建議他“另找女人”拒絕了徐悲鴻那一臉的淚。

但在徐悲鴻打算與廖靜文結婚時,蔣碧微突然提出了要辦離婚手續,而且,她提出了離婚的條件:徐悲鴻要給她一百萬銀元,她所指定的古畫四十幅,徐悲鴻的畫一百幅,這些作為她今後的生活費;另外,他還要每月將收入所得的一半交給她,作為孩子的撫養費;兩個孩子歸她。

此時的蔣碧薇再也不是那個十八歲就為愛私奔的少女了,即使是分道揚鑣,她也要為自己的前程好好計劃一番。二十年前沒有計較過的東西,如今她要一一清算,所以她列了長長的清單。

其實,徐悲鴻與蔣碧微從來就沒有登記結婚過,他們事實上一直是出於同居狀態,因而從法理上講不存在什麼離婚。廖靜文對蔣碧微這一獅子大開口十分不滿,她找到郭沫若夫婦求助,郭沫若告訴她,最好請沈鈞儒幫忙,因為沈鈞儒是律師。於是,廖靜文又跑到沈鈞儒那裏。沈鈞儒告訴徐悲鴻,由於他們並沒有結婚,因而除了撫養子女外,對蔣碧微的其他要求可以不予理睬。

心懷對她以青春追隨的愧疚和對巴黎生活的感念,他夜以繼日作畫滿足她非分的要求。徐悲鴻不僅需要畫出一百幅送給蔣碧微,而且還要多畫許多賣出,以便湊足一百萬元。在忙碌了一陣之後,他先將畫好的五十幅、四十幅古畫、以及二十萬元現金送給蔣碧微。

但沒想到,此後不久蔣碧微竟然再次提出離婚要求,這一次要求其實與前次差不多,隻不過,要重新計算,也就是說,徐悲鴻已經送給她的五十幅畫、四十幅古畫和二十萬元現金全部不算在內了。於是,徐悲鴻隻好又忙碌起來。那一百幅畫著實要了徐悲鴻的命。多年後,徐悲鴻的第二任妻子廖靜文一直責罵蔣碧薇,說徐悲鴻為了那一百幅畫終日勞累,最終積勞成疾。

1945年底,在沈鈞儒見證下,他們完成了徐悲鴻和蔣碧微的離婚手續。在離婚協議上簽字時,他還將那幅《琴課》帶去送給她,他知道她喜歡那幅畫。

離婚當晚,她去打了一個通宵麻將。二十八年最好的時光從此成了前塵往事。每次看到她在自傳中客氣地稱他“徐先生”,讀到她的自陳“和悲鴻結縭二十年,我不曾得到過他一絲溫情的撫慰”,都讓人百感交集。這些極簡極淡,山寒水瘦的文字,寫的都是抱怨,抱怨他不忠、背叛、離棄。而她自己,為人妻的賢達知禮,為人母的寬厚無私,又做到幾分?縱然當年他移情孫多慈,她難道沒有別戀張道藩?五十步笑百步,他用一生的愧疚償還,她用一世的怨懟相對。當年的她,眼裏容不得一粒沙,美狄亞一般充滿被辜負的憤懣,必報複而後快,凶悍得討人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