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部尚書的設置時間
我國自秦漢以來,就建立了一套完備的官僚機構,以維護封建地主階級的統治。兵部尚書,就是這套機構中的一員。
漢時,皇帝為分散相權,設立了三公,由於三公不能統一,皇帝遂獨攬軍政大權。但是皇帝又不能親理朝政,乃委任近臣尚書,《通典·職官典》載:尚書“出納王命,敷奏萬機,蓋政令之所由宣,選舉之所由定,罪賞之所由正。”因此,“天下樞要,在於尚書”,這在《後漢書·韋彪列傳》中有記載,尚書雖位在三公之下,權力卻高於三公。魏晉以來,三公為宰相,僅是一個虛稱而已。
尚書機構在東漢時稱為台,南北朝劉宋時已稱為尚書省,梁時遂正式改稱尚書省,並設有吏部、祠部、度支、左民、都官、五兵六曹尚書。在當時,尚書省下統五至六尚書各朝不等,其名稱不盡相同,職掌也有些出入,如北齊的“六尚書”為吏部、殿中、祠部、五兵、都官、度支。隋文帝取得政權以後,為了加強封建專製主義的中央集權統治,“改周之六官,其所製名,多依前之法”(《隋書·百官誌》),在兩漢魏晉南北朝官製的基礎上,製定了三省六部製。三省是執掌封建中央樞機的政權機關,其長官為宰相。所謂三省,就是內史省(中書省)、門下省和尚書省,隋文帝把曆代尚書各曹確定為六部,就是吏部、禮部、兵部、都官、度支、工部。
兵部尚書的設置開始於隋朝,這在唐以後的史書中都有敘述。《通典·職官》記:“後魏為七兵尚書,北劉為五兵,……至隋乃有兵部尚書”;《大唐六典》也雲:“曆齊、梁、陳、後魏、北齊,皆置乃有兵部尚書。後周依《周官》,置大司馬卿一人,隋改為兵部尚書,皇朝因之”。在今人的著述中,兵部尚書之設始於隋朝,似乎更是無可非議,他們指出,隋文帝確定尚書省下設包括兵部尚書在內的六部尚書,每一尚書轄有四個子司,共二十四司。隋文帝建立的這套三省六部製度,一直沿至清代,並指出,由隋文帝首創的六部是我國古代封建國家最高行政管理機關,它標誌著我國封建社會中央政府的進一步嚴密化。
也有人通過對史籍及考古資料的研究,不同意“至隋乃有兵部尚書”說,認為兵部尚書早在隋朝以前就出現了,這就推翻了杜佑等人的論斷。其理由是:
一、據文獻記載,十六國時期,至少有後燕、西秦、北涼三個政權設置過兵部尚書。《魏書·張蒲傳》載:張蒲父親張攀,曾為後燕主“慕容垂禦史中丞、兵部尚書,以清方稱”。《晉書·乞伏乾歸載記》裏記載著以杜宣為兵部尚書事。又據《魏書·張湛傳》載:湛“仕(北京)沮渠蒙遜黃門侍郎、兵部尚書”。可見,後燕、西秦、北涼都曾有過兵部尚書之職,那這三個政權為何不沿晉製稱“五兵”尚書而稱為兵部尚書呢?這大概是由於十六國有些政權很小,國家機構不健全,有的可能是配不齊五兵或七兵,隻有用當時的泛稱,稱為兵部尚書了。約在稱五兵或七兵尚書時,便已有了作為泛稱的“兵部”,如後秦七兵尚書的屬官有稱為“兵部郎”的。據《晉書·姚興載記》載,“兵部郎金城邊熙上陳軍令煩荷,宜尊簡約。興覽而善之,乃依孫吳誓眾之法以損益之”。這個兵部郎為尚書兵曹內職務頗重之郎官,既稱為兵部郎,則說明兵部為七兵尚書曹的泛稱。
二、十六國之後、隋以前,也曾存在過兵部尚書,如西魏、北周。557年以前,就有北周“行《周禮》,建六官”(《周書·文帝紀》)前,西魏時曾有兵部尚書。又據《周書·郭彥傳》記:“魏恭帝元年(554年),除兵部尚書”,在《周書·李彥傳》裏,載道“拜兵部尚書。……六官建,改授軍司馬”。實際上,在建六官以後,大司馬所署的泛稱為兵部,隻是沒有尚書官而已。如大司馬屬官就有兵部中大夫(《通典·職官》),韋王真的兒子韋師,就曾“曆兵部小府下大夫”(《周書·韋王真傳》)。
三、不但中原地區,即使某些邊遠地區,也早於隋代設立了兵部。如位於吐魯番盆地的高昌王國,“其風俗政令與華夏相同”(《隋書·高昌傳》),高昌王之下,官有“令尹”、“公”、“左右衛”和“八長史”,所謂“八長史”,“曰吏部、祠部、庫部、倉部、主客、禮部、民部、兵部等長史也”(《周書·高昌傳》)。其中雖有的官名與華夏小異,實際是依照華夏而設立的,各部相當於華夏尚書台各部,其兵部長官也就相當於華夏兵部尚書。《吐魯番文書》第三冊載阿斯塔那48號墓文書中,就有高昌延昌二十七年(587年)兵部文書多份。它的發現,就作為考古資料,證實了《周書》關於高昌兵部的記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