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英美公共部門績效管理發展曆史及啟示(2 / 3)

(二)美國公共部門績效管理發展曆史

1.第一階段(20世紀70年代~80年代末)。1973年,尼克鬆政府建立以經常化、係統化、規範化的公共組織績效評估係統為目標的“聯邦政府生產力測定方案”。1974年,為了對所有公共機構的主要工作進行成本一效益分析,福特總統成立一個專門機構。1985年成立反對官僚主義“浪費”的格雷斯委員會調查私營部門的成本控製,減少政府內部的浪費和濫用現象,並審查政府如何最佳履行職能以提高公共物品和服務供給的有效性。這一時期聯邦政府規章條例的增長率明顯增加,政府規定的文牘工作時間大量減少。

2.第二階段(20世紀90年代至今)。1992年美國副總統戈爾負責的“國家績效評估委員會”成立,並向國會提交名為《從繁文縟節到以結果為本——創造一個工作更好並且花費更少的政府》的報告,戈爾和他的委員會主張在政府係統中減少不必要的程序和繁文縟節,要求建立統一的賞罰分明的考評標準,並提出了具體的四個原則,同時又要體現公平統一的權威性。

1993年,美國國會通過了《政府績效與結果法案》,要求聯邦政府各部門製定績效戰略規劃,年度績效規劃以及年度績效報告等,采用目標管理的方法明確各自的工作目標,提供量化的績效考核標準檢測各部門的工作情況。該法案在公共部門的程序、效率、效果等標準上都做了明確規定,其中涉及投入產出、效益產出以及生產力測定等重要指標,在美國績效管理改革曆史上有重要作用。

1994年9月,國家績效評論委員會專門出版了《顧客至上,為美國人民服務的標準》專集,分別介紹了政府各部門製定服務承諾的情況,告訴社會與公民,政府應該幹什麼,正在幹什麼,將要幹什麼,這實際上是公共選擇學派官僚經濟理論中“解說責任”的具體體現。

1998年聯邦政府要求所有機構都要作績效報告,要提交上級部門及國會並向利益相關者公開。國會將依據政府績效表現對該部門的財政撥款,而政府的上級部門則根據績效情況決定是否繼續對該部門放鬆規製、下放權力等。同年,國會通過了高等教育法修正案,建立了第一個以績效為基礎的聯邦機構一教育部學生資助局。績效管理在美國地方政府中的應用更為普遍,到20世紀90年代中期,已有29個州開展了公共部門的績效管理活動。

2002年,小布什就任總統後,又將績效評估工具應用到聯邦政府項目管理中,引入項目等級評估工具,主要用來對跨部門項目的績效進行評估,從而在聯邦政府範圍內形成跨部門的項目績效比較,促進聯邦項目整體績效水平的提高。

奧巴馬政府又有新的進展,提出政府績效管理的三項戰略:一是利用績效信息來領導、學習和改善結果。二是為結果的實現和公正透明,而持續、簡明地進行績效溝通。三是增強解決問題的網絡路徑。四是重新設置績效管理的流程。

二、英美公共部門績效管理特點分析

(一)依托政府體質改革績效管理

英美的績效管理在政府管理改革的背景下得以產生並全麵發展。由於新公共管理和政府再造運動,政府在分權化管理、責任機製、結果導向、顧客為本等方麵的結構和功能變化凸顯。這種使政府運作趨近於企業化的市場化的改革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改變了官僚體製的原本特征。

(二)評估主體多元化以及公民的廣泛參與

英美公共部門績效管理非常關注公眾和政府機關工作人員的廣泛參與,績效評估已成為公眾行政參與的有效渠道。從評估項目的選擇到評估內容、指標、標準的選擇與確定,到項目的實施過程的監督、績效報告的公開透明等,都體現了廣泛的參與性。

(三)重視法製化的評估程序

在英國的公共部門績效管理改革中,政府部門重視法律法規的作用相繼出台了如《財務管理新方案》,《地方政府法》、《國家審計法》,《中央政府產出與績效評估技術指南》等一係列法案,使政府績效評估進一步係統化、法律化。在美國,《首席財務官法案》、《政府管理改革法案》及《政府績效與結果法案》等構成了完善的政府部門績效考評製度。

(四)強調結果導向的績效評估指標體係

這是西方國家調整以前過分強調投入指標、過程指標以及產出指標的一種措施。結果導向強調政府績效的衡量標準要以最終的服務效果和社會效益為導向。英美不僅關注政府組織履行職責的最終效果,而且也同時關注為取得最佳效果的創新能力、內部業務流程、行動計劃等能力類和過程類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