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8月,省政府辦公廳出台《關於促進小微企業融資便利化的意見》(雲辦發[2012]156號),將小微企業融資便利化工作上升到省級層麵。《意見》明確提出,小微企業融資便利化行動要以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為重點,著力在銀行、保險、小貸公司和中介機構服務便利化上下功夫,努力改善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讓小微企業得到更充分、更快捷、更優質的服務。充分發揮各級政府金融辦在小微企業融資中的橋梁和紐帶作用,通過銀政企等多方互動,在金融服務、網絡服務、谘詢服務等專業服務領域打造一批為小微企業服務的優秀品牌,打造一批服務小微企業的特色金融產品,形成多元化、多渠道、多功能的小微企業融資服務體係和金融產業鏈。省金融辦隨後製定並印發各州市金融辦和駐滇金融機構《雲南省小微企業融資便利化行動方案》和《雲南省小微企業融資便利化行動實施步驟》,提出了開展小微企業融資便利化活動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相關要求。2013年4月,省金融辦印發《2013年小微企業融資便利化活動實施方案》、《雲南省小微企業融資便利化活動服務指南》,進一步加強對小微企業融資便利化行動的指導和推動。
2013年7月,國務院全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經驗交流電視電話會議後,省政府辦公廳出台《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全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經驗交流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做好小微企業金融服務、促進小微企業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
此外,省政府辦公廳以及省金融辦、一行三局、財政廳等省級其他相關部門及州市等,還相應製定和出台了一係列具體的意見、辦法等。
上述一係列文件的出台,體現了政府對於普惠金融體係和小微企業融資便利化行動的統籌規劃和政策推動,實踐證明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
(二)加強聯動,完善有效的工作機製是保證
小微企業融資便利化行動是一項係統工程,涉及省金融辦、“一行三局”、省政府相關廳局委辦、各金融機構、州市縣政府及小微企業,無論哪個部門、哪個單位,單槍匹馬都難以完成,需要有關各方的相互配合和共同努力。為此,必須建立健全一套上下、左右相互聯動的完善有效的工作機製。
在省級層麵,一是成立了“雲南省小微企業融資便利化行動領導小組”,由省金融辦主任任組長,省財政、省工信委、“一行三局”等部門領導任副組長,涉及相關省級部門與單位。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省金融辦,負責具體工作的協調、組織和實施。二是建立了由省金融辦、“一行三局”為成員的“雲南省金融部門聯席會議製度,定期和不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在省級相關部門與金融機構之間,建立了由省金融辦、“一行三局”為領導小組成員,各銀行業機構機構為成員,邀請相關部門參加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服務橋頭堡建設聯席會議製度”。此外,還設立了涉及證券、保險的相關聯席會議製度。在省金融辦與各州市之間,不定期召開由各州市分管領導及金融辦主任參加的金融工作會;省金融辦領導分別定點掛鉤各州市,定期不定期開展調研和指導等。
這些工作機製的建立和完善,加強了對小微企業融資便利化行動的指導和統籌,明確了各相關部門和單位的職責以及對口負責的部門與人員,及時溝通與傳遞了推動和開展小微企業融資便利化行動的相關信息,從工作機製上保證了小微企業融資便利化行動的有序有效開展。
(三)多層次、多樣化的金融機構體係是載體——小微企業融資便利化是旗幟,小貸公司、私募股權基金兩輪驅動
小微企業融資難的瓶頸問題,很大程度上在於融資路徑的相對單一;由於曆史的原因,小微企業融資更多地依賴於銀行。同時,我省金融機構體係相對落後和薄弱,金融機構的層次和種類還不夠豐富完善,金融機構之間的競爭還不夠充分,小微企業融資找不到更多的解決路徑。為打破這一局麵,改變小微企業融資對銀行的過度路徑依賴,必須加強金融基礎設施建設,要在建立健全多層次、多種類的金融機構上下功夫,為小微企業融資提供更多的解決路徑。為此,從雲南實際出發,必須大力發展市場準入門檻較低的,可以遍布於縣域城鄉、服務於小微和三農的,以小貸公司為代表的小型金融機構;以及暫時不需要回報、以股權融資為主要特點的私募股權基金。這是雲南驅動小微企業融資便利化的兩個重要輪子。
