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在有成期有規則地減少光照量,可推遲性成熟日齡;
②在育成期短光照(6~8h)能增加產蛋前半期的產蛋量,但整個產蛋期的產蛋量並不增加。通常,雞群在恒量光照下產的雞蛋小於在減少光照條件下產的雞蛋;
③育成期間減少光照,開始產的雞蛋重量增加,因為開產日齡較大時,前4~5個月所產的蛋重增大;
④通過減少光照長度最多可推遲小母雞達性成熟日齡約3周;
⑤在育成期也可采用限製飼喂來推遲性成熟,推遲的最長時間也是3周。
注意:為使雛雞盡快學會采食和飲水,第一周實施長光照,在前7天裏給予22~24h光照,光照強度為20~30lx。育成期間不要使用連續光照或暗淡的夜間光照。
2.4光照閾值
育成期間光照強度應維持在5lx,大於上述強度時,通常會增加啄癖、啄鬥和啄羽,通常會使小母雞變得更加神經質。
如果每個光照周期的光照時間短於11~12h,性成熟和開產日齡將會推遲,如果增加光時間,性成熟日齡將提早並開始產蛋。把11~12h光照長度作為光照閾值對實施滿意的育成雞飼養程序甚為重要。
2.5限製光照的日齡
育成期間減少光照程序最好在育雛期結束後盡快開始。多數育種公司建議於3周齡左右開始每天10~12h恒定光照,或實施漸減光照程序。執行哪種光照程序應根據是否能成功保持目標體重而定。如果小母雞在12周齡之前還不實施限製光照程序時,則不能獲得最佳結果。
2.6.2育成期光照程序
2.6.1黑暗雞舍光照程序
推薦的每日光照長度為8~10h。從約3周齡開始恒定的8~10h光照一直維持到性成熟。如果體重低於該品係或日齡的標準體重,采用10h光照更好。
2.6.2有窗或掛簾雞舍光照程序
日照縮短期:1日齡雛雞入舍日期將影響光照程序。原則上,於3月五日至4月30日孵出的雛雞可成功地在完全獲得自然光照的雞舍中飼養。這些雞群(至少在育成後期)是飼養在自然光照正在縮短的期間。
日照增長期:當出雛日期在9月1日至次年2月28日之間時,至少這些雞的育成期後期是在日照時間增長時期度過的。這就是在達性成熟前幾周處於自然光照增長時期的雞群所遇到的典型問題。必須用人工光照來幹預增長著的自然光照模式。有2種選擇:
恒定光照程序:依據確定的雞群達性成熟日齡(16~22周齡)前晝間最長日照小時數,3周齡開始至開產為小母雞提供上述光照總量(自然光照十人工光照)。這樣,在育成期間光照長度既不會增長,也不會縮短。
縮短光照程序:首先確定達到性成熟(16~22周齡)時雞群能獲得的日照時數,然後加6h,這就是從第2周開始雛雞應得到的光照長度(自然光照十人工光照)。此後,總光照長度每周減少20分鍾直至小母雞達性成熟為止。此時,總光照時數應與自然光照程序相等。
2.7過渡至產蛋期的先照程序
小母雞開始產蛋時,光照時間必須加長。當育成雞即將開產時的每日光照總時數低於11~12h閾值時,應增加光照時數使其高於閾值。一般,最少要增加至13h。如果在育成光照程序之後育成雞才達開產日齡,而且所要求的光照時間又長於閾值時,光照時數至少需增加lh;例如,按漸減光照程序,當時光照長度為14h,加lh,總時數為15h。
2.8過渡至產蛋期光照程序的日齡
約在開產時應將育成期光照程序改變成產蛋期的光照程序。但是,雞群的開產日齡因溫度、季節、育成期光照程序以及其他因素而異,改成產蛋期光照程序的日齡為16~20周齡。準確的日齡可根據某一特定時間的蛋價和蛋需求來確定。冬季當體重較大並且雞蛋大小間的差價又不大時,改變程序的日齡提早些(1周齡)是可取的。在夏季,雞的體重受到抑製而且小雞蛋的價格又不高時,改變光照程序的時間可推遲至20周齡。
3喙的修整
修喙常在前10日齡間、6~7周齡或12~14周齡進行。於14周齡後再修喙,常推遲開產日齡。許多情況下,早齡(1~10日齡)修喙也可保持一生,不用再次修喙。而有時早齡修喙僅是大齡時“永久”第2次修喙的臨時措施。如果光照強度能控製在5lx或更低,修喙可推遲至6周齡以後,並可避免第2次修喙。
後備小母雞的飼養時間約為16周,是雞群一生非常忙碌的時期:疫苗免疫、轉群、適應設備、換料等等,因此,建議修喙應與其他類似的應激相隔至少3周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