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小區廣告收入歸屬之爭(1 / 2)

小區廣告收入歸屬之爭

人與事

作者:武軍磊

小區裏無處不在的廣告

最近,家住鄭州市金水區某小區的王楠和小區物業公司發生了爭執。去年秋天,王楠發現,他入住的這個新建小區,到處是廣告宣傳畫,就連電梯裏也有不少廣告牌。一次,王楠到小區物業公司交涉,要求物業公司將小區的廣告收入、用途等公開。物業公司的一位工作人員告訴他,會把此事向物業公司負責人反映,並給他一個答複,並記下了王楠的手機號。一個月過去了,兩個月過去了,直到今年3月,物業公司也沒和王楠聯係。王楠認為,物業公司是在敷衍他,於是就拒交物業費。

近段時間,物業公司的人多次打電話催要物業費,並稱如果王楠不補交拖欠的物業費,物業公司將采取訴訟等措施。對此,王楠也不甘示弱,他谘詢律師後認為,小區的廣告收入應歸所有業主,物業公司這是在侵權。最近,他準備聯合一些業主將物業公司告上法庭。

在鄭州,王楠的遭遇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筆者走訪發現,現在小區廣告成了商家的新寵。幾乎所有的小區都有廣告牌,一些小區還在醒目位置設置滾動播出的廣告屏幕,小區裏的廣告無處不在。廣告內容也五花八門,有汽車廣告,有餐飲美食、培訓機構類的廣告,甚至還有酒類廣告,其中最多的是房地產類的廣告。

筆者以某房地產公司品牌推廣部人員的身份,和鄭州某小區物業公司負責人商談投放廣告事宜。這位負責人說,這個小區有住戶2000多戶,來聯係投放廣告的人比較多,現在僅剩下小區入口處一個區域可以投放平麵廣告,一天300元。

在交談中,筆者問:“你們小區的廣告收入,是給業主了,還是自己支配了?”這位負責人說,也沒有業主過問,這些收入用於物業公司的運營支出,如發工資、獎金等。一些大的小區,幹脆把小區電梯廣告業務外包給廣告公司,物業公司坐享其成。在一家高檔小區,筆者打電話聯係到買斷這個小區廣告權的一家廣告公司,一位工作人員說,該小區一共有40部電梯,每部電梯廣告承包費一年為3000元,如果簽訂長期合同,價格還能優惠。

小區廣告收益歸誰

小區廣告收益歸誰?物業公司和業主各有說法。筆者發現,在新建小區單元樓的電梯間、過道、小區出行通道等公共區域,是最佳的廣告投放區,這裏到處是花花綠綠的廣告牌和宣傳標語。

尤其是隨著高層住宅小區越來越多,一些敏銳的商家爭相與小區物業合作,在電梯裏做起了廣告,這是小區廣告收入的大頭。鄭州市一家物業公司行政主管詹先生透露,小區內電梯廣告價格跟地段密切相關,好的地段,一部電梯一年廣告費用最高可達4000元;而一些比較偏遠的小區,電梯廣告價格一年也有1000元以上。

據筆者了解,一家小區物業公司一年僅電梯內的廣告收入就達十幾萬元。小區居民卻說,他們的物業費從未減免過,也不知道這些廣告收入用到了什麼地方。對於小區內廣告收入應該為誰所有時,不少業主很迷惑。他們認為,小區內廣告收入就是一筆糊塗賬,因為小區內廣告投放較為靈活,可以隨時更換,而小區物業公司作為管理方,即便廣告收入是歸廣大業主所有,業主們也很難進行監控和掌握。

筆者在走訪中發現,多數物業公司對廣告收益的分配避而不談。部分物業公司工作人員表示,電梯廣告費用主要用於補貼物業管理的費用,也用作小區內相關設施的經費。2011年,蘇州某論壇上一篇名為《曬曬物業公司的收入,你所不知道的》的帖子吸引了眾多網友的關注。帖中說,別以為你們的物業公司就是靠著你那點物業費過活的,其實他們還有很大一塊的收入,而且這些收入也是從咱們身上獲取的。這些收入靠的都是小區公用部分出租所得,等於這些原本屬於咱們的東西卻被他們自行出租了,最後錢同樣也歸了他們。鄭州某網站對此做過一項調查,短短一個小時就有355名網友參與。有95.48%的網友表示,所在的小區電梯裏安裝有廣告;92.90%的網友表示,從沒見過收益,也沒有分過收益。

在廣告收益分配上,47.1%的網友表示應歸全體業主,42.58%的網友認為應由全體業主和物業合理分配。網友們認為,物業公司能將廣告引進來增加收益也是一件好事,不過希望物業公司能將收益公示,或者以此來適當減少業主的物業費。

業主物業對簿公堂

因為小區廣告收入的歸屬問題,一些業主和物業公司打起了官司。央視主持人趙普住在北京某小區,根據合同約定,該小區物業公司對小區樓外廣告位進行經營,所得收益應歸全體業主,物業收取經營收入中的15%作為傭金。但是由於物業公司一直未對業主公示收入,於是趙普在2009年將物業告上法庭。最終該案在法庭的主持下和解,物業公司主動向小區業主公示小區公共空間的廣告收益。從2010年開始,該小區物業公司已將物業管理費、公共空間收益等費用進行了公示。2012年2月初,物業公司將小區從2006年至2011年的公共空間收益,除去歸屬物業部分剩餘的86萬餘元移交給業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