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攏慢撚抹複挑”——淺談彈撥樂器(1 / 3)

輕攏慢撚抹複挑”——淺談彈撥樂器

彈撥類的樂器在我國樂器發展史上出現得很早,在殷墟出土的甲骨文就有“ ”字,上麵為絲,下麵為木,即絲附木上,它很可能就是我國關於彈撥樂器名稱的最早記載。

早在周代已經出現了一弦一音的琴,還有改變弦的長短一弦多音的琴;秦漢以後,出現了箜篌、琵琶、阮、箏、築等;南北期時期出現了曲項琵琶,五弦琵琶等,我國早期出現的這些彈撥樂器,幾千年來經過不斷地改革,大多在民間仍然流傳,有著極長的生命力。

我國的彈撥樂器,從演奏形式上來看,基本上可以分為兩類:一類是橫彈的樂器,如琴、瑟、箏、卡龍、伽 琴、熱瓦普等;一類是豎彈樂器,如阮、琵琶、月琴、柳琴、三弦、考姆茲、彈布爾、冬不拉等。

琴,是在一個狹長的木質共鳴箱上裝七條弦,右手彈撥、左手按弦的樂器,因為它有七條弦,所以又稱它為七弦琴。近代,因為它的曆史久遠,又稱它為古琴。琴的名稱最早見於春秋時期的《詩經》當中,在《關睢》一章裏有“參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琴瑟有之。”在《甫田之計》一章裏有“琴瑟擊鼓,以禦田祖”的記載,說明琴在春秋時期的民間已經非常流行。琴的產生遠在《詩經》成書之前,在幾千年的流傳過程中,琴的構造逐漸得以完善,可以說它是世界上流傳時間最長的樂器之一。

早在春秋時代,琴的演奏已達到相當高的技藝,在《列子·湯問》中記載著一個故事:伯牙精通琴藝,是琴的演奏家;鍾子期是音樂的欣賞家。伯牙彈的琴曲誌在高山,鍾子期曰:“巍巍乎,若泰山。”伯牙奏出的音樂誌在流水,鍾子期曰:“洋洋乎,若江海。”伯牙所念,子期心明。鍾子期去世之後,伯牙從此不再彈琴,並引出伯牙摔琴謝知音的故事,因此有了伯牙作《高山流水》的傳說。唐代以後發展成為《高山》和《流水》(樂譜見《古琴曲集》第一集),兩首琴曲,並且在演奏手法上逐漸豐富。這個故事說明了在兩千多年以前,用琴奏出的音樂已經能深刻地反映人們思想和情趣。在我國的音樂曆史長河中,曾經出現過無數琴的演奏家,並創造出無數的琴曲。僅從現在還能看見的琴譜來看,就有一千七百餘首琴譜流傳於世,這是音樂史當中很重要的一筆財富。

琴流行幾千年盛而不衰,那是因為它善於表達人們的思想,在長期的流傳過程中積累了豐富的表現方法,去表現人們的各種情趣。由於琴的音域寬廣,能奏出四個八度以上的音(從C—d3)。聲音的色彩豐富,能奏出散音、按音與泛音,在音樂中交替使用,很有特色,琴的低音區聲音渾厚,中音區寬廣明亮,高音區清脆,在演奏中經常使用同音在不同弦上的移位,使音色得到變化。它不但用於獨奏,還用於歌唱的伴奏,在魏晉南北朝時期曾用於伴奏相和歌,隋唐時期,曾用於伴奏清樂,還用於小型的器樂合奏。《漁歌》、《梅花三弄》、《流水》、《龍翔操》、《瀟湘水雲》等,都是有代表性的琴曲。

瑟的最早記載也見於《詩經》。在古代,它常和琴在一起合奏。在周代,用“琴瑟友之”來比喻朋友之間的友情,可見它和琴之間密切合作關係。瑟還常作為聲樂的主要伴奏樂器,南北朝時期它還常用於伴奏相和歌,唐代以後很少使用。

瑟的構造是,在一個木質長方形音箱上置二十五條弦(也有二十三、二十四條弦的瑟),每條弦下都有一個可以活動的支柱,用以調節弦長、固定音高,一般按五聲音階定弦,用左手按弦可以得出七聲音階。

箏在戰國時期已經流行於當時的秦國(在今天的陝西省),所以又稱它為秦箏。

箏和瑟的構造相似,但弦隻有十二、十三弦,以五聲音階定弦。

箏在唐代很盛行,唐代詩人寫了很多詩,記述了當時箏的演奏情形。詩人李遠在《贈箏妓伍卿》詩中寫道:

“輕輕沒後更無箏,

玉腕紅紗到伍卿。

座客滿筵都不語,

一行哀雁十三聲。”

詩人薛能在《京中客舍聞箏》詩中寫道:

“十二三弦共五音,

每聲如截遠人心。

當時向秀聞鄰笛,

不是離家歲月深。”

從這些詩中不難看出,箏在唐代就善於表達比較深刻的思想情感,由於它的構造比較簡單,流行在社會各個階層,是一件非常普及的樂器。十六弦的箏音域為A—a2,現在改革的二十五弦箏的音域為A1—g3,音域較廣。低音區渾厚響亮,餘音較長,中音區圓潤柔美,高音區清脆纖細。它多用於獨奏和歌唱的伴奏,在樂隊中大多做為色彩性樂器加以使用。

在民間,箏曲和民歌、戲曲、說唱有著密切的關係,不少樂曲都是從它們中間衍變而來的。《漁舟唱晚》、《鬧元宵》都是很有影響的樂曲。近幾年來,新音樂工作者在民間流傳箏的基礎上,進行了一係列的改革,由絲弦改為鋼絲尼龍纏弦,增加了弦數,有的還增加了變調裝置,擴大了音量,豐富了它的表現能力。

伽 琴

伽 琴是朝鮮族使用的彈撥樂器,相傳在公元6世紀已經出現,它的形製與箏相似,一般在木質音箱上置十二弦或十三弦,每弦下有一活動的柱用以調節音高。伽 琴用於獨奏,齊奏,也用於歌唱的伴奏。十二弦的伽 琴音域為f—g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