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對於實施高等學校財務管理重心下移的若幹思考(1 / 2)

對於實施高等學校財務管理重心下移的若幹思考

財會園地

作者:劉雲翔

【摘要】隨著近年來國家加大對教育的投入和高等教育體製改革的深入,高校正在逐步探索和不斷完善高等學校內部財務管理體製。當前,高校進行著以管理重心下移為核心的“學院製”管理體製改革。本文將著重從財務管理的角度探究在管理重心下移背景下的對學校和學院管理提出的挑戰以及應對策略。

【關鍵詞】高等學校管理中心下移財務管理目標和難點

隨著近年來高等教育的發展和國家對於教育投入的不斷加大,目前各個高校的財務規模正在快速擴大,2012年首次出現了財務規模超百億的高等學校;同時,隨著建設國際化一流大學目標的製定,建設高水平大學需要高水平的內部管理;2013年新高校財務製度的推出,提出了從粗放型管理轉向精細化管理的要求。因此,高校內部管理體製改革被各個學校提上了議事日程。目前,管理重心下移是我國很多大學管理體製改革的核心和重點,是為了理順校園兩級關係,優化資源配置,強化學院職能,推進教育創新,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特別是提高辦學效益,使得學院成為充滿活力的辦學實體。其實質是對大學的財務結構進行調整,使得財權與事權項目匹配,保證學校的可持續性的健康發展。本文通過研究高校學校財務管理中心下移的相關問題,對如何實施高等學校財務管理中心下移提出一點建議。

一、目前各高校存在的財務管理問題分析

(一)權利配置欠合理,財務管理重心上浮現象嚴重

現階段,國內很多高校表現出財務管理體製改革不順,權責不明的情況。權利問題,特別是決策權和財權分配依舊是高校內部管理工作中難以解決的問題。雖然國內很多高校實施了“校—院”兩級管理模式,但是,在實際操作中依然存在著權利劃分不清,校院權責不明,財權過於集中在職能部門,極大地降低了學院的管理功能並挫傷了學院自主辦學的積極性。這些問題集中表示在:事權與財權不統一;經濟的分配利留在各個職能部門。各個職能部門不願意下方手中的權力並通過手中的財政權指揮學院辦事,學院則是在各個職能部門的權利陰影下被動執行命令。其次,學院缺乏自主理財權,辦學的積極性缺乏動力源,處於“缺權利,無壓力,少利益,無動力”的狀態。因此,急需理順校、院兩者關係並明確各自的權責利關係,促進管理重心適當下移。

(二)財務決策機製欠規範,學校內部成員參與性低

目前,從宏觀上,學校內部隻有校擁有決策係統,學院內部很少設有決策係統,即使有也無法參與到學校的決策係統,僅限於在學院內部發揮作用,校部及相關職能部門在整個學校裏處於“壟斷”的地位。特別是,學校財務的決策權大都集中在校級職能部門,特別是集中在職能部門的領導手中,學院對於學校的財務決策缺少參與性;同時,在微觀上,以個人身份參與到學校決策係統問題也較困難,一是學校決策係統被其納入係統的人員成分不夠廣泛,普通教師參與度較低;其次,個人發言權力量較弱,時常被權利所有者壓製。

(三)院係缺少自身發展的積極性

目前,學院自籌財務主要來源通過各類辦班收入,學校財力支持主要其托底的作用,學院主要需要依靠到各職能部門通過競爭性專項獲取發展所需資金。且目前學院發展資金從分配角度看主要集中在某些個人手中,院係層麵的統籌和協調能力較弱,院係缺少自身發展的積極性和財務統籌能力。因此,急需改革院係造血能力,通過向院係輸血,加大院子自身財力,加強院係的財務統籌能力,從而使院係能自主的選擇發展方向,提高院係提升自我價值的積極性。

二、實施財務管理重心下移的途徑

依據已經實施財務管理重心下移的高等學校經驗看,實施高等學校財務管理重心下移主要依靠的是學校將原有的職能部門控製的財權下放到各個學院,從而加強各個學院的經費的統籌力度,與此相配套的是學校同時下放部分決策權給學院。目前通行的做法是將學生學費和生均撥款按一定比例下撥各個學院,由各學院進行經費的統籌,同時對於專項經費,由各職能部門對在經費下放前進行事前評估,評估後按評估結果直接下達競爭性專項經費,院係對下達的經費使用具有自主權,職能部門隻保留必要的日常運行經費和必需的少量專項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