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容性增長下農村信用社社會責任能力建設
銀行分析
作者:王建珍
【摘要】基於包容性增長的發展理念,農村信用社作為服務“三農”的基層金融企業,應在支持“三農”發展,促進農民增收,促進新農村建設與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積極履行保平安、促和諧、健全保障等社會責任,發揮其重要作用。文中立足農村現實,針對包容性增長下農村信用社發展的實際,分析其社會責任能力缺失的原因和表現,並努力探究社會責任能力建設的有效路徑選擇。
【關鍵詞】農村信用社社會責任包容性增長缺失路徑
在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實踐中,農村信用社作為基層金融企業,是農村金融的主力軍,不僅擔負著改善農村金融環境、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係、促進產業結構調整,服務“三農”、促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經濟責任,而且還應堅持以綠色信貸實現可持續發展,以積極參與扶貧助弱、助學賑災、社會公益等形式為弱勢群體提供優質服務,履行應盡的社會責任。
一、包容性增長與農村信用社社會責任的內涵
(一)包容性增長的基本內涵
包容性增長也可稱為共享式增長,它是一個全新的時代命題,這一理念是立足於實現經濟和社會均衡化、共享式發展的視角來界定,是麵臨經濟增長與經濟發展之間的製約關係,以及進而產生的有增長而無實質發展的困境,來尋求有效途徑消除經濟發展中的消極作用,求得持續性、均衡化的健康經濟增長。包容性增長致力於讓社會的所有群體和成員都能從經濟增長中獲取相對平等的機會和成果,不僅表現為為社會成員創造平等參與經濟的機會公平,而且還表現為能為社會成員包括社會的弱勢群體平等享有機會、共享發展成果的結果公平。
(二)農村信用社社會責任
增強金融企業的社會責任感是社會穩定協調可持續發展對金融機構的要求,而金融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對推動社會可持續發展、構建和諧社會打下了堅實的基礎。隨著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步伐不斷深入,農村信用社作為農村金融的主力軍,秉承“信用為本,合作共贏”的經營理念,堅持服務“三農”的宗旨,充分發揮其覆蓋麵最廣的網點網絡優勢,利用根在農村、麵向“三農”、服務千家萬戶的經營特點,和諧運轉,在持續改革和發展中取得了巨大成就;並密切結合自身企業的發展階段,除了積極履行了為股東謀取經營利潤的經濟責任,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勇於承擔法定義務、依法合理開展經營業務的法律責任,還積極加強企業文化建設,提倡奉獻精神,注重社會責任的履行,提高美譽度和社會形象,努力成為優秀的有高度社會責任感的基層金融企業主體,實現社會效益與經濟效益的相統一,實現農信事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農村信用社在發展曆程中,統籌社會效益和自身效益的和諧統一,為農民增收、農業增效、農村和諧承擔了重要社會責任,營造和統籌城鄉經濟的互動協調發展,為促進“三農”、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做出應有的貢獻。
二、包容性增長下農村信用社社會責任能力的缺失
農村信用社作為農村金融的主導力量,在服務“三農”、促進社會經濟發展起到重要作用。但由於其在發展過程中麵臨的發展問題,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它有效承擔起應有的社會責任,也製約了它承擔社會責任的能力發揮。
(一)參與和共享存在差距,包容性不強
包容性增長理念的核心意義注重強調社會所有群體都能獲得相對平等的發展機會,特別是社會弱勢群體也能在經濟增長中參與活動並平等合理地分享經濟增長的成果,得到發展機會,促使社會向包容、和諧、可持續方向發展。基於包容性增長的要求,我們發現農村信用社在發展過程中存在著不可忽視的問題,參與經濟活動和共享經濟成果等方麵存在著現實的差距,包容性不強等問題。主要表現在參與經濟活動中的主體獲取平等發展機會的能力和素質不高。如在農村信用社中,組成社員整體素質偏低,多數來自於當地農村,他們缺乏具備現代金融理論知識以及豐富的金融管理業務的實踐經驗,而那些具備現代金融管理經驗又精通現代計算機應用技術的複合型人才則相對緊缺,這些都對金融管理和創新的順利展開產生了製約作用;並且,組成社員及大部分參社的農民並不能真正與信用社共享利益、共擔風險。這些都極大削弱了組成社員的責任感和主人翁意識,影響了他們參與經營管理、獲取平等發展的機會,更影響了他們深刻領悟包容性增長的真實要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