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土地管理(1 / 3)

吉林省土地管理

吉林省地處中國東北地區中部,位於東經121°38′—131°19′,北緯40°52′—46°18′之間,陸地位置瀕臨西太平洋,東距日本海海域較近,本省最東端的琿春市防川村距圖們江入海口處僅15公裏,是一個擁有較豐富土地資源的邊疆省份。全省土地總麵積19.1萬平方公裏,雖然全省土地總麵積在全國國土麵積所占比重並不大,但人均耕地、林地、草地和可養殖水麵均高於全國人均水平。吉林省土地資源的質量較好,山地、丘陵、台地、平原、穀地及其他土地資源類型多種多樣,為多種土地利用提供了條件。難以利用尚未利用的土地所占比重很小,基本上沒有“不毛之地”。

吉林省土地開發曆史較早,但大規模的開發較晚。據一八八八年統計耕地隻有84.9萬公頃,到一九○八年耕地才達到328.8萬公頃。

新中國建立以後,吉林省土地資源的勘察規劃、開發與利用掀開了嶄新的篇章,農、林、牧各業用地均有較大發展,且集約化程度越來越高。城市、工礦、水利、交通用地大幅度增加。建成了商品糧基地和木材基地,建立了長白山、鬆花湖、向海和莫莫格等自然保護區。特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以下簡稱《土地管理法》)和《吉林省土地管理條例》頒布以來,使吉林省土地管理工作走上了依法管理的軌道,在保護耕地、合理開發利用與保護土地資源方麵,取得了可喜的成果。

▓土地資源概況

土地資源作為曆史的自然、經濟綜合體,其自身性狀和環節條件各組成要素在土地資源的形式與深化的長期曆程中,或獨立或綜合、或直接或間接地以不同方式、不同側麵、類型、條件特征,從各局部認識土地資源整體。由此,建立起對既定地域土地資源的科學認識,成為合理而高效利用土地資源的前提和基礎。

一、土地類型

吉林省1∶50萬比例尺土地自然類型圖的等級單位為土地係統,它的劃分是在充分研究岩石地形複合體對地方氣候的影響,對土壤發育的作用及對生物群落的相互製約後,在山區以地形生物綜合體為主導標誌劃分的;在平原則以地下水埋藏深度及地麵組成物質為主導標誌劃分的。按土地係統發生的共同性和基本特征的相似性歸納成二級單位土地係統型;將土地係統型進一步歸納成土地係統類,組成吉林省土地自然類型分類係統。其中,沼澤地12.7萬平方公裏;溝穀地91.9萬平方公裏;河穀地252.3萬平方公裏;低地97.6萬平方公裏;低平地132.3萬平方公裏;平地183.7萬平方公裏;高平地130.4萬平方公裏;台地94.7萬平方公裏;高台地70.9萬平方公裏;沙地89.5萬平方公裏;丘陵239.6萬平方公裏;低山406.8萬平方公裏;高原67.3萬平方公裏;中山23.8萬平方公裏;高山0.2萬平方公裏;水域9.9萬平方公裏。

二、土地利用類型、結構

吉林省土地自然類型多樣,形成了土地利用的多樣化。但主要是農業用地耕地和林業用地,占全省總土地麵積的近70%。

一九九○年全省詳查彙總土地總麵積為19125303.42公頃,土地利用率為94.3%。其中耕地5786758.61公頃,園地105167.98公頃,林地9102921.00公頃,牧草地1097954.96公頃,居民點及工礦用地799764.53公頃,交通226370.58公頃,水域906559.14公頃,未利用土地1099806.62公頃。

由於自然條件和開發曆史的不同,吉林省的土地利用結構在東部山地和西部平原有很大的差異。

東部中山低山區,區位大體是張廣才嶺和龍崗山脈以東的山地,總土地麵積6879684.51公頃,占全省總土地麵積的36%。土地利用以林業為主,農用地多限於小型盆地和峽穀平原,林地約占總土地麵積的80%,耕地僅占10%左右,耕地、林地、牧草地之比約為1.6∶15∶0.1。

