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影子銀行的作用機製及對我國的啟示
銀行分析
作者:向宇 李淞洋
【摘要】全球金融危機爆發以來,影子銀行的快速發展及其作用影響引起了廣泛關注。文章從影子銀行的基本概念著手,通過從理論上分析影子銀行的作用機製,結合中國影子銀行發展背景及現狀,提出規範我國影子銀行發展的五點建議。
【關鍵詞】影子銀行作用機製啟示
2008年金融危機的爆發,使得借此浮出水麵的影子銀行這一新概念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影子銀行不僅被認為是造成08年全球金融危機的重要原因,而且在歐債危機中也扮演了重要角色。除了表麵上對流動性的影響,在金融市場高度發展背景下滋生的影子銀行更是通過隱藏於背後的信用創造機製發揮著作用。因此,關注作用機製不僅有利於更好的了解影子銀行的作用過程,而且對於有的放矢的製定相關政策也具有重要的參考價值。
我國的影子銀行從出現開始就不同於歐美發達國家,具有獨特的信貸影響機製,並且隨著規模的不斷擴大亟待規範。在2013年的G20峰會上,中國副財長朱光耀明確表示,我國應加緊治理影子銀行及地方融資平台。①明晰影子銀行的作用機製,對規範影子銀行的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影子銀行概述
美國太平洋投資管理公司執行董事保羅·麥考利於2007年創造性的提出“影子銀行體係”概念,即“有銀行之實但卻無銀行之名的種類繁雜的各類銀行以外的機構”。②魯賓尼教授隨後對影子銀行概念進行完善。蓋特納提出了“平行銀行係統”概念。國際貨幣基金組織提出“準銀行”概念。這些都是影子銀行的別稱。美國監管機構金融穩定委員會(FSB)對影子銀行的定義是:“任何在正規銀行體係之外的信用中介機構和信用中介活動”。③
隨著研究和認識的不斷加深,影子銀行已不單指金融機構,其外延還包括類似於傳統銀行的理財部門或者金融工具。而銀監會則將銀行理財產品、信托公司業務、金融租賃業務排除出“影子銀行”之列,④對我國的影子銀行做出區分。
關於影子銀行作用的問題,國內外學者都有很多研究。
Pozsar等對影子銀行實現信用中介職能的七個步驟進行了剖析。[1]Shin強調影子銀行的外部融資能擴張傳統銀行信貸。[2]Gorton和Metrick說明以回購協議運行為中心的影子銀行體係的信用創造機製,高度抽象其貨幣供給機製。[3]
易憲容認為影子銀行是信用擴張的工具。[4]李波和武戈對影子銀行的信用創造過程進行模型分析,說明其乘數效應,高杠杆性和金融風險。[5]陳劍、張曉龍和李向前等研究表明影子銀行在短期內可促進經濟增長。[6]蔣冠和霍強從宏觀審慎監管和微觀資產優化視角,研究了影子銀行對經濟發展、金融安全和政策傳導的影響。[7]
二、影子銀行作用機製
影子銀行是與商業銀行一樣,在借款人與儲蓄者之間建立聯係,並且發揮著融資功能的金融中介。既滿足借款方融資需求,有效提高社會閑散資金的使用效率,又滿足儲蓄方理財需求,獲得收益。
但與傳統的商業銀行不同,影子銀行並非采用“吸收存款-發放貸款”的融資模式,而是以“發起-分銷”為主導的融資模式。影子銀行以商業銀行的貸款信用創造為基礎,用資產證券化和擔保對銀行貸款期限、流動性和信用進行轉化並將其分銷。這種新型的債務融資方式將銀行的傳統信貸關係隱藏起來,以證券化關係取而代之,將傳統的市場流動性轉為銀行流動性。⑤證券化的具體操作方法首先是商業銀行將貸款提供給信用程度不高的借款人,然後把這種次級貸款出售給投資銀行,由其打包並包裝成金融衍生品,由於證券化的結構性產品被設計的很複雜,隻能憑借良好的信用評級提高可信度來吸引投資者。影子銀行對打包貸款的批量需求直接刺激了商業銀行次級貸款金額的不斷增加,打包的資金規模越來越大,為提高收益規避風險,證券化過程也變得越來越複雜。這種模式的不斷重複,最終導致非常高的杠杆率,間接擴大了商業銀行的信用創造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