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7章 有錢一定要大家賺(3)(3 / 3)

這位先生傻眼了,白天沒有當機立斷,一下子價錢漲這麼多!我問他,白天那房子,他看了價錢滿意嗎?他說,還可以,價錢不算貴,付得起。我問他,不貴為什麼不租呢?他回說,因為第一次看,沒行情,所以決定先打聽一下再決定。

坦白說,這位先生搜集情報,何錯之有?但你要打聽,別人也要打聽,一打聽之下,一天之內價錢上漲一萬。你心裏可能會很謳,白天沒有當機立斷,結果損失不少,懊惱不已。但反過來替那房東想想,如果他以三萬元租了,之後再問他叔叔,發現叔叔以四萬多也能租得出去,這回換成他懊惱不已,這個協議就不是雙贏的協議,因為你贏他輸。如果當中遇到房子需要維修,房東他心裏更是不快,說不定合約到期了,就馬上把你趕走,因為他已經虧了,難道要再繼續虧下去?

這裏點出談判的一個重要觀念:不要老想贏,就你一人獨得所有好處,其他人都是笨蛋,那這結果能持久嗎?

談判如果達成一個好的協議,一定有其客觀標準,使協議可以執行。談判最好能造成雙贏的局麵,如果最後結果造成對方不愉快,對方因為反彈可能就會偷著來。

回過頭來看房東這一邊,如果他以三萬多租出去了,叔叔的房子四萬多卻晾在那兒好幾個月,那他也沒什麼好抱怨了。但如果他租三萬多,叔叔租四萬多也當場租出去了,那他就虧了。問題是要如何挽回?如果你是房東,你想反悔了該怎麼辦?如果還沒簽約,那麼考慮租期不要太長,或者,加入變量,要求談判重談,理由是情況改變,例如說兒子要結婚要收回房子。如果房客不配合,那就談加價,再不成,有些人甚至毀約賠訂金也在所不惜,因為訂金和每個月所損失的比較之下,兩害相權取其輕。

不隻房東有狀況,房客也可能遇到難題。曾經有一個房客來找我談,他是一家大哥大公司的員工,該公司租了一間房當作機房,租金是一個月兩萬五,附近的房子都是兩萬上下,價錢已經比別人貴了,沒想到要再續約時,租金一下子漲到六萬,屋主說你們大哥大公司賺很多錢,所以租金要調漲。

客觀來說,如果我是大哥大公司,我賺多少錢,和我應該付多少錢租金是兩回事,因為房子有本來的行情,所以房東提出來的理由很牽強。但他大可不必管理由合不合理,因為談判講的不是理由,而是power,是權力!你有沒有求於他?你有求於他,他就有理由;你沒有求於他,他講得再冠冕堂皇、天花亂墜也沒有用。

我建議大哥大公司的這位先生,心裏先做好準備“破”的機會,因為所有的談判之所以最後會被對方勒索,是因為不敢破。說什麼搬家很貴,但仔細算算,一期租約五年,一個月租金六萬,到底哪個貴?如果對方算準了你機房不敢搬,就對你予取予求,那真的是後患無窮。“破局”了才可以再談,抱著敢破的決心不是耍帥或逞一時之勇,而是因為有“備胎”,先把備胎找好,看看原屋主的價錢和備胎差多少。

談判收尾共有五種可能的結果:贏、和、輸、破、拖。到底要哪一個,有時根據實際狀況做決定,有時根據你的實力做決定,總之,兩害相權取其輕。

第十二生意場上必備的小“錦囊”

經營人脈資源6大原則

1、互惠原則

即利人利己。利人利己是一種雙贏的人際關係模式,利人利己這認為,世界之大,人人都有立足的空間,他人之得不必視為自己之失。利人利己觀念以品格為基礎:誠信、成熟、豁達。豁達的胸襟源於厚實的個人價值觀與安全感,由於相信有足夠的資源,所以不怕與人共名聲、共財勢,從而開啟無限的可能性,充分發揮創造力與寬廣的選擇空間。但是,有些人喜歡使用二分法,以為利人則必損己,利己則必損人。於是,為了一己之利,便置他人利益於不顧,最後卻往往落得一個損人害己、兩敗俱傷的下場。利己損人,世上多少爭鬥;利人利己,人間無限芳春。

戰後的日本為什麼在世界上特別是在亞洲越來越孤立,而同是戰敗國的德國卻不僅融入了歐洲還融入了世界?日本的孤立不是日本的光榮。日本既是世界上最富裕的國家之一,也是世界上最貧困的國家之一。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特蕾莎修女說過,地球上有兩個饑餓地帶,一是非洲,一是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