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地方保禾苗活動的時間較早些,上杭縣在驚蟄前後,各家各戶炒豆吃,一邊炒豆子一邊念念有詞,把所有常見的蟲害一一報出,一並炒死,希望通過炒豆(蟲)滅除蟲害,此俗至今仍有。光澤縣農民春分之前在田頭擺上三牲,敬奉五穀神,用草紙卷住香,點燃插在田埂上,祈求天神保佑,不發生病蟲害。華安縣是在農曆四月初六日,祭祀“稻母公”,當地人認為遠古神話中倡導農耕的後稷即是稻母公,專司天下農事,因而對它頂禮膜拜,祭祀用煮地瓜、米糕當供品,寓意今年稻穀豐收,粒粒象地瓜一樣飽滿有份量。連城縣廟前農戶在農曆四月舉行“打醮”保禾苗。擇日“打醮”,先從福壽庵抬出一尊菩薩,繞村遊行,到指定的田頭停下,一人采一株稻禾放在菩薩頭上,參加抬遊的男人都要在背上塗抹泥巴,並也塗泥在菩薩身上,叫“封泥”,當地人稱這尊菩薩為“五穀真仙”,是神話傳說中發明種植業的神農氏。祭祀後,再把菩薩身上的泥巴衝洗幹淨,爾後抬回廟中。
保禾苗的禁忌有,遇初一、十五不能挑糞桶下田,怕衝犯土地神,據說這兩天是神靈固定的出巡日子,糞桶臭氣熏天,是對土地神的不恭不敬。大田縣不能挑糞桶的禁日還包括一年的24個節氣日。三明地方在農曆五月初,挑選舊曆中的辰日進行保禾苗活動,該日即為“分龍節”。在分龍節的前一天傍晚,由村裏遊會做頭的人走家串戶,邊走邊敲鑼喊道:“明天是分龍節,各家各戶不得挑糞桶下田,婦女不能出家門。”把婦女出家門列為禁忌的對象。如果誰家不遵守,當年若發生什麼自然災害,全村用於求神的費用則全由“違禁戶”承擔。
除保禾苗外,農事中驅邪禳災活動大抵多是求神祈安,農民每次虔誠地祭告神靈,祈求一年風調雨順,無災無害,但各種自然災害仍時有發生。遇上災害,人們隻能再去祈求其它神靈。一般地說,各地農民都有自己信奉的專司治理病蟲害的某位仙聖。閩清縣碰上病蟲害,要去永泰縣祈請“盧公”,傳說他神通廣大,能除蟲掃妖;遇旱災則到永泰縣敬請“張聖公”,傳說他亦能呼風喚雨,解除旱情。大田縣遇蟲害是祈請當地的“萬公”,迎請時,延道士“打醮”作場,供案上排些加糖油炸的米粿,犒勞方神,請他收拾害蟲。漳平一帶每逢蟲害,農村請道士“打醮”做福,然後將道士書畫的神符綁在小竹條上,分別插到前田後壟,想依此法術消災弭害。
建陽縣農家流行殺雞敬神的習慣,逢上蟲害,各家提隻公雞上土地廟祭神,當場殺雞獻血,並將雞血滴染在黃色紙製成的小三角旗上,再帶到田間,遍插四周,以此驅趕蟲瘟。連城縣農村,每家出一份錢,延請一位寺廟法師念經作福,隨後殺一頭豬祭祀天蟲神,用豬血灑染在每張長20~30厘米、寬10厘米的草紙上,叫“血紙”,再將“血紙”粘在折好的樹枝上,插到每塊田地的中央,以示祭蟲,當地人把蟲害的發生,看成是凡人觸犯了蟲神所致的後果,為彌補過失,須殺豬祭蟲,祈求寬宥。1949年以後,農藥被廣泛使用,求神驅除蟲害的習俗也逐漸消失。