東部低山丘陵區,區位是大黑山以東、張廣才嶺和龍崗山以西地區,總土地麵積4861998.37公頃,占全省總土地麵積的25.4%。穀地比較寬闊,無霜期較長,適於農業生產。山坡大多低緩,除坡耕地外,山坡上多以次生林為主,林地約占61%,耕地占23%左右,耕地、林地、牧草地之比約為3∶4.8∶0.01。

中部台地平原,位於吉林省中部,沿中長鐵路兩側延伸,東以大黑山西坡為界,西以台地平原和沙化平原為界的地區。總土地麵積2956346.11公頃,占全省總土地麵積的15.4%。以波狀起伏的台地和寬闊的河穀平原交錯,土壤比較肥沃,適於農耕,是吉林省主要農業生產基地,耕地約占總土地麵積的60%耕地、林地、牧草地之比約為17.7∶2.3∶1。

西部平原屬沙丘覆蓋平原,總土地麵積4436024.72公頃,占省總土地麵積的23.2%。土地的沙化、堿化、退化嚴重,土質瘠薄,草地的比重較大,草地與耕地的麵積相近,各占總麵積的38%左右,耕地、林地、牧草地之比約為1.7∶0.7∶1。

▓土地管理特點和發展趨勢

吉林省土地管理局成立於一九八六年。之後,市(州)、縣(市、區)、鄉(鎮)各級土地管理局(所)相繼成立,形成省、市、縣、鄉四級土地管理網絡。《土地管理法》頒布實施以來,在中共吉林省委、省政府領導下,在國家土地管理局的指導下,吉林省土地戰線的廣大幹部、職工、克服了人員少、任務重、工作基礎差等困難,在改革大潮中,積極進取,努力工作,使吉林省土地管理工作跨入了依法、全麵、科學管理的新階段。耕地銳減勢頭得到了有效控製,耕地麵積穩中有增;為建設用地提供超前服務、熱情服務、優質服務,既保證了建設用地的需要,又節省了大量耕地和資金;土地使用製度改革不斷深化,既優化了土地資源配置,又以地生財增加土地財政收入;土地管理各項業務基礎建設有了長足發展,先後完成了非農業用地清查、國有土地使用權申報登記發證、土地利用現狀調查、縣級以上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鎮國有土地定級、估價等任務。城鎮地籍調查已完成836.66平方公裏,縣以上城鎮土地定級估價全麵完成、多數市縣公布了基準地價,完成了基本農田保護區補充調整工作。吉林省各級土地管理部門成立以來,堅持依法管理土地,提高服務水平,為吉林省改革開放、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

一、土地管理特點

(一)緊緊圍繞搞好“管理就是服務”這個宗旨,在服從服務於當地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中發展。

土地是農業的基礎。隻有保證一定數量的耕地麵積,才能保持農業、特別是糧食發展的勢頭,吉林省是農業大省,又是國家重點商品糧基地。吉林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視土地管理工作和耕地保護問題。為此,一九八六年以來,采取行政的、法律的、經濟的措施,努力做穩定現有耕地麵積的工作。

首先是宣傳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的[1996]7號文件,在全省範圍內開展了非農用地清查。參加清查的工作人員達69000多人,共查出違法占地案件69723宗,違法占地18185.43公頃。到清查結束,處理55155宗,退地複耕345.57公頃,解決土地糾紛4916起。通過這次清查,多數地方煞住了違法占地歪風;起到了對土地國情、省情大宣傳的目的;提高了廣大幹部群眾,特別是領導層的土地危機意識,國策意識。同時,鍛煉了剛剛組建起來的土地管理隊伍,提高了土地管理部門作為政府職能部門的權威和作用。

