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節 越野賽跑
第 250 條越野賽跑
總則
1. 在世界各地舉行越野賽跑的條件差異極大,很難通過立法來製定這項運動的國際標準。應該承認的是在非常成功和不成功之間的差異經常在於比賽地點的天然環境和路線設計者的能力。但下列規則可用來指導和推動各國開展越野賽跑。有關的詳細組織情況見國際田聯長跑手冊。
比賽季節
2. 越野賽跑通常應在田徑賽季結束後的整個冬季進行。
比賽地點
3. (1) 越野賽跑路線必須設計在空曠的田野或樹林地帶,地麵盡可能為草地,帶有自然障礙,可被路線設計者用來建造一條挑戰性的、有趣味的比賽路線。
(2)該地區應有足夠寬度,不僅可以安排比賽路線,而且還可安放必要的設施。
設計路線
4. 舉行世界錦標賽和國際比賽時,如有可能也在其他比賽中,應按下列要求設計路線:
(1)比賽路線必須設計成環形,其周長在1750~2000米。如有必要,可增加一個小圈,以便將路線長度調整到不同項目總長的需要,但比賽時應先跑小圈。建議每大圈至少應有總數10米的上坡。
(2)應盡可能利用天然障礙物。但應避免很高的障礙物,如深坑和危險的上下坡、密茂叢林等。總之,應避免一切給比賽帶來困難而違背比賽宗旨的障礙物。不宜使用人工障礙物,但如不可避免,則應模擬成曠野中的自然障礙。若參加比賽的運動員人數較多,則在起跑後的1500米內不應有狹窄地段或其他障礙物,以免造成阻滯。
(3)應避免穿過公路或任何形式的碎石路麵,或將其減少至最小限度。如果在比賽路線中不可避免地遇到一或兩處類似的路麵,則應在該地段鋪上草皮、土或墊子。
(4)除起、終點外,比賽路線上不得有任何其他較長的直道。帶有較圓滑的彎道和較短直道的“自然”起伏路線較為適宜。
比賽路線
5.(1) 比賽路線兩邊應用帶子清晰標出。建議在比賽路線的一側距帶子外側1米處設置加固柵欄形成走廊,僅供比賽組織人員或媒體使用(錦標賽時必須設置)。在重要區域必須設立加固柵欄,如在起點區(包括準備活動區和檢錄區)和終點區(包括任何一處混合區)。隻有持有效證件的人員方可通過這些區域。
(2) 普通觀眾在管理人員的指揮下,隻可在規定的交叉路口有組織地橫穿比賽路線,但僅限於在比賽的開始路段。
(3) 除比賽的起、終點外,包括障礙區在內的比賽路線的寬度應為5米。
比賽距離
6. 國際田聯世界越野賽跑團體錦標賽的距離大約為:
男子長距離12公裏男子短距離4公裏
青年男子8公裏
女子長距離8公裏 女子短距離4公裏
青年女子6公裏
建議其他的國際和國家比賽也采用類似比賽距離。
出發
7. 比賽應使用長跑比賽的標準口令,用發令槍鳴槍起跑。
在國際比賽中,起跑前五分鍾、三分鍾、一分鍾時,應給予時間提示。
出發時,應為各隊提供起跑位置,各隊隊員應在起點處排成一路縱隊。
計分
8. (1) 比賽結束時,裁判員應判定各參賽隊計分隊員的名次,然後將名次分數相加,總分最少的隊為優勝。
(2) 計算總分時,應去掉非計分隊員和以個人身份參賽的運動員名次,對後繼名次進行相應調整。
(3) 如總分相等,則以最後一名計分隊員名次較好的隊為優勝。
飲水/用水和飲料站
9. 在所有比賽的起、終點,均應提供飲用水和其他適宜飲料。在所有項目比賽中,如果天氣條件需要,應每圈設置飲水/用水站。
10.山地越野跑
山地越野跑的主要路段應離開公路在山野舉行,其中包括一定數量的上坡(主要是上坡)或上坡/下坡(起終點在同一高度)跑。
建議國際比賽的大致距離和上坡總量如下:
單位:米
主要為上坡跑 起終點設在同一高度
距離 比賽距離 上坡距離 比賽距離 上坡距離
成年男子 12000 1200 12000 700
成年女子 7000 550 700 400
青年男子 7000 550 700 400
跑經瀝青公路的路線長度不得超過全程的20%。比賽路線可設計成一個環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