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1章 法則二十責任博弈——勇於負責,才能成為頂梁柱(2)(3 / 3)

責任是一個人職業精神的閃光,它可以讓一個平凡的人在一個平凡的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情。因此,作為員工,千萬不要因為自己是一名普通的員工就忽視自己的責任,其實你能否擔當起你的責任,對整個企業而言,是具有很大意義和影響的。

那麼,對於一名員工來講,責任意味著什麼呢?

責任就是對自己所負使命的忠誠和信守,責任就是對自己工作的出色完成,責任就是忘我的堅守,責任就是人性的升華。總之,責任就是做好社會賦予你的任何有意義的事情。

誰賦予我們責任?為什麼我們必須承擔責任?既然你是社會中的一個個體,你就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對配偶的、父母的、兒女的、朋友的、社會的、工作的責任。總之,我們從童年有認知開始就有很多責任。

天賦責任,所以我們沒有理由推卸。無論一個人擔任何種職務,做什麼樣的工作,他都要對他人負責,這是社會法則,是道德法則,也是心靈法則。當我們堅守責任時,我們也是在堅守人生最根本的義務。堅守責任,就是守住生命最高的價值,守住人性的偉大和光輝。

在一個雪天的傍晚,約翰中士匆忙地走在回家的路上。路過公園時,他被一個人攔住了。“先生,打擾一下,請問您是一位軍人嗎?”這個人看起來很著急。“是的,我是,能為您做些什麼嗎?”約翰急忙回答道。“是這樣的,我剛才經過公園門口時,看到一個孩子在哭,我問他為什麼不回家,他說他是士兵,在站崗,沒有接到命令他不能離開這裏。誰知和他一起玩的那些孩子都不見了,估計都回家了。”這個人說:“我勸這個孩子回家,可是他不走,他說站崗是他的責任,他必須接到命令才能離開。看來隻能請您幫忙了。”

約翰心頭一震,說:“好的,我馬上就過去。”

約翰來到公園門口,看見小男孩在哭泣。約翰走了過去,敬了一個軍禮,然後說:“下士先生,我是約翰中士,你站在這裏幹什麼?”

“報告中士先生,我在站崗。”小男孩停止了哭泣,回答說。

“雪下得這麼大,天又這麼黑,公園也要關門了,你為什麼不回家?”約翰問。

“報告中士先生,這是我的責任,我不能離開這裏,因為我還沒有接到命令。”小男孩回答。

“那好,我是中士,我命令你現在就回家。”

“是,中士先生。”小男孩高興極了,還向約翰回敬了一個不太標準的軍禮。

小男孩的舉動深深地打動了約翰,他的倔強和堅持看起來似乎有些幼稚,但這個孩子所體現的責任和守信卻是很多成年人都無法做到的。後來約翰中士經常給士兵們講起這個故事。

現代社會所需要的正是這種強烈的責任感。我們生活在一個由責任構建的社會中,親情締造的責任讓我們感動,友情鏈接的責任讓我們幸福,愛情構築的責任讓我們忠誠,所以我們不能推卸責任,推卸責任就意味著傷害了我們的至親至愛。

在企業中,員工和企業之間也是一種基於責任的契約關係,而不單單是一種利益上的關係。因為一個人工作不僅僅為了錢,為了生存,工作還是人的一種需要,是人尋找個體價值的一種選擇。工作和事業滿足了人自我實現的需要,而這也是人的最高需要。人需要認同感和滿足感,工作滿足了人的這種需要。

所以,我們不能推卸責任,推卸責任就意味著我們失去了實現人生價值的機會。

成功啟迪:

工作中,隻有那些能夠勇於承擔責任的人,才有可能被賦予更多的使命,才有資格獲得更大的榮譽。一個缺乏責任感的人或者一個不負責任的人,首先失去的是社會對自己的基本認可,其次失去了別人對自己的信任與尊重,甚至也失去了自身的立命之本——信譽和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