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城市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研究(1 / 2)

城市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研究

理論與實踐

作者:張穎萍

【摘要】我國製度變遷和社會轉型期間產生了一個特殊群體——農民工,農民工指的是具有農村戶口,卻在城市工作的勞動者。由於我國社會製度還存在一些不完善的地方,造成了農民工社會保障製度的缺失,這一直是社會亟待解決的難題。本文通過介紹昆明市農民工社會保障製度現狀,指出了其中存在的一係列問題,並針對性的提出建議及對策。

【關鍵詞】農民工社會保障製度昆明市

農民工是一個特殊的社會階層,它是介於農民與工人之間的一種群體,基於這種特殊性和諸多原因,這一階層的合法權益得不到應有的保障。城市農民工的社會保障製度的保障關係著我國農村城市化的進程,因此,構建城市農民工的社會保障製度的基本框架非常重要,發現其中的一些問題並積極製定解決方案才能有效保障城市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一、昆明市農民工社會保障製度現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社會保障製度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是,我國的社會保障製度在大體上是城鄉二元製,同時,農民工作為一個特殊群體,流動性大、工作不穩定、綜合素質較低,這就造成了農民工保障缺失的現象。

近年來,社會對農民工社會保障體係越來越關注。國務院於2006年1月下發了《國務院關於解決農民工問題的若幹意見》(國發[2006]5號)。5號文件闡述了解決農民工問題的重大意義,明確了做好農民工工作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作指導,按照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和諧社會的要求”為指導思想;以“公平對待,一視同仁、強化服務,完善管理、統籌規劃,合理引導、因地製宜,分類指導、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為基本原則,並提出了一係列做好農民工工作的政策措施:“依法規範農民工勞動管理、搞好農民工職業技能培訓、積極穩妥地解決農民工社會保障問題”。從此以後,農民工社會保障製度開始被列入黨委和政府的議事日程,這標誌著農民工社會保障工作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但是,由於農民工這個群體總是處於流動之中,而且綜合素質比較低,在觀念和生活方式上不能順利融入城市社會,導致農民工社會保障依然存在很多問題。從昆明市來看,農民工群體遇到的困難,已不局限於就業、勞動保障層麵,在其他諸如子女教育、公共衛生、社區生活、計劃生育等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麵,幾乎都被排斥在城市公共服務體係之外。

(一)醫療保險

農民工可以在戶籍當地申請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但是參加和辦理報銷的程序繁瑣,一些費用無論在戶籍地還是居住地都不能報銷;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製度是以大病統籌兼顧小病理賠為主的農民醫療互助共濟製度,這個定義顯示農民工實際受益沒有預想的那麼大。

(二)養老保險

目前,我國大部分省份自行製定了當地農民工養老保險辦法,但僅將長期並正規就業的農民工納入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範疇,農民工可以在戶籍當地申請參加養老保險的,但最高隻是500元/年,最低100元/年,相比城市養老保險相差甚遠。根據省勞動保障廳統計數據顯示,2012年,全省參加城鎮養老保險的農民工人數僅8.41萬人,形勢不容樂觀。

(三)失業保險

農民工這個群體自身具有很強的流動性,這就增加了對它們施行失業保險的難度。2010年昆明市頒布的《昆明市失業保險條例》中規定有雇工的城鎮個體工商戶,國家機關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係的工人可以參加失業保險。這為農民工參保提供了優惠,但隻是針對長期和城市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農民工,並沒有照顧到短期在城市務工的農民工群體。

(四)子女就學

有關部門曾對昆明市四城區的農民工子女就學情況隨機抽樣進行了摸底調查,在隨機調查的13個地點有823戶農民工家庭,適齡的入學兒童900人,其中子女就讀681人,失學219人,失學率占24.3%。部分地區的失學率還要高於這個數字,如在盤龍區城市管理局被調查的55戶家庭中,失學率達33.4%。舊數據顯示,目前昆明市部分農民工子女不能享受平等的義務教育問題。

(五)住房保障

長期以來,由於經濟條件限製,農民工租房麵積較小、設施簡陋、環境較差;租房需求得不到滿足;缺乏統一的住房保障製度。2010年昆明市分別在四城區啟動了1000套農民工保障性出租房的建設,2010年底,1000套出租房全部投入使用,這批1000套保障性住房“隻租不售”,實行動態管理,出租價格將低於市場價。但這些措施隻是緩解了農民工住房壓力,並未從根本上解決該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