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議創業板上市公司股權結構與企業經營績效關係(2 / 3)

三、實證分析

本文以2012年在創業板上市的355家企業作為研究樣本,實證分析股權結構對企業經營績效的影響情況。樣本數據來源於CSMAR數據庫。

(一)研究模型設定

ROA=а+β1R1+β2Z10+β3Pg+Lever

式中ROA為總資產淨利率,用來衡量公司的經營績效。R1為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用來表示創業板企業的股權集中度。Z10是股權製衡度的替代變量,表示第二到第十大股東持股比例之和與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的比值。Pg為公司管理者持股比例。Lever為控製變量,代表企業的資產負債率。

(二)數據描述性分析

從上表中能夠發現,創業板上市公司的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較高,平均達到了30%以上,對企業具有較強的控製權,但第二到第十大股東持股比例平均卻不到25%,說明創業板上市企業的股權大部分集中在第一大股東手上。高管層的持股比例相對偏低,平均隻有8%左右,甚至在有的企業,管理層並未持股。而從股權製衡度的角度看,第二到第十大股東持股比例之和平均還未占到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的80%,表明創業板上市公司股權製衡性低,不能對第一大股東形成有效的製約。

(三)研究假設

我國創業板上市公司的股權相對集中,同時第一大控股股東主要是企業投資者自身,從而使得企業的利益與投資者的利益緊密結合在一起。股權的集中能夠激勵大股東對公司管理層進行監督,並增強大股東對管理層的監督能力,從而有利於提高企業績效。因此提出:

假設一: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與企業績效正相關

提高企業的股權製衡度,一方麵會降低第一大股東對企業的控製力,另一方麵也能減少大股東對中小股東利益的侵蝕,使得各股東之間利益相互趨於一致,在一定程度上有利於提高企業的經營績效。因此提出:

假設二:股權製衡度的提高有利於提高企業的經營績效

由於我國創業板上市公司管理層持股比例較少,他們可能會為了追求自身的利益,而損害公司的價值。相應提高企業管理層的持股比例,能使得管理者的利益與公司利益緊密結合在一起,從而激勵管理者努力工作,提高企業經營績效。因此提出:

假設三:管理層持股比例與企業經營績效正相關

資產負債率是用來衡量企業的風險水平,資產負債率越高,表明企業所承擔的風險也更大,這可能對企業的經營情況產生不良影響,因此提出:

假設四:資產負債率與企業的經營績效負相關

(四)實證結果及分析

根據實證結果可以發現,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與企業的經營績效為正相關的關係,驗證了假設一,但是顯著性不高,未通過10%顯著性檢驗,表明適當提高股權集中度有利於激勵控股股東對企業的監督,提高運營效率,促進創業板上市公司經營績效的提高,但另一方麵隨著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的提高,可能會產生侵蝕其他中小股東的行為,這使得控股股東持股比例增加給企業經營績效帶來的積極作用和消極作用相互抵消。這可能是導致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與企業經營績效關係不顯著的原因。

股權製衡度與企業的經營績效正相關,驗證了假設二,並且通過了10%的顯著性檢驗。說明在創業板上市公司中,提高股權製衡度,能夠對第一大股東形成有效的抑製,使股東間的利益趨於一致,從而有效提高企業的經營績效。

管理層持股比例與企業經營績效呈現明顯的正相關關係,驗證了假設三。表明提高管理層持股比例,能夠使得管理人員的利益與企業利益更加一致,激勵管理者努力工作,從而降低代理成本,提高企業經營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