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9章 富人的理財(2)(2 / 3)

討債是“輸血”的扶植

在現實經濟生活中,大多數債務人並不是在有能力履行債務合同的情況下存心拖欠債務或者有意賴債。他們不能按期履行債務或者說欠債不還,都確實是因為客觀或主觀原因,造成債務人一時或者資金短缺或者是生產困難而沒有能力履行債務。在這種情況下,富人可以對債務人實行“輸血”的辦法,即對債務人進行經濟或者其他方麵的資助,使債務人獲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必不可少的血液,從而扶植債務人恢複生產並發展其經營活動,取得利潤,償還所欠債權人的債務。其實,這是債權人在作出權衡以後的決策,如果債權人要求其破產清償,那麼很可能在債務人的債務清償過程中,還沒還清銀行的債務就沒錢了。因為按我國經濟法規定,企業破產清償時,第一債權人是銀行,因而作為非銀行的債權人,往往吃力不討好,非但沒有討到債,還搭上許多清償過程中的消耗,所以與其讓這些企業破產清償,還不如幫助它們起死回生,這樣希望會更大一些。

債權人對債務人實行“輸血”扶植,通常有以下幾種形式:(1)給予經濟資助。(2)給予技術資助。(3)給予物質資助。(4)給予管理“軟件”資助。(5)如果債權人沒有時間和精力,主觀上也不願意花費時間和精力幫助債務人,那麼債權人可以對債務人實施一些隻有短期效應的資助或幫助,如撮合生意等。債權人在為債務人提供“輸血”時,應當特別注意,無論債權人是給錢,給物,給技術,還是給管理“軟件”扶植債務人,都應充分認識到其風險性。因此,債權人應當隨時對債務人接受“資助”的情況進行調查了解,監督檢查,及時給予指導,使債權人的再次投資真正發揮作用,使債務人真正得到效益,獲得利潤,具有履行償還債務的能力。其次,如果上述幾種“輸血”方式相互配合,同時使用,其效果會更好,債務人所得到的效益更大。

要特別提醒的是:債權人一定要搞清楚債務人是否值得進行“輸血”扶植,倘若債務人已經是資不抵債,毫無生機,再多的“血”也不能使它起死回生,隻會使債權人自己白白地遭受損失,與其這樣,還不如采取其他手段,比如清償算了。

富人的聚財、生財、用財技巧

理財之道有三,即聚財之道、生財之道和用財之道。聚財之道主要是利用籌資方式進行定性評價,利用籌資決策進行定量分析,以便用最經濟的手段取得所需的資金。用財之道是老板掌握充分的財務信息,具備一定的財務分析能力,製定合理的資金預算;運用現金流量原理,進行合理的投資分析;樹立查賬觀念,運用資金責任製度,有效控製資金運動。生財之道表現為選擇適當的財路,一方麵要千方百計增加收入,一方麵要竭盡所能壓縮成本,減輕負擔,進而通過盈虧衡量、成本收益比較,確定企業的利潤。此三道彼此密切聯係,缺一不可。聚財之道用於籌集資金,用財之道體現資金的分割與控製,生財之道表現資金的周轉和利潤的實現。三道聯係起來,資金不停地周轉運動,促使老板賺取到最大化的利潤。

理財之道是互相聯係、互相約束、密不可分的。聚財之道是基礎和前提。掌握聚財之道就是要確定籌集資金的數額,利用科學的方法進行決策,尋找多樣化的籌資方式,利用各種籌資渠道,最終進行合理籌資組合,力求籌集一定資金所付出的代價最小。用財之道是聚財之道的合理延伸,又是生財所必須處理好的重要環節。掌握用財之道就是要將企業的財務信息進行合理分析,利用現金流量原理進行合理的決策,然後將決策結果用預算的方式反映出來,合理計劃資金的來源與運用。在資金實際周轉過程中,利用責任控製製度,保證資金有效和高效地運動,同時,運用各種方法,填補在資金管理中存在的缺陷和漏洞。其要旨是如何使資金優化配置。生財之道是用財之道的發展和實際操作,是賺取最大利潤的直接反映。掌握生財之道就是要有正確的盈虧原理作指導,運用各種合理手段增加自己的收入,同時盡其所能地降低成本,減輕企業承受的各種負擔,並選擇適合經營特點的發財之路,抓住每一個發財機會,這樣就會財運亨通,獲得盡可能多的利潤。貫穿理財之道的最基本的宗旨是效益,即使成本變得最小,使收入變得最大。如果背離了這一宗旨,就表現為理財無方,四處碰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