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試論綜合治稅的必要性(1 / 2)

試論綜合治稅的必要性

理論與實踐

作者:冷向海

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以來,國家出台了一係列拉動經濟增長的政策,實現了全國財政收入持續穩定增長。但收入增速與前幾年相比有了較大回落,尤其是市以下的縣、鄉兩級收入增長緩慢,完成收入任務難度越來越大。幾年來,各地在抓生產、上項目、發展新興產業和培植財源的同時,先後提出並實行了社會化綜合治稅工作,一些開展綜合治稅較早、勇於善於改革創新和持續用力的地區取得了顯著成果。為保障基層政權運轉、改善民生、促進社會經濟發展提供了有力資金保障。現就開展綜合治稅工作的必要性論述如下,以期促進綜合治稅工作的深入開展。

一、綜合治稅的概念

綜合治稅是以建立多部門協作治稅體係為保障,以提高組織收入能力為中心,以“政府領導、財政牽頭、部門配合、信息支撐、齊抓共管”為主要內容的綜合治稅體係。實行綜合治稅,以信息共享為手段,以稅源控管為核心,全麵有效地集中各相關部門涉稅信息,並加以分析利用,從根本上解決涉稅信息不暢、涉稅源頭控管不嚴、征管不到位問題。同時,通過對涉稅信息的綜合分析利用,可以提高稅收征管質量,對稅收收入和經濟形勢進行準確的分析判斷,是政府以及財政經濟工作一項新的、重要工作內容。綜合治稅的主要內容是完善工作機製、創新治稅手段、拓展監控範圍、增加地方財力。綜合治稅既是一項緊迫的現實任務,也是一項長期的社會工程。

二、綜合治稅的重要性

(一)綜合治稅是落實依法治稅、促進依法行政的內在要求

實行社會化綜合治稅具有堅實的法律基礎,《稅收征管法》和《預算法》等都對各級政府和各有關部門支持、協助財政稅務部門依法組織收入做出了明確的規定。這些規定在法律的層麵上,為我們實行綜合治稅提供了重要的依據和保障。這也說明,建立社會多部門協作的綜合治稅體係,強化稅源的基礎管理和監控,才能為依法征稅、應收盡收提供可靠的稅源依據。特別是在現階段,稅源的多樣性、流動性、隱蔽性等特點越來越明顯,稅源此消彼長、掌控難度大大增加,再加上社會誠信體係尚未健全和完善,社會整體誠信納稅意識不夠,推行綜合治稅是依法掌控稅源、有效加強管理的迫切需要。各級綜合治稅部門要澄清模糊認識,摒棄無所作為的錯誤觀念,堅定不移地探索前進,建立長效機製,推動綜合治稅工作持續健康開展。

(二)綜合治稅是應對當前嚴峻的財稅形勢、確保財政收入穩定增長的現實需要

當前,我國經濟正處於轉型升級關鍵時期,長期積累下來的經濟結構不合理、經濟效益不理想等矛盾逐漸顯現,財稅收入進入中低速增長期。特別是2008年以來,財政收入增幅呈現振蕩波動狀態,完成全年任務壓力和困難加大。總體上看,全國財政收入增速回落,省、市級收入有增有減,縣級特別是中西部地區收入下滑較多。稅收收入占全部財政收入的比重下降,非稅收入所占比重上升。麵對嚴峻的財政收入形勢,各級綜合治稅部門要統一思想,牢牢把握組織收入這個中心,充分發揮自身職能作用,加大統籌協調力度,強化綜合治稅手段,推動財政穩定增收,為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的如期實現提供財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