對於小貸公司和私募股權基金的發展,一是政策引導,二是製度規範,三是嚴格評審,四是大力宣傳。省金融辦通過出台《小額貸款公司管理辦法》、《大力發展股權投資基金的意見》、《股權投資政府引導基金管理辦法》等政策措施,鼓勵小貸公司和股權基金的設立,規範其設立及日常經營行為;通過政府引導基金的投入,撬動民間資本參與股權投資,增加對小微企業的資本供給;通過專家評審機製,建立起防火牆和隔離帶,避免審批製可能帶來的“尋租”等道德風險的發生;通過“金融州市行”以及定點掛鉤和調研等活動形式,一州、一市、一縣,不遺餘力地大力宣傳,鼓動州、市、縣政府積極推動小貸公司和私募股權基金的設立。
經過兩年來的大力推動,在我省這樣一個“邊疆、山區、民族、貧困”四位一體,發展不充分、不平衡,起步較晚、政策優勢不突出的省份,小貸公司和私募股權基金從無到有,由小到大,實現了超常規跨越發展:一是小貸公司528家、股權投資類企業227家,提前兩年半實現省委、省政府確定的“十二·五”目標(小貸公司500家、股權投資類企業200家)。二是小貸公司、私募股權基金的資金主要投向了中小微企業、特色優勢產業,範圍涵蓋我省工業化、城鎮化、信息化、農業現代化各個領域;其中,生物產業、綠色能源、新材料、環保產業、旅遊文化產業、礦產業、特色農業成為投資重點。小貸公司、私募股權基金服務民生、服務實體經濟、服務小微企業功能突出。此外,村鎮銀行、小微金融服務中介機構也有一定程度的發展(其中,村鎮銀行支農支小功能初現。截至2013年9月末,全省36家村鎮銀行各項貸款餘額69.35億元,其中支農支小貸款占比90%以上)。
小貸公司、私募股權基金、村鎮銀行、小微金融服務中介機構的快速發展,為廣大中小微企業獲取融資等金融服務增加了新的選項和途徑。
(四)金融機構和小微企業是主體,各級政府搭台好唱戲
產融信息不對稱、金企信息不對稱、政金企信息不對稱,是小微企業融資難的又一個瓶頸。各級政府由於其特殊的地位,在信息占有方麵具有獨特優勢,具有全麵性和信息收集的便利性。而另一方麵,小微企業是資金的需求方,金融機構是資金的供給方,金企合作能否實現主要在於資金的供需雙方,市場主體說了算。因此,在這一方麵,各級政府要做和能做的,一是要明確定位,不越位、不缺位,甘當配角;二是要充分發揮優勢,搭建好信息交流的平台,創造金企聯姻的機會,讓金融機構和企業唱好戲。
基於此,一是做好省級層麵、州市縣級層麵資金需求的統計整理和項目庫建設的基礎工作。二是通過“小微企業融資超市日”、“金融州市行”、論壇、峰會、產融對接會、招商會等省級、州市級活動,促進小微企業與省內外金融機構包括銀行機構、金融集團、證券公司、保險公司、股權基金等的對接和信息交流,促進投融資項目的簽約。三是通過組織開展“小微企業融資業務知識培訓班”、“小微融資便利化活動高級管理幹部專題研修班”、“小微企業私募債、集合債培訓班”、新三板培訓班、小貸公司培訓班等,營造學金融、懂金融、用金融的濃厚氛圍,加強對小微企業融資的認識,學習小微企業融資業務知識,提升小微企業與銀行打交道的能力和財務管理水平,提高小微企業融資的成功率。四是及時總結和挖掘參與試點的各銀行機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的特色與亮點,在印發給各金融機構相互學習和交流的同時;通過駐滇中央媒體和省內主流媒體進行廣泛宣傳,加大宣傳力度,為社會各界關注、支持雲南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兩年來的搭台唱戲,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小微企業融資的便利化和融資簽約額的增加;促進了各級政府部門、金融監管部門、金融機構、小微企業等對於金融服務小微企業認識的提高;促進了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產品的創新和銀行等金融機構服務小微企業的針對性;促進了小微企業提升管理水平;也推動了省政府相關重要文件的及時出台。
(五)財政資金的刺激與撬動是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撐
推動小微企業融資便利化離不開財政資金的支持,財政資金的刺激、撬動和放大作用不容忽視,不可或缺。眾多小微企業的發展均需要大量的資金投入,在市場化的今天,僅僅依靠財政資金既不現實也不應該。但完全依靠市場主體來做,也存在著很多困難。主要矛盾在於:銀行機構相對保守,偏好低風險;而小微企業恰恰自身抗風險能力較低,總體上償債能力不確定甚至偏低,造成銀行等金融機構與小微企業之間有如隔山相望。破解難題、實現產融結合的關鍵,在於降低銀行等金融機構為小微企業提供融資的經營風險,增加其為小微企業提供融資的積極性。須以對金融機構經營風險的補償為切入點,以財金聯動為機製,以風險共擔為原則,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支持和撬動作用。
2013年5月,省金融辦牽頭,聯合省財政廳等相關部門組成“小微金融”考察團,赴南京、無錫、杭州、寧波、溫州等地進行了較為深入的學習考察。借鑒江浙兩省先進經驗並結合本省實際,省金融辦起草了專題報告呈報省政府,積極爭取財政資金支持建立小微企業金融服務風險補償機製,助推我省小微企業融資便利化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