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化學教學大綱(1 / 3)

中學化學教學大綱

中學化學教學大綱,又稱中學化學課程標準,是國家或地方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培養目標和課程計劃製訂的關於中學化學教學的指導性文件。它以綱要的形式規定化學學科的教學目的要求、知識技能的深廣度,以及對教學方法的基本要求。某些國家和我國1990年前頒布的中學化學教學大綱,還具體規定了教學內容的體係和教學進度。中學化學教學大綱是國家或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對中學化學教學的統一要求和規範,編寫教科書和教師組織教學要以它為主要依據,檢查和評定學生學業成績和衡量教師的教學質量要以它為標準。

世界各國的教育製度不同,它們對課程的管理方式也不同。我國由國家教委頒布課程計劃和各科教學大綱。美國和某些西方國家中央政府不頒布統一的課程計劃和教學大綱,教什麼,怎麼教,完全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門、甚至由學校領導、教師來決定。他們認為這樣有利於適應地區差異。但是近年來他們也感到這樣完全搞自由化的教學,造成了某些地區和學校教學質量低劣,不利於人才培養。現在美國已著手編寫全國通用的化學課程標準。

一、中學化學教學大綱的基本內容

中學化學教學大綱或中學化學課程標準,各國互不相同,但一般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麵的內容。

1.前言

在前言中,各國的大綱或課程標準均以精煉的語言表述化學教學的目的要求,或者闡述選擇教學內容的原則。

2.教學方法指導

許多大綱或課程標準都簡明地闡述了講授化學課程應遵循的教育思想和可以采取的教學方法。我國的大綱把這項內容表述為“教學中應該注意的幾個問題”,它包括加強思想政治教育,重視基本概念的教學,加強化學用語的教學,重視元素化合物的教學,加強實驗教學,積極開展化學課外活動六部分內容。外國有些大綱在這個項目中還細致地規定了對學生成績考察的標準和辦法。

3.教學內容綱要

它是大綱或課程標準的中心內容。各國的大綱或課程標準都以綱要的形式規定教學內容和教學要求。這種規定有兩種表述形式:一種是按教學內容的邏輯順序列述章節表示,另一種是按知識點和知識塊歸類列舉。

4.課時安排

不同大綱或課程標準課時安排有粗有細,有的規定講課、學生實驗、鄉土教材和機動複習的時間;有的規定各年級、每學期和各章的授課時間。

5.直觀教具目錄

為了教學方便,許多大綱或課程標準都以附錄的形式列出本課程教學中可以采用的標本、模型、掛圖、幻燈片、投影片、電影片、錄像帶以及電子計算機輔助教學軟件的目錄。

6.教師教學參考書和學生課外閱讀書目

有些大綱或課程標準列舉了教師教學參考書和學生課外閱讀書目。

二、化學教學的目的要求

中學化學的教學目的要求,是由學校的培養目標和化學的學科特征決定的,而學校的培養目標又是依據國家的政治、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以及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教育傳統和學生的發展水平製定的。中學教育是基礎教育,是提高民族素質的奠基工程,其成敗優劣,決定國家民族的前途。為了培養未來公民的文化科學素質,必須要讓青少年學習將來從事現代工業、農業生產,進入現代社會工作、學習、生活所必需的化學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使他們具有一定的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為了培養未來公民的良好心理素質,化學課程應對學生進行情感、意誌和個性心理品質的教育。為了培養未來公民的思想品德素質,化學課程應結合化學學科本身的特征,對青少年進行世界觀、方法論和愛國主義精神的教育。

根據以上分析,化學教學的目的要求應包括三個方麵的內容:

(1)培養文化科學素質的目的要求。它包括知識、技能、能力、科學工作態度和方法幾方麵的內容。

(2)培養心理素質的目的要求。它包括培養情感、意誌、個性心理品質的內容。

(3)培養思想品德素質的目的要求。它包括對學生進行世界觀、方法論和愛國主義精神教育的內容。

世界各國(或地區)的中學化學教學大綱或課程標準幾乎都有這幾方麵的內容,隻是各國側重點或要求的程度不同。

下麵就化學教學目的要求問題對我國和台灣、香港地區的大綱進行分析。

我國1990年修訂的《全日製中學化學教學大綱》將化學教學目的規定為“使學生比較係統地掌握化學基礎知識和化學基本技能,初步了解它們在實際中的應用;培養和發展學生的能力;進行辯證唯物主義和愛國主義教育”。

上述表述語言極其精煉,但顯得籠統,不夠明晰、具體。為了彌補這個不足,大綱又有一段說明中學化學要求的內容,即:“通過中學化學教學,要求學生熟練地掌握常用的元素符號、分子式、化學方程式等化學用語;掌握一些有重要用途的元素、化合物知識和基本的化學概念、物質結構、元素周期律、化學平衡、電離等化學基礎理論;掌握一些常用的化學實驗技能和計算技能;逐步培養和發展學生的觀察能力、思維能力、實驗能力和自學能力等,重視科學態度和科學方法的教育,並注意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初步了解化學在工農業生產、日常生活以及現代科學技術中的應用和化學科學的發展趨勢;能用辯證唯物主義觀點認識一些簡單的化學問題”。

上述教學目的要求強調了文化科學素質和思想品德素質的培養,對心理素質的培養隻提到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顯得不夠。

我國的《九年義務教育全日製初級中學化學教學大綱(試用)》,對化學教學的目的要求作了以下規定:

(1)使學生學習一些化學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學習幾種常見元素和一些重要的化合物的基礎知識,學習一些化學實驗和化學計算的基本技能,初步認識化學在實際中的應用。

(2)激發學生學習化學的興趣,培養學生的科學態度、科學的學習方法,以及關心自然、關心社會的情感。

(3)培養學生的能力和創新精神,使學生會初步運用化學知識解釋一些簡單的現象或解決一些簡單的化學問題。

(4)對學生進行辯證唯物主義和熱愛社會主義祖國的教育。

顯然,這些提法比1990年修訂的《全日製中學化學教學大綱》要全麵,它在培養文化科學素質方麵提到了要培養學生的科學態度和科學的學習方法;它在心理素質方麵,除提到激發學生學習興趣外,還提到要培養學生關心自然、關心社會的情感。但是這還不夠,因為沒有提到應對學生進行意誌和個性品質的教育。

台灣國民中學(初中)涉及化學的課程有三門,第一門是自然科學,它包含物理、化學、生物、地理的內容,是必修課。第二門是理化,第三門是實用化學,它們都是選修課。現將這三門課的教學目的要求抄錄於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