對農業生產威脅大的還有旱澇災害。福建山地麵積大、蓄水場所少,間隔數日無雨即旱,故旱災最為頻繁。地方誌書記載的曆史上的旱災屢見不鮮,災害後果觸目驚心。在1949年以前,農田水利建設落後,每遇幹旱,隻有祈雨。
由官方舉行的祈雨活動,通常由地方各級官吏率領百姓設台求雨,前一日地方長官就得齋戒,並沐浴更衣。祈雨當天,官吏一律簡裝素服,列隊在城南醮台上,設壇祭拜。先由地方長官朗讀乞雨疏文,讀罷焚燒疏文於香爐中,表示將請求傳遞到天庭;接著,眾官、百姓集體朝南天跪拜,並燃放鞭炮,焚燒紙箔。有的是府、縣官吏帶領百姓去城隍廟或龍王廟燒香求雨。閩南泉州、漳州等地,官吏求雨興披麻戴孝。誌稱:“泉俗,每旱,輒用素服衣冠禱雨”,(清·乾隆《泉州府誌》卷二十《風俗》)表示與民同受災厄煎熬。
官方組織的祈雨活動僅限在城關一帶,廣大鄉村的農民往往自發起來祈雨求神。福建民間的祈雨方式主要有這幾種:
設台求雨:旱情嚴重,由鄉村族長和鄉紳出麵組織求雨,有時鄰近的幾個村聯合起來求雨。每村各戶都要出資捐錢,恭請一位法師建醮祈雨,地點一般選在神廟前或空曠的場地。道士的穿戴均為白色,儀式的主持者也必須麻衣裹身。穿孝服的理由據說是因為,旱災發生後民不聊生,甚至哀鴻遍野,如喪考妣,一片淒慘的景象,隻有用服喪才能表達黎民百姓遭受旱災的巨大痛苦,易於打動上天神靈,掉下幾滴憐憫與同情的淚珠。時辰一到,道士登上醮台,開始念經作法事,乞求蒼天賜降霖澤,普救萬物;參加者三跪九叩,默禱求雨。過幾天若是喜降雨水,百姓奔走相告,當地人要在乞雨台上,舉行隆重的謝恩儀式。醮台上張燈結彩,點燭燃香,擺列有三牲、水果、茶、酒等供品,由道士行謝恩禮,酬謝天神。有條件的農村還會重金請來戲班,演戲酬神,熱熱鬧鬧地慶賀一番。如果乞雨後幾天仍未見雨滴,則需請道士繼續打醮作法,一直到求得雨為止。
曬菩薩祈雨:一旦出現旱情,人們有時會怪罪到地方菩薩頭上去,認為不能保證當地人民正常生產,是地方神的失職,必須將神像請出廟宇,置於烈日之下曝曬,其用意是一方麵讓神靈與民眾共同受苦,另一方麵想通過懲罰菩薩來觸動天庭使其起惻隱之心,普降甘霖。在閩侯縣是敲鑼打鼓把“王天君”神像抬出來,放在田埂上曬太陽,當地人說,“王天君”受不住太陽光曝曬,就會命令“龍王爺”下雨。漳州有的鄉村是將下莊王公神像抬出來曬太陽,還把胡須紮起來作弄它。莆田縣梧塘鄉是抬出水神讓它嚐嚐熱浪的滋味。連城縣各鄉抬出當地菩薩曝曬,同時出遊大路小道。古田縣抬出菩薩,在十番樂隊伴奏下遊行一周,沿路農民焚香燒紙,求拜不迭,祈求菩薩顯靈恩賜雨水。不少地方曬菩薩與設台祈雨同時進行,即在神廟前設壇焚香,將廟中的神像抬出,安放在一旁,讓太陽曝曬。在閩南,與曬菩薩祈雨相似的做法是抬菩薩遊街祈雨,求雨的人跟在菩薩後麵,三步一叩,口喊“乞雨”,沿途圍觀的人也要跟著喊“乞雨”。
