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補助發放動機的研究綜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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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張璐芳
【摘要】政府補助是政府進行政治幹預的直接手段之一,本文對研究政府補助的發放動機的中西方文獻進行了梳理,並將其動機分為創造社會就業、支持行業和地區發展以及融資、扭虧和保殼三類。最後對已有研究進行了相關評述。
【關鍵詞】政府補助動機研究綜述
西方對政府補助的研究可以追溯到對政府幹預的研究。在英國經濟學家Pigou(1920)的著作——《福利經濟學》中曾指出,為了實現社會資源的最優配置,政府可以對社會資源配置進行必要幹預,以“庇古稅”的方式來糾正外部性,從而使資源配置到到帕累托最優狀態。美國財政學家Richard A.Musgrave(1959)隨後在其《公共財政理論》中曾闡述,因為市場失靈現象的存在,依靠市場以外力量,例如政府的力量來彌補公共產品的缺失是必要的,通過財政分配實現公平收入分配。在這個理論中,財政部門的一切支出都可以被看作容納了不同程度的補助因素。此後,中西方學者對政府補助的動機進行了理論上的發展和實證研究。
政府補助的發放動機同時涉及經濟和政治雙重領域。一方麵,是為了對資源進行再分配以達到期望的經濟效果,如對創新技術研發設立專項基金發放補助能夠幫助企業提高競爭力,並實現盈利增長;另一方麵,則是為了達到某種政治目標,對環保建設等發放政府補助旨在引導企業加強汙水排放處理,從而實現環境可持續發展。而學術界對於政府補助的動機也進行了廣泛的分析。根據已有研究,發放政府補助的動機主要包括三個方麵:
一、創造社會就業
政府有職責維持穩定的經濟和社會以及較低的失業率。對於發達國家,就業情況與選票的獲得直接相關,而在在發展中國家,則會顯著影響社會的穩定。由於企業是提供大量就業的最主要的主體,所以政府存在對企業進行補助以實現該目標的動機。因此對於政府補助的研究就是從圍繞其對就業的影響展開的。
Carlsson(1983)研究了1970年代經濟衰退後瑞典政府對行業發放的大量補助的動機。政府補助難以同時實現短期目標和長期目標的平衡,短期失業率的下降很可能是以長期經濟結構調整和增長的放緩為代價。但是短期內,政府補助的確能夠有效鼓勵企業投資的決策,從而提高就業率。Wren和Waterson(1991)指出在1970至1980年代的15年間,英國政府對許多行業進行了財政補助,其目的是為了緩解失業率的高攀。
Shleifer et al(1994)構建了一個管理者和政治家之間的討價還價模型,通過推導證明國有企業的低效率部分程度上是由於政治家控製後鼓勵其雇傭冗員所造成的,而政府為了彌補就業負擔造成的低效就會向承擔責任的企業發放補助。
國內的學者也針對政府補助對就業的促進作用展開了相關研究。王鳳翔、陳柳欽(2006)認為,在對競爭性企業發放補貼時,地方政府往往傾向於能夠吸收下崗、失業人員,從而創造大量就業的企業。唐清泉和羅黨論(2007)對2002-2004年上市公司收到的政府補貼進行了實證研究,結果表明,政府為實現當地社會目標的上市公司提供補貼,而在對社會目標的考量時,就業是最重要的因素。
二、支持行業和地區發展
隨著社會化大分工和國際化的推進,各國政府都希望通過積極的政策手段來支持行業和地區經濟的發展。政府對行業的支持包括對新產業的支持和衰退產業的補助。例如,美國和歐洲政府為支持飛機製造業的發展在1980年代至今為波音公司和空中客車公司提供了巨額的無息貸款和擔保的同時,也給予了大量的政府補助。洪銀興、曹勇(1996)指出,地方政府通過發放補貼可以顯著地促進當地投資的增長,而大量投資的發生可以在短時間內迅速提高地區經濟生產總值。而Aydin在2007年也指出,政府同時針對某些衰退的行業實施補助,如鋼鐵、造船等國家戰略性行業。Robert和Wim(1990)進一步證明了政府給予衰退行業補助的動機是為了防止該行業長期性衰退的出現。
林毅夫等人在2004年還提出,除就業的社會性負擔之外,國有企業普遍承擔著戰略性政策負擔,具體而言是指在不具有比較優勢的資本密集型產業或產業區段進行投資所形成的負擔。由於該政策負擔增加了企業的成本或減少了企業的盈利,因此為了支持行業的發展,政府也會對其進行補助。
王鳳翔和陳柳欽(2006)也指出地方政府給予上市公司各種政府補助的動機還存在於對行業和地區支持的需要。具體而言,即是滿足地區實施產業發展政策的需要,並促進地區經濟發展,提高經濟發展速度。
三、融資、扭虧和保殼
融資、扭虧和保殼動機的存在來源於我國資本市場特殊的製度背景,地方政府的利益與上市公司的利益有著直接聯係,上市公司的數量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當地的投資環境的同時,也代表了地方政府官員的政績,因而政府存在明顯的地區經濟保護主義的思想。因此地方政府出於實現融資,扭虧和保殼的目的,幫助當地企業通過政府補助等非經常性損益進行盈餘管理。