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投資對上市公司盈餘管理和市場表現的影響
企業論壇
作者:張莉
【摘要】風險投資對上市公司盈餘管理和市場表現的影響有兩種相反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風險投資能夠提升企業價值;另一種觀點認為風險投資存在侵害企業的動機。聯合風險投資對上市公司盈餘管理和市場表現也有兩種觀點。一種觀點認為聯合風險投資通過整合資源、分散風險能提高企業業績,另一種觀點認為聯合風險投資內部的協作成本將導致風投監督作用下降,提升盈餘管理,降低上市後表現。
【關鍵詞】風險投資盈餘管理市場表現
一、風險投資對上市公司盈餘管理和市場表現的影響
關於風險投資對公司的影響,學術界存在兩種相反的觀點。一種認為風險投資不僅能夠提供一定的增值服務,更能對被投資企業起到監督作用,促進企業的經營管理和治理。另一種觀點認為風險投資機構的利益和其他股東的利益並不一致,風險投資的目的是推動企業上市,將股票變現盈利,因此風險投資機構可能會用自身的影響力影響管理層,促使其過早的推動上市,或者誇大發行價格以利於其套現獲利,存在侵害IPO公司的可能。
根據風險投資對公司治理影響的兩種理論,風險投資對公司盈餘管理程度和市場表現的影響也有兩種。監督理論認為風險投資能夠發揮有效的監督作用,提升企業質量,降低盈餘管理程度,提升上市後的市場表現。侵害理論認為風險投資有過早推動企業上市,或者誇大發行價格的動機,不會降低企業的盈餘管理程度,甚至增加盈餘管理程度,降低上市後市場表現。
為了驗證上述哪種理論正確,學者們做了許多研究。Barry等(1990)通過研究1978年至1987年美國上市企業發現風險投資背景的企業首發抑價率較低,他們認為這是因為風險投資機構發揮了有效的監督作用,提升了企業的質量。Jain和Kini(1994)研究北美證券市場數據,結論表明風險投資對IPO企業粉飾報表、虛增利潤的行為存在監督抑製作用。Morsfield和Tan(2006)研究發現風險投資機構為了其自身的聲譽,能夠對上市可能的盈餘管理起到監督作用,實證得出有風險投資的企業公開上市當年盈餘管理較低,且在上市後業績的表現很好。但是,也有學者提出異議。Lerner(1994)研究發現單一風險投資機構對IPO前盈餘管理的影響是不確定的。Chahine和Wright(2007)對比研究了英法兩國IPO時上市企業的差異,實證結果表明風險投資背景的企業在英國的IPO抑價率較低,而在法國IPO抑價率則較高,這說明在不同的國家不同的製度下,風險投資機構對企業上市的影響有所不同。Cohen和Langberg(2009)研究發現風險投資背景企業的財務報告的真實性和有效性與風險投資持有的股權比例和董事會席位呈現負相關關係。Lee和Masulis(2011)研究了財務中介機構所扮演的角色,檢驗其是否能有效地降低盈餘管理程度,實證研究發現高聲譽投資銀行承銷的IPO企業的財務報告的質量較高,對盈餘管理程度有一定的抑製作用,但是風險投資機構對企業盈餘管理的抑製程度卻不明顯。
國內方麵,陳祥有(2010)實證研究了深圳中小板199家上市公司,發現風險投資背景的IPO公司上市前一年的盈餘管理程度更低。索玲玲和楊克智(2011)研究發現創業板公司IPO上市時存在盈餘管理行為,風險投資機構監督作用不明顯。曹崇延等(2012)實證研究了創業板152家上市公司,發現相比無風險投資支持的IPO公司,有風投背景的IPO公司盈餘管理程度較低,短期市場表現較好,中期市場表現卻與之相反。汪婷婷(2012)通過研究深圳中小板風投背景和無風投背景的企業各135家,實證研究發現風投背景的企業IPO抑價率更高,上市後短期和中長期市場表現較無風投背景的企業更好,但是差異並不顯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