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聯合風險投資對上市公司盈餘管理和市場表現的影響
聯合風險投資對上市公司盈餘管理和市場表現的影響與單一的風險投資並不相同。風險投資具有高風險性,聯合風險投資能夠分散風險,降低投資的損失。此外,聯合風險投資內部能夠通過網絡資源共享、互補協作,更好地發揮風險投資機構的作用,幫助企業提升價值的同時,獲得更高的投資收益率。Brander和Amit(2002)實證研究發現聯合風險投資能夠提供更多的增值服務來增加企業價值,與企業業績存在顯著的正相關關係。
盡管如此,聯合風險投資也會產生一些負麵影響。聯合風險投資是風險投資機構之間的合作。一方麵,聯合風險投資模式中,有多家風險投資機構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風險投資機構在發揮對上市公司的監督作用過程中可能會存在“搭便車”怠惰的可能性。Cumming(2006)認為聯合風投會導致股權分散,降低每家風投監督公司的積極性,減弱風投的監督效應,甚至會引起搭便車行為。Sorenson和Stuart(2008)認為風險投資機構的數目越多,很難分辨其中一家風險投資對公司的影響,因此降低了風險投資機構的聲譽效應。另一方麵,在合作過程中,聯合風險投資麵臨著合作夥伴的選擇、合作夥伴工作理念和工作模式的磨合、主導風險投資與跟隨風險投資信息不對稱的矛盾等等問題。Cumming等(2007)認為主導風投與跟隨風投之間的摩擦和利益衝突可能會導致聯合風險投資較高的協作成本。首先,主導風投與跟隨風投可能存在不同的投資理念,需要一段時間的磨合,在合作過程中,甚至可能出現意見向左、背道而馳的情況,導致較大的協作成本。其次,不同類型甚至是不同階段的風投機構合作,可能會產生很大的摩擦。在高聲譽成熟的風投與年輕的風投合作過程中,高聲譽風投為了維護自己的聲譽希望能夠更好地發揮監督作用,但年輕的風投機構為了更快獲得市場認可,希望盡快推動公司上市。第三,聯合風險投資通常是由主導風投促成,主導風投對上市公司的了解更深入,而跟隨風險投資機構雖然也會做相關的盡職調查,深入程度卻不如主導風投,主導風投可能利用這種信息優勢,侵害跟隨風投的利益。Berggren和Olofsson等(2000)通過對比研究瑞典154個聯合風險投資與非聯合風險投資的業績,實證研究發現聯合風險投資集中於初創期的高科技或高風險企業,比如生物技術企業,而傳統的製造業、零售業等獲得的聯合投資則比較少。相比單一風險投資背景企業,盡管聯合風投背景的企業增長速度較高,但是上市後市場表現並無顯著差異。Chahine等(2012)對比研究了美國和英國市場上聯合風投的多樣性對盈餘管理和市場表現的影響,發現聯合風險投資的公司盈餘管理程度更高,上市後市場表現更差。
作者簡介:張莉(1988-),女,漢族,江蘇蘇州人,上海交通大學碩士,研究方向:風險投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