龍潭乞雨:龍王爺一向被認為是專司雨水的神,久旱無雨自然就得向它乞水。羅源縣山村大多流行“求龍乞雨”的習俗,整村的成年人,成群結隊去幾十裏外的白丈潭求雨,到了白丈潭,由吃素的老年人主持祈雨儀式,獻供品,點香燭,向龍神告知來意;再由一位公認的孝子用繩子拴著龍瓶吊到龍潭中裝上水,孝子捧著龍瓶,前麵由一隊舉著白旗的旗隊開道,敲鑼打鼓返回村裏,將龍瓶放在搭好的龍台上,再獻豬、牛等牲品,請法師做法事,一直到降雨為止。最後,再由孝子捧龍瓶送還白丈潭,把瓶水倒入龍潭,意思是讓龍王歸潭。清代,漳州是由縣官帶領,一路風塵仆仆,嚎啕大哭去龍潭乞雨。連城縣是把一隻白公雞帶到深山的水潭邊,將雞宰殺,讓血滴進水潭,祭祀龍神,稱“鬧龍潭”。長汀縣是抬龍王神像去求雨。光澤縣的做法是“打龍井”祈雨,該縣有座山,山上石壁裏有個深水洞,傳說是龍王爺的王府,名叫“龍井”,幹旱時,當地人以為是龍王在作祟,於是興師動眾,爬上山頂,紛紛投石於龍井中,發出“嗡嗡”的回聲,即為“打龍井”,俗信亂石之下會迫使龍王出來降雨。
毒河化雨:漳平、大田、將樂等地還流行一種特殊的祈雨辦法,即“毒河”。旱災時,族長出麵組織各家出資毒河,請地理先生選擇好河段,先舉行祭神儀式,擺開香案,上供豬頭、雞、鴨、水果等祭品。由一位能說會道的人裝扮成佛公的模樣,主持整個毒河儀式,他拈香求拜,禱告蒼天,請求賜降甘雨到某某河域。求拜後將預製的“魚藤精”(茶餅與其他誘餌料磨成粉末)灑入河中,以毒死河中之魚。據說殺死龍王的蝦兵魚將,能激怒海龍王出來興風作浪,從而達到降雨的目的。
舊時祈雨對象還有雷公。鄉民把雷公看作專司降雨的天神。安溪縣傳說農曆六月二十四日是雷公生日,到時各家各戶要宰鴨,用新、舊米摻在一起蒸米粿,民謠曰:“新交舊,年年有”,用這些東西供奉雷公爺,祈求它多降雨。在福州地區,與祈雨有關的神靈還有陳靖姑(又名臨水夫人),傳說她是福州郊區人,遠嫁古田縣,曾得神仙點化,能為民祈雨解旱,後人為紀念她在各地建廟(臨水宮)祀奉,凡遇旱災,群眾必去臨水宮進香求雨。
民間祈雨活動都有一些禁忌,無論是設台求雨、曬菩薩祈雨或龍潭乞雨等,參加者不得打傘戴笠,即使烈日當空,汗流夾背,誰也不敢用器物遮蔽,認為隻有用這般磨難和虔誠,才能感動天神。在乞雨幾天中,參與者要戒葷食素,全村各家禁屠,不宰殺禽畜。祭拜時,不得有說笑聲,保持肅穆淒慘的氣氛。羅源縣還禁止婦女站在龍井旁邊,那幾天打水也由男子代替。許多地方去神廟或龍潭時有三步一叩頭的做法,虔誠之極。毒河後捕撈的死魚隻能自己煮吃,不能上市賣掉,說是若賣給別村的人,那求的雨就會降到他處去。
1949年後,倡導科學種田和大興水利建設,祈雨活動受到禁止。80年代後,分田到戶,求雨等迷信活動又有所抬頭,但毒河化雨的作法已被擯棄。
洪水也是地方的一大災害。舊時碰上洪災,百姓往往認為是得罪了龍神,所以大多數地方還要祈求龍王收水。
福建地處東南沿海,每年都會遇上幾次強台風襲擊。沿海百姓常常去媽祖廟或龍王廟進香拜謁,祈求風調雨順。
(六)嚐新
金秋時節,是農作物收獲的季節,在稻穀登場之時,各地普遍流行“嚐新”(又叫食新)的風俗。農家俗語有“種田人望食新,讀書人望入京”,豐收之際,家人歡聚一堂,喜慶開鐮收割。
