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資產流失(1 / 3)

金融資產流失

金融乃國家經濟之魂,如果沒有穩定的金融秩序,勢必影響我們的經濟建設和改革開放的健康長久的發展。我國的銀行素來享有“安全之島”的美譽,然而近來卻變成了“多事之島”,紅燈頻頻閃亮……

(一)安全之島,紅燈不斷

作為經營貨幣的特殊行業——金融業,在國民經濟中有著特殊重要的地位,曆來受到國家的高度重視和嚴格管理,我國的銀行素來享有“安全之島”的美譽。然而20世紀80年代末,這座“安全之島”由於受到商品經濟大潮的猛烈衝擊,而變成了“多事之島”。見《黨風通訊》1993年11—12期。

例如在企業公司林立,富商巨賈雲集的北京城,注冊資本隻有98萬元的“衛益行”隻是一個毫不起眼的小公司,然而就是這麼一個小公司的一些人,卻嗅出了銀行這枚“金蛋”上出現的裂縫,他們采用“黃金鋪路”的戰略、重金收買的手段,用“糖彈”攻破了北京市的不少金融機構,在1990年6月至1991年4月不到一年的時間內,先後從交通銀行北京市支行、建設銀行北京市朝陽支行、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信托投資公司海澱代辦處等12家金融機構騙取巨額貸款7400萬元。該案涉及金融部門人員之多、被騙金額之大、影響之惡劣,都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罕見的。

“衛益行”重大詐騙案隻是揭開了金融係統犯罪的“蓋子”,其實,在該案暴露之時,金融犯罪在全國各地已十分猖獗。自80年代末以來,我國金融界就刮起了一般強勁的惡風,一些在金融部門工作的見利忘義者和投機分子開始打起了“靠山吃山”的主意,他們猶如一隻隻瘋狂的大老鼠,利用種種手段不顧一切的啃食國家的“金山”。如:山西省:1991年金融係統累計發生各種經濟案件169起,比上年增長1倍還多,其中10萬元以上的大案,特大案件就有25起。內蒙古:在1988年至1992年檢察機關立案偵察的賄賂案件所涉及的1680萬元犯罪金額中,有900萬元屬於金融係統犯罪金額,占總額的58.4%。據統計,在1988~1990年間,全國金融係統光立案查處的案件就有15000多件,涉及金融達9億多元,被追究刑事責任和受各種處分的有17000多人,大大超過建國40年來金融係統犯罪的總和。金融係統不但發案率高,而且大案要案的比重日益上升,動輒就是十幾萬、幾十萬、甚至上百萬元,案件涉及金額達到令人觸目驚心的程度。一方麵是國家重大建設工程資金短缺,許多企業無錢開工,農民手中的大把“白條”無力兌現“希望工程”、殘疾人事業不得不一次次向百姓募捐;另一方麵,卻是國家金庫的錢大量流失,暗暗裝進少數犯罪分子鼓脹的腰包。

據金融係統的資料表明,僅1991年1月至9月,金融係統共立案查處各類經濟案件2500案件,案件涉及金額3億多元,比1990年同期增加近1倍。涉及作案人員2700餘人,其中所、社主任以上幹部600多人,黨員600多人。萬元以上案件呈上升趨勢,達1300餘件。涉及金額在百萬元以上的特大案件50件,其中10餘件是內外勾結詐騙銀行資金和違章簽發承兌彙票,犯罪金額突破千萬元的極特大案件,這是我國金融史上從未有過的現象!

地處偏僻、經濟落後、許多農村還沒有解決溫飽問題的甘肅省,金融犯罪也是相當嚴重的,僅1991~1992年共立案查處2000元以上的各類經濟案件169起,涉及總額671萬元,其中金額在萬元以上的大案106起,10萬元以上的重大案件10起,共涉及幹部職工182人。

綜觀金融界的犯罪,“高發點”集中在會計、儲蓄、出納、信貸等要害環節上,呈現出作案金融巨額化、案犯年青化、手段智能化、性質集團化、時間長期化等顯著特點。金融界不光犯罪現象屢禁不止,金融秩序也日趨混亂,違章亂拆借、亂貸款、亂投資,對國民經濟造成許多不利影響:物價高漲、通貨膨脹壓力不斷增大、投資增長失控、人民幣急劇貶值。人們不斷把焦慮疑惑的目光投向金融界,中國的金融界到底怎麼了?

(二)金融詐騙,不斷升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