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FA的概念是由航運巨頭克拉克鬆於1991年首次提出。次年,歐洲著名船運公司Burwain和Bocimar簽訂了第一份協議,令FFA正式誕生。FFA市場在2000年約產生交易1600筆,交易金額達30億美元,並保持著穩定增長的趨勢。2005年以後,由於越來越多航運巨頭和金融機構加入該市場,FFA實現了交易量和交易額的高速增長,使FFA市場真正發展起來。
2006年,FFA成交和市場參與度均創曆史新高——交易量量達到165萬筆,交易額約570億美元。其中,場外交易的種類包括:所有幹貨以及濕貨的特定航線FFA、一籃子運費指數FFA、天然氣運輸FFA、集裝箱運輸FFA以及集裝箱遠期掉期協議(CFSA)。除此之外,FFA也可以在交易所內掛牌,進行場內交易,這一類型主要是指IMAREX上市的標準合約。由於這一類型FFA的結算必須在交易所內進行,因而該類合約又事實上成為一種航運運價指數期貨合約。
三、航運運價期權
航運運價期權合約最早出現於1991,以BIFFEX為基礎,采用了歐式期權的形式,在倫敦國際金融期貨和期權交易所(LIFFE)開創了第一單交易。但由於BIFFEX的日漸式微,該航運運價期權並沒有發展起來,最終於2002年4月和BIFFEX期貨合約一起停止交易。
2004年,全球經濟迎來了景氣周期,航運運價的巨幅波動也造就了FFA交易的大發展。在此背景下,航運交易所借機推出了運價期權產品,為市場參與者提供更多的航運金融工具。2005年6月1日,以當時最具流動性的以濕貨遠期TD3和TC2為標的的認購和認沽亞式期權由IMAREX與NOS Clearing ASA聯合推出。次年4月,根據巴拿馬型船運費價格波動幅度經常出現60%的情況,IMAREX又推出了第一個針對巴拿馬級貨船、以BDI PM 4 TC為基礎的幹散貨期權合約。
航運運價期權的交易與FFA有密切聯係。在進行運價期權交易時,作為期權標的FFA以及到期日是應當最先敲定的,然後由交易雙方進行談判決定期權費用。目前,航運運價期權的交易額以IMAREX為最大,在市場中占有領導地位。針對幹散貨海運市場和油輪運輸市場的運價期權是IMAREX推出產品的主要方向,並未涉及其他類型的運價期權。
四、結論
本文從航運金融衍生品的合約類型角度,分別對世界範圍內主要的航運金融衍生品進行分析和比較。其中,航運運價指數期貨出現最早,但目前在國際航運衍生品市場中應用範圍最廣、占比最高的卻是遠期運價協議(FFA)。一般而言,航運運價指數期貨是標準化的合約,在場內進行交易,而FFA和航運運價期權兼具場內和場外交易,可以更好地滿足不同市場參與者的需求。當FFA被設計為標準化的合約在場內進行交易時,該合約事實上就變成了一種航運運價指數期貨。由此可見,即使是分屬於不同合約類型的航運金融衍生品,其之間的界限也並不是絕對的,相互轉化、相互滲透以適應市場需要,是未來航運金融衍生品市場發展的必由之路。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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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楊璠(1988-),男,漢族,甘肅平涼人,上海交通大學碩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金融衍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