開鐮前,擇日先到稻田割下30斤左右顆粒飽滿的稻穗,用竹籮曬幹舂成米,煮成一鍋香噴噴的新米飯。當晚,備上一些魚、肉、酒、果等食品與一大碗新米飯,擺在供桌上,主人焚香“敬天地”,同時宴請灶公、灶婆、田頭公等各路神仙,答謝眾神的庇護,期望繼續得到神靈的惠澤。致詞後,將香燭插在新米飯上,全家老小圍坐在一起嚐新。鄉村農民淳樸好客,嚐新時,總忘不了邀請左鄰右舍、親朋好友,對這些行將幫助收割的親友表示謝意。因嚐新的另一個重要內容是祭謝神靈,故民間又稱之為“秋祭”活動。
永定縣秋祭的對象,主要是神農皇帝(俗稱五穀大神,或五穀真仙),祭祀的供品中有兩大碗新米飯,上麵插一串新剪的稻穗,還有茄子(當地人說能保護稻禾)、苦瓜(意喻保護合家)、絲瓜(能保老護幼)、豆角(能保護籮繩等勞動用具)等。連城縣的嚐新祭典,除了用新稻穀外,還需備三牲,即豬、雞、鴨或魚,獻上供案,祭祀神農與祖宗。三明地方用三個小杯盛上蒸熟的新米飯,放在灶頭,祭供灶神與土地公。周寧縣的是把煮好的新米飯,裝兩碗放在天井中祭天地,裝一碗放在灶頭祭灶神,再舀兩碗祭奠祖先。閩清縣的用新米製作齋筵,擺設在田頭,祭“土地神”。廈門的也是把煮好的豬肉、雞、鴨、酒、芋頭等挑到田頭,敬奉“田頭公”。
慶祝豐收時,各地都有碾新米作糕餅及節日食的習慣。惠安縣的是用新米、新花生加上糯米,碾粉製成扁圓的米糕,蒸熟後醮糖、花生末吃,香甜可口。米糕除留一部分自己品嚐外,大多是饋送鄰親近戚。上杭縣是用新米製作米粿,用於嚐新與祭祀。周寧、寧德、寧化等地農民,常將剛收割的新米分送親朋好友。1949年後,送新米的習慣已不多見。不少地方農民是出資延請戲班進村唱戲,酬神娛人。
嚐新過程也有一些禁忌。蒸出的新米幹飯,須先敬天地神祗,然後才能動箸嚐新,否則就是不敬不恭,冒犯神靈。大田縣的在用新米飯敬神時,不許坐月子的婦女進出,服喪未滿49天的外人也不能入屋。各地食新時,隻能說些吉利的話,忌說哪些地方或誰家稻田歉收之類話題,怕會影響自家的收成。如果做客到他家嚐新,更應注意言語,稍有不慎,就可能引起主人不快,如主人不斷勸飲酒,而自己酒力不支,不能說:“我已喝夠了”或“我喝夠多了”,這樣說,會被認為是在詛咒,兆示主人家的福氣已被喝得所剩無幾了;最好是說:“我知道你家酒是喝不完的,我會經常來喝酒的”,主人聽了會感到由衷高興。福鼎縣的嚐新時,不能把新米飯吃得鍋朝天,要留下一點,寓意“有吃有餘”,年年豐收,歲歲有“餘”。按舊俗還要將剩下的米飯用小籃子裝好,掛起曬幹,等到來年秋收嚐新時,才把舊的米飯倒掉,盛上新的米飯,如此一年壓一年,喻意連年豐收。
“嚐新”後第二天,便開鐮收割。也有個別地方是等收割完畢,辦酒嚐新。霞浦縣崇儒、鹽田一帶即是如此。各地雖然在時間上有前後之差,然食新習俗內容基本上相同。嚐新習俗迄今還在農村廣為流傳,它不單在早稻收成時才有,早、晚兩季收割和小麥上場都有這一習慣。隨著近年商品經濟的發展,農村果樹種植尤為發展,每當果樹成熟采摘時,也興“嚐新”作法。當然,沒有象秋收嚐新那樣隆重,但也給農村嚐新習俗增添了新的內容。
