鐃鈸類
鐃和鈸皆為銅製,圓形,中間有水泡形的凸起,每付兩片相擊作聲。鐃和鈸的區別在於中間凸起部分的大小,鐃的凸起部分較小,發音響亮;鈸的凸起較大,發音渾厚。鈸,古稱銅盤,大約在公元4世紀由印度傳入我國,南北朝時期已在全國普遍流行。明清之後,鐃與鈸並存,並且各有多種,它在民間流行的十番鑼鼓曲中,經常以鐃鈸各自不同的演奏特點,製造出不同的效果。它還是歌舞、戲曲和民間吹打樂隊中不可缺少的樂器。經常使用的有大鈸、小鈸,水釵,大鐃、小鐃等多種。與它相近的樂器還有星(即碰鈴),是很有特色的節奏性樂器。
板梆類
我國經常見到的板梆類樂器有拍板、竹板、四塊瓦、簡板、梆子、南梆子、木魚等。
拍板在唐代就已經出現,是節奏性樂器。唐代使用的拍板與今天的板不同,它由六塊至九塊木板組成,上端用繩連接,下端可以自由開合。演奏時,左右手各執兩端一塊板,由外向內撞擊發聲,現在用的板由三片長方形的硬木板組成,前麵一塊板由兩片木板用絲弦捆在一起,上端由布帶連接,演奏時,手執後一塊板,用下端的凸起部分撞擊前麵的板發聲。它在戲曲伴奏的樂隊中,常與板鼓合作,並起著指揮的作用。
漁鼓中用的簡板由兩根長竹片組成;河南墜子當中用的簡板由兩根紅木組成,互擊發聲,為演唱中的擊節樂器。
竹板主要用於快板類的曲藝形式當中,它由兩塊長六、七寸,寬二寸的竹板組成,上端用繩聯結,撞擊發聲。它經常與五六片長三寸、寬一寸、上端以繩穿連、每片間夾以銅錢的碎子相結合使用,演唱者一手執竹板,一手拿碎子,邊說邊擊,能奏出各種節奏,烘托氣氛。
梆子是隨著梆子腔的興起而產生的節奏性樂器,它由兩根硬木棒組成,主要用於戲曲的伴奏。在南方有一種呈長方形的南梆子,中空,用葦簽和竹簽敲擊。
木魚原為佛教的法器,以後逐漸運用到民間樂隊之中。現在民族樂隊中使用的木魚大多由大小兩個組成一對,利用它音高與音色的差異,表現馬的奔跑和行走,別具特色。
另外,在維吾爾族地區的歌舞中使用的薩巴依,北方說唱中用的梨花片,歌舞中用的連廂棍,也都別具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