保護耕地,加大宏觀調控力度和耕地保護措施,進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為“米袋子”、“菜籃子”建設提供土地保障。吉林省於一九九二年完成了省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一九九三年八月經國務院批準,由吉林省政府發文在全省組織實施。該規劃在編製中對基本農田進行了專題研究,明確提出了吉林省到二○○○年耕地保護的極限值,同時也展望了二○○二年耕地保護的目標,為保護耕地從理論上和實踐上提供了科學依據。在完成省級規劃的同時,積極開展縣、鄉兩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試點,到一九九五年縣、鄉兩級規劃已全麵完成,並經上一級政府批準實施。在實施規劃的同時,完成了“基本農田”保護規劃,依據《吉林省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要求,全省基本農田保護麵積達85%以上,有效地控製了由於經濟建設而占用大量農田的問題。

非農業建設用地管理堅持“節流”與“開源”並舉,實施計劃管理、指標控製,從宏觀上調控建設用地的供求量。在保證建設用地的同時,切實抓好土地開發複墾,堅持“占地一畝,開發複墾一畝”的標準。一九八七——一九九四年間計劃用地3646公頃,其中耕地2148公頃,實際使用2695公頃,其中耕地1186公頃。同期土地開發18065公頃,其中耕地8475公頃。一九九五年計劃用地3200公頃,其中耕地1800公頃,工作中認真調查研究,反複論證,實際用地2793公頃,其中耕地1664公頃,分別占計劃指標的87.28%和90.93%。當年國家下達給吉林省的開發指標是6600公頃,其中耕地2800公頃,實際完成7590公頃,其中耕地3585公頃,分別完成在國家下達指標的115%和128%。為“菜籃子”和“米袋子”工程建設作出了貢獻。

積極提供用地服務,為國家和省重點工程項目和發展鄉鎮企業做貢獻。在堅持“一保吃飯、二保建設”的方針,狠抓保護耕地的同時,千方百計保證建設用地。吉林省各級土地部門從發展經濟的大局出發,努力提高辦事效率,做到超前服務,熱情服務,優質服務。“八五”期間,吉林省共審批建設用地14988件,先後為吉化30萬噸乙烯、雙遼電廠、吉林化纖、引鬆入長、長平、長吉高速公路等28個國家和省重點工程項目現場服務達500餘人次,通過實行用地指標控製,參與論證和搞好服務,節約建設用地546公頃,其中耕地330公頃。為建設單位節約資金4000多萬元,受到當地政府和用地單位的讚揚。

(二)以增加財政收入和促進企業轉製為基本目標,加強土地資產管理。

為規範地產市場、優化配置土地資源,理順土地經濟關係,吉林省從一九九○年開始,用一年多的時間大規模清理了土地隱形市場,共清理土地非法交易86165起,麵積646.97萬平方米,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31327件,麵積達407萬平方米,為地方財政換回收入1509.13萬元。隨著土地使用製度改革的深入,土地流轉秩序逐步規範。一九九五年吉林省共出讓土地1261宗,麵積355.3公頃,收出讓金10.8億元,比一九九四年增加5.66億元。為了更好地發揮土地要素對建設現代企業製度,搞活大中型企業的特殊調控功能,采取各種措施,顯化土地資產的價值量,盤活土地資產。總結推廣了四平市創造的“出讓式、入股式、租賃式、劃撥式”四種企業土地資產處理方式,在國務院地改會上介紹了經驗,在全國推廣。四平市經驗在全省推開後,收效顯著。通過開展土地有償使用,為城市建設提供了必要的資金,上了一些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吉林省農村土地使用製度改革正在穩步推進,“五荒”拍賣也進展較快。雙遼縣在農村集體土地使用製度改革過程中,在堅持大穩定和聯產承包責任製不變的前提下,大膽嚐試,把超出承包田麵積的“冊外”地,做為機動田統一管理。采取“有償發包、招標出租、原耕種者優先”的辦法,按地力由群眾評價,有償流轉,平均每公頃700元左右,僅一九九五年全縣集體增加收入1100萬元。這些資金由鄉村兩級收取並管理,用於土地開發整治,興辦鄉村公益事業、補貼農民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