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紀90年代初,新的刑訴法討論稿送來上海征求意見。討論稿把國營企業領導人排除在“公務員”之外。我極力主張應該把他們列入公務員隊伍之中。這道理很簡單,他們不是企業的所有者,和私營企業有著根本不同。國營企業的所有者是國家,他們隻是受委托管理、經營國有財產,假若因為失職、瀆職使國有財產受到不應有的損失理所當然要承擔法律責任,否則後患無窮。我還舉了法國的例子,他們國營企業的比重還不到3%,尚且把其負責人定為公務員;我們是社會主義國家,國營企業的比重很大,而且就其性質而言都是關係到國計民生的重要企業,反而把其領導排除在公務員之外。但我人微言輕,他們不接受我的意見,而且不作任何解釋。二十年後的2013年2月,“兩高”司法解釋才宣布瀆職罪的主體適用於國營企業領導人,盡管我們已經為之付出很大代價,糾正得也太遲了,但也算是遲到的喜訊。
2002年元月在人民大會堂遇到從上海調到北京最高人民法院當副院長的曹建明,他被任命為二級大法官,而我也同時被任命為二級大檢察官。我們一齊接受國家主席江澤民的接見。回到上海虹橋機場,我受到記者們的圍堵,問這、問那。有的問大法官、大檢察官是不是終身製?我沒有回應,因為在北京始終沒有提及這件事,在西方有些國家之所以采用終身製,這種製度設計的用意不是簡單地隻考慮授予榮譽職銜,更多的是給予這種職務的一種保護措施,以防最高權力當局在他們涉案時為了自保,利用權力搶先免去大法官或大檢察官的職務。
“孤獨者的職業”,西方有人給檢察官如此雅號,這是因為公平公正、鐵麵無私、嚴守紀律、守口如瓶的職業要求,讓檢察官遠離人群。但致公黨、僑聯和政協的工作卻要求“廣交朋友”。處理好彼此矛盾的職業要求,成為我時時注意的守則。
我身為致公黨中央副主席和全國僑聯副主席不能因為同時有檢察官身份影響引進資金。
有一回市政府宴請在滬外企的大企業代表,我作為第五桌的主人,敬酒時用了新詞“上網”,右手位的主賓覺得很新鮮。這位鼎鼎有名的日本“森大廈”(Mori Building)的茂理先生從此也不提“幹杯”改用“上網”。我們談得很投機。他說,環球金融中心如果不超過芝加哥的世界第一高樓就沒有意思了,希望我能把他的願望轉告市長,還說了許多理由從技術角度證明對上海市的地質結構和“沉降”不會有任何影響。後來我又收到他的長信重述他的主張。我把信轉給徐匡迪,我覺得他有點道理,就把我的意見也附上。但在突如其來的東南亞金融危機下,這個項目一度停工。複工時市政府同意在原批準方案上再加高,但世界第一的紀錄一再被打破,2008年建成時492米的高度隻能算世界第三了。但芝加哥“高層建築和城市住宅委員會”還是把這座建築評為當年世界竣工的“最佳高層建築”。
前幾年,Mori Building在日本的總部新大樓(Mori Hill)落成,Mori兄弟來函邀我前去參加慶典,當然我不會前去,隻能去電致謝並祝賀。
在東南亞金融危機衝擊下,我參與幫助引進的“金外灘”項目也受到很大影響,原計劃建的三幢高樓,隻建成延安東路口自然博物館左鄰那座蓮花頂的威斯汀超五星級大酒店。董事長是印尼金光集團的黃栢年,他還跟我要致公黨章程,表示要參加致公黨。
我在上海市政協、致公黨上海市委和上海市人民檢察院各有辦公點,經常改變“跑道”、轉換“頻道”,轉台趕場子成了常態。有位資深老記者對我一天要趕好幾場“台子”感興趣,想作專題報道,題目也擬好叫“俞雲波的一天”,為此他計劃用一天時間和我一起“趕場子”。我正在辦案時是不允許有人旁聽的,況且“變跑道、換頻道”對我來說太平常不過。我謝絕了。
又有一位記者好心地說:“俞主席你太忙了”,我不經意地回了一句:“忙才踏實。”沒想到她在一篇長篇報道中寫道:“為了這份踏實,俞雲波忽略掉個人太多的東西,而有了這份踏實,俞雲波工作得如魚得水,工作多、線索多,就有機會抓住有分量的……履行諍友職責。”其實“沒有人後的舉輕若重,哪得人前的舉重若輕”。我隻是比旁人多一份努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