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文化教育方麵,拉納瓦洛納一世強調加強世俗教育,培養民族意識,反對歐洲人在傳授文化知識的同時傳播基督教。自拉達馬一世允許基督教會自由傳教以來,基督教各個教派在馬達加斯加發展很快,如1830年在塔馬塔夫一地便有200名狂熱的基督教徒。一些王室貴族子弟出於新奇也改信基督教,拋棄了對祖先的崇拜。王國的統治基礎因此麵臨嚴重威脅。1832年,女王禁止傳教士舉行洗禮;1835年,頒令禁止國人改信基督教;翌年,又將傳教士驅逐出境。這項政策在當時就遭到一些人特別是歐洲傳教士的反對和指責,有些史學家甚至就此認為拉納瓦洛納一世實施的是“反動的政策”,是重新過閉關自守的生活。這種評論很不全麵。其一,作為一個獨立自主國家的國王,拉納瓦洛納一世完全有權采取措施保衛民族的獨立和完整,維護國王的權威。其二,女王反對傳播基督教,並不排斥和打擊從事正當事業的外國人,反而高薪聘請他們參加馬達加斯加的經濟建設,允許他們繼續通商。如拉博德被委以重任,在馬達加斯加過著優裕的生活,娶了當地婦女,還先後被女王政府授予15枚勳章,被看成是王國顯貴之一。法國人戴·拉斯泰勒和美國人馬克斯分別掌管塔馬塔夫和馬仍加兩地的對外貿易,前者還擁有一個甘蔗製酒廠。其三,女王的改革措施如果說有所收縮的話,這也是從拉達馬一世統治的最後兩年開始的,並非始於女王上台之時。由於廢除奴隸貿易和其他開放措施沒有達到預期效果,特別是英國沒有履行給拉達馬以財政補助和幫助統一全島的諾言,到19世紀20年代,王國已麵臨嚴重的經濟危機和貨幣短缺。為此,拉達馬一世從1826年起開始對貿易實行控製,加強民族工業的發展,減少對歐洲產品的依賴等等。因此,拉納瓦洛納一世實際上是繼承了丈夫未竟的事業。
歐洲國家從一開始就對這個由王宮貴族選出來的女繼承人抱有敵意,屢次出兵進行殖民入侵。對此,拉納瓦洛納一世毫不畏懼,作了針鋒相對的鬥爭。
1829年,法國派古貝爾率六艘軍艦來到馬達加斯加,再度攻占塔馬塔夫和重建廷廷古堡壘,企圖利用女王登基伊始之機,恢複法國在島上的殖民地。但這一企圖沒有得逞,在女王軍隊的圍攻下,法軍於1831年被迫撤出該島。馬達加斯加與歐洲列強之間的關係頓時緊張起來。為了給改革事業創造一個良好的和平環境,1836年7月,女王派特使前往法國和英國,向它們解釋新政府的內外政策,希望締結商業友好條約。特使在法國受到冷遇後,很快轉赴倫敦。1837年3月7日,他們與時任英國外交大臣的帕麥斯頓進行了交談,後又拜見了國王威廉四世。特使們雖未能締結成任何友好協定,但此事在馬達加斯加外交史上具有重要意義,是該國首次向外國派出正式使節。這件事本身也說明女王希望同歐洲人保持良好關係,印證了她所說的:“我這裏沒有敵人,在大洋的彼岸,所有人都是我的親人,不管他們的出身如何。”
拉納瓦洛納一世的和平建議沒有被歐洲列強所接受。1842年,法國人在西海岸占領貝島作為基地,對馬達加斯加的西北角進行騷擾。1845年6月,英法兩國組織聯合艦隊。在凱利和羅曼—德福瑟的率領下武裝入侵塔馬塔夫港,炮擊之後強行登陸。侵略軍遭到馬達加斯加軍隊的頑強抵抗,最終留下多具屍體登艦逃走。女王政府對此事大為震怒,下令禁止所有歐洲人入境,封鎖東海岸各港,停止同歐洲人的一切貿易以及與毛裏求斯和留尼汪等島嶼的商業往來,從而切斷了英法在這些島嶼上殖民地的糧食來源。在英國賠償了15000美元以後,女王才準許繼續通商。
法國武裝入侵失敗後,改為通過被女王信賴的法國人在宮廷內部策劃顛覆陰謀。1857年,朗貝爾、拉博德等人秘密策劃宮廷政變,準備推翻女王政府,擁立王儲臘科托上台。此事被賴尼約哈尼發覺而流產,所有歐洲人包括拉博德在內被全部驅逐出境。
拉納瓦洛納一世在位時期還繼續和鞏固馬達加斯加的統一事業。在西北部,拉達馬一世去世後,原博依拉國王安德裏安梭利立即從科摩羅群島卷土重來,嚴重威脅馬仍加港,但不久被女王軍隊擊敗,隻身逃往馬約特島;1832年,他的王位被其姐姐奧安蒂戚取代,成為女王政府一位馴服的傀儡。在南部,女王四次派軍遠征伊孔果、塔那拉、巴拉等部落;1852年,首相賴尼哈羅之子拉哈羅率軍征服了安泰薩卡人,將其許多婦女擄為奴隸。但南部和西部有些地區仍保持獨立,被統一的部分占全島麵積3/4以上。
1861年8月18日,拉納瓦洛納一世年老病死,終年73歲。她在位33年期間,主張發展民族經濟,同歐洲列強建立平等互惠關係,反對外族以任何方式的入侵活動,維護了國家的獨立和完整。
四、拉達馬二世的短期統治
拉納瓦洛納一世曾指定她與拉達馬一世所生之子臘科托為王位繼承人,臘科托繼位後稱拉達馬二世。他的上台被西方人看成是“輝煌時代的開始”,他本人及其追隨者也被譽為“改革時代的人”。