(七)儲存
收成結束後,許多地方流行“做福”的習俗。福州地區農家備上厚禮:三牲(豬頭、整雞、整鴨)、另加七道菜,合為十道大菜,去謝土地公或田頭公,叫“作福”。閩清、將樂、尤溪等做“糍粑”,即用糯米搓成圓形,粘紅糖後蒸熟,獻祭土地公。漳浦、平和縣等地習慣在八月十五日做米粿、麵條,並炒肉菜去田間祭“田頭公”,亦即做福答謝。
1949年以前,農家的穀倉造製有兩種,一種是用竹編成的簽圈,貯存穀子;另一種是用木板製成的穀倉。福建大部分農村是采用木質穀倉。穀子儲存前,要清倉掃淨,燃香點燭,祈求五穀神看護糧食。古田縣清倉時,須用冷水泡茶祭倉,祈願糧倉一年平安,莫遭老鼠騷擾;同時取一杆小秤子,鉤住用紙做成的元寶錠,秤子的頭包上一張紅紙,然後掛在穀倉裏,表示財源廣進。大多數農家的穀倉都貼有“福”字或“五穀豐登”等字句的紅紙,祈求家業興旺。南安縣的是備上三牲供品,帶些紙錢去土地廟,敬謝土地公,俗以為這樣能保證穀倉年年滿盈。
霞浦縣農民在儲存穀子時,不能把打下的穀子全裝進糧倉,必須留些穀子在倉外,目的是讓老鼠分享收獲,這些穀子被稱為“留鼠糧”。據說給老鼠留糧後,糧倉就能免遭老鼠的侵害。大田縣玉田一帶在收割時,每丘地都要留下三株稻,供老鼠食用。傳說老鼠是奉玉帝聖旨帶穀種下凡,有功於農家,為表示謝意,收割時要留下幾株稻子給老鼠作糧,以防止老鼠入舍盜糧。類似留稻給老鼠的作法,屏南、建陽等縣也有這種“留鼠糧”的習慣。1949年以後,農村普遍開展消滅鼠害的愛國衛生活動,留鼠糧的習俗已不多見。
福安縣在儲藏穀物時,穀倉房裏不能放有煮熟的食物,也不許在穀屋裏吃東西,以免招來老鼠。長樂縣在貯穀時碰上家中發生不吉利的事,就要推遲貯穀的時間,以免給家庭帶來厄運。
林業
(一)植樹
福建古代就有植樹造林活動。據載,五代末泉州百姓在城邑周圍種植刺桐樹(《古今圖書集成》卷1510《職方典·泉州》),自此泉州有“刺桐城”之雅號。宋代治平年間(1064~1068年),福州太守張伯玉號召百姓綠化造林,廣種榕樹,後來蔡襄為福州太守,繼續動員裏民遍植榕樹。幾十年後,福州“綠蔭滿城,暑不張蓋”,因而被稱為“榕城”。
民國以前,山區育林時,要先放火燒山,俗稱“煉山”。焚燒山草前,須先祭拜山神。山民認為大火會驚動山上神靈,所以煉山之前,必須帶上香燭、紙箔去祭告山神。有的山上建有土地廟,有的山沒有;沒有神廟的山,山民就指某一怪石或古樹,權當“山神”的社祉,向之祭拜。焚香燒紙,告知山神將於何日何時在何地放火燒山,請求神靈默許,此稱“安神”。迷信者認為,隻有向山神通報後,焚山者才能平安無恙。光澤縣的還要請幾個道士到山腳下念經打坐。因為人們認為“萬物有靈”,大火一放,將燒死草木和一些小動物,因此要請道士念經,為那些被焚毀的動植物超度亡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