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世界上農村人口最多的國家,快速發展的農村經濟,使農村潛在著廣闊的保險市場,為商業保險可持續發展提供了廣闊的空間。而如今大部分的保險公司的目標市場仍然集中在城市,僅有為數不多的幾家在農村地區開展保險業務[5],農村保險則是尚未完全開發的處女地,其市場潛力巨大。在技術層麵來講,商業保險公司在經營管理的技術和方法上都有一定的優勢,可以通過合理的投資組合促進養老基金的保值增值,通過準確的精算技術確定繳費標準和給付水平將風險共擔,不僅緩解了財政緊張的狀況,也促進了保險公司的業務發展。因此農村市場是商業保險公司業務持續健康發展新的增長點。大力發展農村人身保險,提高其養老保障功能迫在眉睫。當前各家保險公司充分利用自身有利條件,創新經營理念開拓農村養老保險市場,也是為了適應日趨激烈的競爭形式,保證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
二、農村商業養老保險的現狀及困境
我國農村商業養老保險經過多年發展,其社會接受程度、產業覆蓋率和業務量都有顯著提升,商業養老保險逐漸成為我國農民養老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但目前農村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情況,同我國農村龐大的潛在需求相比,還十分不對稱,主要有以下幾方麵製約因素。
(一)政府總體規劃不夠,政策支持不明顯
政府職能部門缺乏對商業養老保險製度的統籌規劃,整體思路沒有向社會明晰;在基本養老保險製度沒有完善的情況下,政府對補充養老保險介入過深,限製了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在農村養老保險的製度提供與財政支持等方麵承擔的責任不足,關注點偏重於經營業績;相關立法滯後,對農村商業養老保險行業的不規範行為缺乏有效約束;缺乏支持、補充與商業養老保險發展相配套的政策,限製了體係的健全;縣、村一級缺乏商業養老保險監管職能部門,市場監管不力,農民權益容易受到侵害。[6]種種因素導致商業養老保險難以發揮其應有的功能,在農村保險體係中定位不準,發展受限。
(二)農民理解認同度不強,購買意識淡薄
我國農村信息閉塞,農民文化水平普遍不高,當新事物和新信息進入農村時,農民理解和接受相對困難,農民對商業養老保險的認同度有限;農村以家庭家族為核心,養兒防老、風險自禦,對天災人禍“宿命論”等觀念由來已久、根深蒂固,通過保險來抵禦風險的意識淡薄[3];農村經濟欠發達,農民可支配收入較少,少量閑餘資金往往存入銀行,對於商業養老保險的儲蓄和投資認識不足;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大量湧入城市務工,老年人對商業養老保險的接受和理解更加困難,購買更為謹慎。
(三)保險公司供給不足,產業發展不平衡
我國農村商業養老保險經營主體匱乏,產業規模較小,有限的保險機構在農村的數量、分布和工作人員數量更顯不足,市場競爭不充分、服務質量不高,很大程度上抑製了農民投保的有效需求;農村自然環境差異較大,經濟發展不平衡,導致商業養老保險機構布局不合理,經濟發達地區與欠發達地區業務發展差異過大,尤其是西北、西南等落後地區農牧民商業保險幾乎沒有涉足。
(四)營銷模式不合理、服務管理相對滯後
農村商業養老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在設計上與農民的需求不協調,農民大多數既沒有較高的儲蓄資金來支付過高保費,也無需很高的保險賠付額,而保險公司產品設計主要定位於城鎮市場,少有推出適合農村市場的養老保險新品種,保險費率偏高,往往超出了農民的可接受範圍,難以有效響應農民的保險需求。同時,商業養老保險公司在農村市場上的營銷製度和管理服務體係不完善,其營銷、服務、培訓體係均未針對農村市場的特點進行製定,導致養老保險業務難以在農村推廣,相關售後服務、理賠服務跟進不及時,成為製約農村商業養老保險業務發展的重要因素。[7]
三、農村商業養老保險經營策略分析
麵對農村商業養老保險發展過程中遇到的種種困難,保險公司可以實施一係列有針對性的調整策略。加快適應農村保險市場,不斷拓展業務,以期改變農村商業養老保險發展緩慢的局麵,切實發揮應有作用,取得更大經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