臘科托在出生13個月時父親就已去世,後在母親拉納瓦洛納一世的寵愛下長大成人,少年時代接受了一些教會教育,其後由拉博德和朗貝爾擔任他的教師,被灌輸了許多基督教知識和對法蘭西帝國尤其是對拿破侖三世的崇拜。1855年當他還是王子時,就同朗貝爾簽訂了一個秘密文件,答應接受法國的保護,授權朗貝爾成立一個開發馬達加斯加資源的公司。該文件後被稱為“朗貝爾特許狀”,在女王的反對下沒有實施。兩年後,他又參預了企圖推翻女王政府的政變,失敗後在女王的庇護下依然保住了王儲身份。
拉達馬二世在位期間(1861—1863),完全執行親西方的政策。他的對外政策主要表現為三點:一是解除對基督教的禁令,讓傳教士返回馬達加斯加,重新實行西方教育;二是與西方列強特別是英國和法國建立友好外交關係,希望得到它們的支持,以加強他在國內的地位;三是吸引外國投資,開發馬達加斯加的資源,促進國家經濟的發展。
拉達馬二世即位後,馬上聲稱宗教信仰自由,邀請流亡在外的本國基督教徒和西方傳教士返回。在寫給舊友、英國埃利斯牧師的信中,拉達馬二世告訴他:“新教徒可以在馬達加斯加傳授和傳播他們的教義,……我將保護新教徒,不管他是歐洲人還是馬爾加什人;所以如果誰殺死或傷害了他們當中的任何人,我將把他抓住,根據我國法律懲罰他。”拉達馬還寫了一封類似的信給羅馬教皇,邀請天主教徒到馬達加斯加來,並要求教皇支持他的政府。與此同時,拉達馬把朗貝爾召回塔那那利佛,派他去巴黎和倫敦活動,送信給毛裏求斯和留尼汪的英法殖民總督,告訴他們自己登位的消息,並頒布了保護外國人的法律,修建塔馬塔夫到首都的道路。
英屬毛裏求斯殖民當局對拉達馬二世的新政策反應最快,他們迫切需要從馬達加斯加源源不斷地得到糧食和牲畜。1861年10月16日,總督史蒂文森派遣的代表團在米德爾頓率領下抵達塔那那利佛,這是1829年以後西方來訪的第一個官方代表團。1862年1月,法國政府也派科比根到塔那那利佛。馬達加斯加與英法之間恢複了官方交往。1861年9月和1862年6月,法國天主教會和英國新教教會派出的傳教士分別到達塔那那利佛,恢複了在馬達加斯加的傳教事業。
英法兩國並非希望在平等關係上同馬達加斯加建立和平外交關係,而是各懷不可告人的企圖。法國外交大臣在給駐馬首任大使拉博德的指令中,明確強調馬達加斯加的土地不得割讓給其他國家,也不能接受英國的保護,法國保有對馬達加斯加西北沿海的“古老權利”。法國海軍官員以及在留尼汪的殖民者則力主將該島納入法國勢力範圍,在適當時機加以兼並。英國政府在給其駐馬首任大使帕肯漢的指令中,強調英國希望保持馬達加斯加的獨立,在鼓勵基督教傳播的同時,反對其他國家獨占該島,對島上的資源要共同開發。但是,拉達馬二世一直受法國人的直接教育和影響,因而不可避免地表現出親法傾向。
1862年9月,拉達馬二世與法國簽訂條約,規定法國人不受馬達加斯加法律的約束,有權在馬島擁有土地和其他不動產,法國商人可以免交進出口關稅;承認法國與地方酋長締約而獲得土地的特別權;法國承認拉達馬二世是馬達加斯加國王。1855年秘密簽訂的“朗貝爾特許狀”,經過修改後於1862年9月被拉達馬二世正式批準,決定授權給法國冒險家朗貝爾組織馬達加斯加地產工商業公司。該公司享有開發馬達加斯加所有礦產的特權,可以獲得木材以及沿海和內地的可耕地,可以修築道路、水渠、廣場和其他公共設施;有權征選公司需要的馬達加斯加任何地方的土地,並為馬達加斯加鑄幣;它的進出口貨物免除稅收,公司支付國王10%的純利潤。英國在得知法國獲得上述特權後,立即指示其駐馬大使獲得類似權利。結果,在1862年12月簽訂了英馬條約,英國如願以償,並獲得馬達加斯加東北部的武海馬爾地區。
允許外國人占有土地,嚴重違背了馬達加斯加自拉達馬一世以來形成的傳統;取消關稅,不僅使國家喪失了一筆最主要的收入和保護本國工業的能力,而且是一種喪權辱國的行為。為此,拉達馬二世引起了公憤。在對內政策方麵,拉達馬二世宣布廢除死刑,大赦所有已被判刑的人,減少3/4的軍事人員,禁止強迫勞動和取消傳統義務,恢複基督教徒已被沒收的財產,也觸犯了一些上層的利益。於是,1863年5月8日,數百個貴族和民眾首領公開反對國王,首相拉哈羅和其弟軍隊司令賴尼萊阿裏沃尼也站在反對者一邊。5月11日,拉達馬二世被勒死,其妻被擁上王位,稱拉梭赫裏納。拉達馬二世實施的這些政策,由於不是朝著有利於馬達加斯加民族利益的方向發展,結果,不僅沒有鞏固自己的統治,反而在位不足三年時間便被推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